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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父母搬去那边,辛笛却坚决要求留在这里独住。好在两个地方相距不远,而这边周围很多政府机关,治安良好,父母也就答应了。
这里户型以现代的眼光看不够实用,客厅偏小,厨房卫生间光线很暗。可是室内高高的空间,带点斑驳苍桑痕迹的木地板,配上辛笛特意淘的旧式木制家俱、用了近二十年的深枣红色丝绒沙发,到处都透着时间感,带着沉郁的味道。
辛笛展开挂毯,她是识货之人,一摸质地就知道是纯羊毛手工制成,色调复杂而精美,正是她喜欢的抽象图案,而不是具体的宫殿人物飞鸟走兽之类:“辰子眼光还是不错的,每回淘回来的东西都很对我胃口。上次去新疆买回来的披肩太漂亮了,弄得我都想去一趟。对了,你们今天谈得怎么样?”
路非苦笑:“她根本什么也没说,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变得这么沉默。我走以后发生后了什么事吗?”
“你走以后?”辛笛皱眉回忆,她对自己在除服装设计以外的某一部分记忆力很没信心,可是路非走的那一年对她是有意义的。那年春天,她读大三,21岁,得到了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一个奖项: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的一等奖,一战成名,头次奔赴外地领奖,但觉世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对未来充满计划和信心;那年夏天,路非22岁,大学毕业去美国留学;那年初秋,辛辰快18岁,上了大学。
“你走之前倒是有很多事,可是你都知道啊。那以后,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的。不过……”
辛笛迟疑,当然肯定还是发生了一些事。正是从上大学那时开始,辛辰不声不响地有了变化,从多少让人有点头疼的准问题少女成了一个安静的女孩子。她的大学远比中学来得平静,毕业后虽然没有按辛笛父亲的安排当个踏实的上班族,而是换了几个职业后彻底成了自由职业者,可是她工作努力是无疑的,生活更是静如止水,再没惹出什么是非。
辛辰从初中直到大学,一直追求者众,而且换过不少男朋友,大妈李馨对这一点十分看不顺眼,疼她的大伯也颇不以为然,时常教训她,她总是喏喏连声,却并没多少改正的表现。大学毕业以后,她突然修身养性,妥当而理智地处理着与每个追求者的关系,轻易不与人出去,最让辛笛诧异的是,她接受大伯安排的相亲,与他旧同事的儿子冯以安见面,后来交往起来,着实让辛笛不解:“你才刚过23岁呀辰子,就肯接受相亲了吗?”
辛辰却只耸耸肩:“总是要交男朋友的,这人是大伯介绍的,还可以省得大伯总操心我。”
这个回答让辛笛简直无话可说,只能上上下下打量堂妹,可她分明没一点敷衍的意思。
后来辛笛碰到过他们几次,相互做了介绍。冯以安看上去还不错,相貌斯文清秀,一举一动都透着教养与得体,身家清白,与朋友合开公司,总是标准的白领装扮,爱好摄影,无不良嗜好,对辛辰照顾有加。
两人维持了一年多的关系,辛开明与冯以安的父亲碰面时,甚至开玩笑地谈到两个孩子结婚的可能性。他们却在两个月前突然分了手,尽管有些出人意料,可还算心平气和,并没弄得不愉快。
她平时过着称得上循规蹈矩深居简出的日子,唯一可能算得上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也不过是有个稍微不寻常点的爱好,经常参加徒步纵山,每年会去偏僻荒凉的地方旅行一次。
然而所有的改变发生在不知不觉之中,没人说得清具体怎么开始。辛笛叹口气:“你知道,我和小辰关系算得上亲昵,不过说不上无话不谈,又各有各的生活圈子,她和我爸比较亲一些,但也不会对他说什么心事。”
路非默然,他当然知道,哪怕在少女时代,辛辰表现得活泼任性,可是其实也算不上一个喜欢坦然诉说的孩子,有一部分,她始终隐藏得很深。
