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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上一代曾经出过孩子被绑架一事,为了保护自家孩子,任家行事越发低调,在他们成年之前,除了个别宴席,鲜少带他们出去。
作为家中的幼子,前有样样出色作为继承人培养的大哥,家族对他的期待不深,只希望他健康快活地长大。甚至还遵从了他的想法,让他在普通的学校里读书,就和普通人一样。在初中的时候,任东致生了场病,体内激素紊乱,加上他那时候喜欢吃高热量的产品,整个人就跟吹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起来。
他也尝试过减肥,可惜没有这个毅力,只是三分钟热度罢了。那时候的他,和班级许多同龄少年一样,暗恋着学校里的校花钟宜。
当时的学校里有两个钟宜,一班的钟宜长相清纯,家境优越,妥妥的白富美,被全校投选为校花,前者被称为大钟宜。六班的钟宜年纪虽小,却已经能够窥见日后那艳丽的美貌,被戏称为小钟宜。只是她的漂亮太具有攻击性,容易招惹同性的恶感,在初中的年纪,身材就已经出落得极好,窈窕娉婷。不少人私下提起她都一脸鄙夷,说她是狐狸精转世,最喜欢勾引男人。关于她的传闻半真半假,就没一句好话,“贱货”、“骚货”等标签被贴在她身上。
有说她和外面混混勾搭在一块,最喜欢校园霸凌其他女孩子。
有说她最喜欢横刀夺爱,哄着男生给自己买东西。
任东致当时在五班,和小钟宜是隔壁班,他也曾见过小钟宜几面,印象最深的是那双明亮坚定的眼睛,他隐隐觉得她并非其他人嘴里诋毁的那样。只是他和小钟宜并不认识,即使为她说话,也只换来嘲笑。
虽然如此,但比起小钟宜,他的确更喜欢大钟宜。清纯温柔的大钟宜可以说是满足了他对于初恋的想象。据说她会省下钱给路边的小猫买吃的,也会替受伤的同学包扎伤口,就如同小说中的女主角一样,干净善良而美好。
原本这段暗恋很有可能一直埋藏在心底。只是后来任家的总公司搬迁地址,全家也准备搬到新城市。任东致不可避免得转学。
无论如何,都想把他的心意传达出去。
任东致写了一封给大钟宜的情书,在学校运动会期间,让人转交给对方。
只是他那时候太过紧张,险些咬到自己的舌头,忘记让对方拿给一班的钟宜。
等回过神后,任东致连忙追了上去,一方面是想看对方有没有送错对象,另一方面,也想看看大钟宜的反应。
虽然他知道大钟宜大概率不会接受。
让他庆幸的是,帮他转交的同学没有送错人,顺顺利利将那情书送到大钟宜手中。任东致装作休息,坐在台阶上,眼角的余光观察着她的反应。
当时的大钟宜担任一班的啦啦队队长,正坐在树荫下休息,同自己的好朋友嬉笑着,笑声如铃铛般悦耳。她似乎涂了粉色的口红,鲜嫩的色泽如同玫瑰花瓣。
在看到情书的时候,她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她每周都能收到好几封情书,不仅有本校的,也有外校的。
“是谁给我的?”她歪了歪头,露出浅浅笑意。
“五班的任东致,长得很胖。”
大钟宜楞了一下,清纯的脸上闪过嫌恶的表情,拖长了的语调带着淡淡的不满,“哦,是那头肥猪啊,居然被这种人喜欢,真恶心。”
她的表情依旧纯洁可爱,吐露的话语却如同冷水一样,将任东致透心凉。
大钟宜的朋友也同她嬉笑着,“现在的人真没有自知之明,也不照照镜子,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
“我看直接把这个情书贴到宣传栏上好了,也让大家看看他的脸皮是有多厚。”
任东致手紧握成拳头,怒火几乎要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他站了起来,准备冲上去,将自己的情书抢回来。
只是那封情书,却被纤细的手指抽走。
任东致顺着手指望去,看到一张精致明艳的脸庞——那是六班的小钟宜。
她寒着脸,越发显得冷艳,“谁说这情书是写给你的?叫钟宜的人可不止是你,还有我。”
她将情书抽走,撕开信封,看了几眼,嗤笑一声,“这情书果然是写给我的,上面夸我灿若朝霞,如芍药玫瑰般耀眼。”
“你看看你自己寡淡的脸,配得起这样的赞美吗?”
她直接将情书收了起来,瞥了她们一眼,“一群自作多情的蠢货。”
大钟宜气得表情都扭曲了,维持不了平时的模样。但在这位和她同名同姓,艳若桃李的同学面前,还真没法昧着良心说自己符合“灿若朝霞”这评价,只能一脸不平地看着钟宜拿着情书离开。
“不要脸的狐狸精,她也就配那头肥猪喜欢。”
她说到一半,忽的感到头顶一凉,冰凉的液体顺着头发滴落下来,大钟宜忍不住发出尖叫,再抬头,便看到刚刚被她喊着肥猪的人面无表情地盯着她,也不知道听到了多少。
大钟宜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说人坏话被当场逮到,不免心虚了起来。她平时对外表现出来的形象极好,完全就是真善美的国民初恋,也只有在自己朋友面前才会暴露点真实性情。
等她想说什么描补形象的时候,任东致已经离开了。
……
任东致追上了离开的小钟宜,虽然刚刚的他可以说是失恋得彻彻底底的,但他却没有太多的悲伤。或许是因为他认识到,他以前喜欢的不过是一个自己幻想出来的虚幻形象。真正的大钟宜,和他想象中差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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