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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房间有个铜镜,沐浴完毕的白笙坐在了镜子前。
由于每日喝灵泉水,又用灵泉水泡澡,现在的她要比刚穿越来时的样子干净了许多,也略微白了一些。
若是去掉脸颊的黑斑,原主的容貌便和现世的她一模一样,就好像她从现世,穿越到了这个时空自己的身体里。
至于原主的脸上为什么会有两块很突兀的黑斑,白笙在原主的记忆里找不到任何源头。
她抬手摸了摸黑斑的边缘,喃喃自语道:“这黑斑看着也不像是天生的呀。”
莫非是中毒所致?
可原主不过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小奴隶,谁会花心思去对付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用毒药毒死都是浪费资源,直接刀死棒死岂不更节省?
白笙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回过神后,又抬手抚了抚身上的皮肤。
呃,还是有些粗糙,也不够细腻白嫩,和现世的她差远了。
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现在这个生龙活虎的自己。
白笙嘟起嘴,开心地亲了一下镜中那个披头散发的凶猛小可爱。
她换上那套红色男装,把头发全部高高束起,扎了个男式高马尾。
然后对着镜子练习男人的言语动作。
“呃,不错,不错,本小爷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白笙粗着嗓子自吹自擂。
嗳?胸脯竟有点鼓鼓的?以前穿衣服这儿可都是一马平川啊。
不得不承认最近的身体发育有点凶悍。
不过,没关系,就当是本小爷发达的胸肌吧,白笙挺了挺胸肌,将那柄破旧的匕首别在了腰间,以增加男子气概。
接着又哼哼嘿哈了一番,做了几个很爷们的表情和动作,感觉离男人差不多了,就走出了客栈。
扑面而来的便是人声鼎沸的喧闹。
白笙首先去了号称踏沙郡第一珠宝店的“名宝斋”。
店铺果然十分气派,店门和牌匾都是上好的玉石制成,内部装潢也尽显奢华大气。
关键是掌柜和店小二都非常热情周到,很有大店的涵养和风度。
掌柜的姓温,招呼白笙后,见别的店小二都在忙着应付客人,只好亲自陪侍白笙。
白笙把他们柜台上的所有珠宝都看了个遍,的确有不少好货。
她指着那款绿油油的翡翠手镯,粗声粗气地问温掌柜多少钱。
温掌柜没有立即报价,而是不动声色地把白笙暗暗打量了一番。
这位小公子虽然看着不像是穷苦之人,但也绝非大富大贵,这只手镯他定然买不起。
不过,这点心思温掌柜自然不会表现出来,他仍然笑容可掬地回答“一千两银子”,答完还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下白笙的表情。
白笙面色如常,并未现出被一千两银子吓到的神色,这倒让温掌柜微怔了一瞬。
他有些猜不透白笙的心思了。
其实,白笙此时正在琢磨,如果这个品阶的手镯可以卖一千两银子,那她那块黑石头可以打磨出大约2o只这样的手镯,而且,剩下的边角料还可以制成一些精致的小挂件,价值应该也不菲。
这样算来,那岂不是……
艾玛,发大财了!白笙激动得两脚有些打飘。
稳住,稳住,千万不能让这滑头的温掌柜看出她没见过那么多钱。
当温掌柜装模作样地问白笙是否有意选购一只时,白笙的脸上露出了几许神秘笑意,她朝温掌柜近几步,悄声问道:“温掌柜,在下姓白,想和您做笔生意。”
“哦?”温掌柜强压住内心的不屑,淡笑道,“什么生意?”
白笙早就看出温掌柜骨子里对她的不屑和鄙视,只不过因着礼待顾客的习惯,温掌柜用“涵养”掩盖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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