“她的改变和你的离开有关系吗?或者你对她许诺过什么?”辛笛头一次有了这个联想,不免诧异。
路非在今晚再次有了痛楚感,搁在茶几上的的修长手指握住挂毯一角,指关节有点泛白,半晌他才哑声说:“我希望我能给她许诺,小笛。可是小辰不是肯要一个虚幻许诺的孩子。”
“也是,你一向的毛病是太稳重,大概不会在要离开的时候说不负责任的话。而且小辰性格也没那么弱。”辛笛侧头想想,放弃了,“我没线索。可能人人都会有变化吧,或迟或早。”
路非看向挂毯,神情专注,仿佛要从那繁复的图案中找出一点规律,良久,他摇摇头:“可是你一点没变。”
“不要为这怪罪我,”辛笛笑,“其实我也变了,刚才走秀彩排,我正好发现了,我现在学会了妥协,生活真是一所好学校。”
当然,从前设计是她的爱好,而现在设计成了她的工作,挂着设计总监的牌子,她不能不妥协。
那个曾活得恣意任性的辛辰,和那个想象力奔驰的辛笛一样,只存在于过去。尽管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青春,她也用另一种方式妥协了,辛笛惆怅地想。
某次聚会,辛笛略喝了点酒,带着醉意说:“辛辰是我的缪斯女神、灵感来源。”
在座所有人都大笑,包括辛辰,她一向用宽容的眼光看大她三岁的堂姐那无伤大雅的孩子气和艺术家气质。
大家都承认,辛辰当然称得上美女,个子高挑,身材玲珑有致,小而精致的面孔,乌黑的头发,白皙的皮肤,明亮的眼睛,微笑时左颊边一个小小梨涡隐现。可是这样的美貌在这个滨江城市并不少见,也不算特别出众。尤其她大半时间都是牛仔裤或者户外运动装,对待衣着打扮漫不经心,除了辛笛送她的衣服,她简直不穿时装,看上去怎么都不象担当着一个如此重要的使命。
只有辛笛知道,她一点没有夸张。
辛笛始终坚持认为,18岁以前,辛辰的美是不可复制不可追回的。
仍然是同一张面孔,可是在那个年龄,明丽散发着光彩的容颜,有着半透明质感的皮肤,再加上活泼灵动的神态,流转而妩媚的眼神……辛笛除了拿堂妹当模特练习人像素描,还曾说服她穿自己的设计拍照。她很肯定自己的记忆没出现偏差。对于美她一直有惊人的敏感和记忆,比照片定格的辛辰少女模样来得更可靠。
“还记得那次辰子穿我的设计拍画册时的样子吗?”辛笛眯起眼睛回忆,“你好象看了一会就有事走了。”
读到大三时,辛笛做出了一组命名为Lolita的服装设计,她说服辛辰出任模特,请学摄影专业的同学严旭晖帮忙拍了一组照片,制成一个简单的画册。
辛笛凭这组设计拿到了颇有份量的全国新锐服装设计大赛一等奖,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是:“意象丰富奔放,造型大胆别致,青春与时尚气息浓郁,面料原素运用得当,既奔放热烈又不失含蓄,形成天真和妩媚的纷争与有机融合,体现了独特的设计理念。”那是她得到的头一个重要奖项,一时在学校名声大噪。
路非当然清楚记得那天的情景。
那一年,辛辰还不满十七岁,平时只穿T恤和牛仔裤,当她换好辛笛设计的服装走出来,路非的心如同被狠狠掐了一下。辛笛给她化的是偏苍白的妆,浓重的眼影衬得一双大眼睛愈加明亮,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闪着点珍珠光泽的浅色唇彩,头发用卷发器做出了略微零乱的波浪效果披在肩头,穿着黑色袒肩上衣配雪纺层叠小塔裙,有一种几乎让人怀疑来自于另一个时空的感觉。
最要命的是,衣服和化妆都大大突出她那种无辜却又放任的气质,拿着相机的严旭晖倾慕的眼神毫不掩饰地定格在她身上,她却浑然不觉。
路非只站了一会就匆匆离开,那个景象却已经深深刻入了他心底。
然而分别了七年时间,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的辛辰,只是沉静安详,再没那份不羁了。
作者有话要说:蜜月期啊蜜月期,我也没想到现在还能做到隔日一更不过要过年了,下周不知道有没空写谢谢留言的每一位捉虫------------------------6月3日,本章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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