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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们,跟,公子,回去,吃好的,穿好的”,那公子说着蹩脚的汉话,脸上的眼珠子透着邪气的望着三人,要说漠北女子热情、奔放,却不如中原女子肌肤细腻、光洁,尤其是夏画常年在宫中,礼仪得体而优雅,看上去跟寻常百姓不同,跟胡人更是大相径庭。
而华玉、华衣自是生的一副好容貌,再加上两人自幼一起长大,略有相似处,而漠北民风开放,男女之事从不避嫌,而有钱人家里,养有众多女婢,同床胡闹亦非罕见之事。
显然,那公子见到这三人,自是动了色心,遣人引开了余风等人,想要把三人带走,华衣何等脾气,经不住公子三言两语的挑逗话语,早就沉着脸,想要拔剑而对。
华玉内敛而沉稳,摁住华衣,只是说道,“光天化日之下,公子竟强抢民女,何况,我等非普通人,公子不如率人散去,当没发生过罢”,听的华玉说话,那富贵公子还没说话,华衣竟怒斥道,“华玉!何须与淫贼多言,待我割下他的舌头,看看他如何沾花惹草?!”,
那公子不怒反笑,插着腰站在人前,道,“公子我,沾花惹草,不是靠舌头,而是靠……”,他指了指腰下,朝着华衣,顺势耸了耸腰,逗得身后的随从轰然大笑,带着古怪的眼神望向华衣。
只听得一声清锐的声音,银光闪动,锋利的剑刃如闪电般,直直往那富贵公子脸门刺去,狠辣的夺人性命。
夏画惊讶望去,竟不是一向冲动的华衣,而是华玉,她冷漠的脸上,显出难以抑制的怒意和杀气,剑指对方,只身冲去。
“华玉等我!”,华衣拔剑,跟在她身后而去,那些人没料到眼前的漂亮娘们儿,出手极快,且狠辣,富贵公子眼见闪躲不过,直接拉过身旁的人挡剑,说着胡语,往后退去。
纵然华玉、华衣武艺颇高,但还得顾到夏画,加上对方人多势众,酒楼里伸展不开来,三人背抵背,被团团围在中间,没讨着好处,还吃了亏,华衣的袖袍给划拉开来,露出半截手臂的白皙肌肤。
那些随从叽里呱啦的喊起来,似是在调笑着,华玉眼眸幽暗,已是动了杀心,侧身挡住华衣,剑尖扫向划开华衣袖袍的人,直指脖颈,千钧一发时,旁边的人扯了下,华玉的剑尖在他脖颈上划过血痕,直接削断了他握刀的右臂。
铛的一声,握着刀的右臂跌落在地,血流如注的喷出来,吓的那人脸色苍白,而周围的随从敛了调笑,望着华玉的脸,露出不善的表情来。
“你们,再不老实,我就把手脚打断,照样,带回去”,那公子躲在随从后,阴测测地恐吓道,并示意随从不必留手。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之际,就看到一道蓝影从二楼轻飘飘落下,刀影闪现,疾风似的刮来,只听得惨叫连连,五六只耳朵掉在地上,宁小宝执刀站在众人前,鲜血不沾锋刃,滴滴落在地上。
突袭
“让开!别挡着路!”,从门口传来吵闹的声音,原来是余风等人回来了,堵在门口,竟把那富贵公子等人围在中间,不停推搡着。
“原来有帮手!哼!我们走!”,那公子眼见形势不妙,竟想一走了之,“休想一走了之!!”,华玉斥道,举剑直指对方,有誓不罢休之意。
“华玉,让他们走!”,周池羽的清越声音从楼上传来,那富贵公子抬头望上一看,从那狭小的窗缝里,却瞧见了苏沐雪容颜赛雪的侧脸,纵然只有一点点,肌肤白皙如玉,眸如琉璃浸出的水色,小巧的鼻,粉嫩的唇扬成好看的弧线,让人惊为天人,顿时,那公子张着嘴,魂不守舍的痴痴看着,放眼龙门城,竟无人能匹敌。
苏沐雪察觉到不怀好意的视线,微微抬眼,扫到楼下的视线,有些不悦地抬手关窗,“再看!把你们眼珠子挖出来!”,宁小宝砰的把刀往桌上一放,气势凌然地望着众人,让人不容小觑。
那富贵公子看这些人出手不凡,且身上刀剑皆是不俗,若是硬拼,恐怕占不了便宜,竟然对方不愿生事,自然识趣的带人离开了。
经此之后,为免再生出是非,周池羽等人都留在客栈,由余风去张罗缺少的物资,准备就绪,五日后,立刻往燕山关启程而去。
燕山关是大周边境,驻守着黑虎军,数百年来与外敌对抗,直到数年前,黑虎军拥有了威力凶猛的火器和精良的装备后,把丁、羯、骨赫族击败,各族对大周俯首称臣,封周朝皇帝为尊。
前往燕山的道路难行,队伍行进缓慢,路经狭窄地方,仅容舆车通过,燕山以其险峻的地势,成为大周抵御外敌的天然屏障。
离开龙门城三日后,队伍经过了卧龙陂,山势连绵,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景色怡人,队伍正要停下歇息,就听的一声呼哨!
数十支箭羽凌空飞来,直直落在侍卫脚下,掷地有声!!
“戒备!!有埋伏!!”,余风高喝一声,侍卫们拔刀站成一排,脸色肃穆的望着前方。
风吹林动,树林里不断晃动着,从里面走出了上百号人,身着铠甲,手拿兵器,更有二十名弓箭手,手执长弓,弓弦拉紧,箭尖直指众人。
“这件事,没那么容易,就算了!”,蹩脚的汉话,从树林里传来,隐约可见那富贵公子的身影,高声道,“把舆车里的女子交出来,我可放你们一条生路!否则,别怪我出手无情!”,
“竟然是古封营的兵!!好大的胆子!!你究竟是谁?!”,宁小宝认出对方的铠甲和兵器,怒喝一声,策马而上,站在队伍前面,临危不惧,脱口骂道,“莫非是金都尉那不成器的儿子!!”,
金知宣吓了大跳,一时语塞,要知自那日他偶然撞见二楼的天仙美人后,再看看之前楼下的三人,只觉比之差矣,连家里的美人儿都腻味了,没一个看上眼的,茶不思饭不想,心里只有那惊鸿一瞥的美人儿。
离开酒楼后,金知宣派人悄悄跟着这些人到落脚的客栈,也知道对方的侍卫数目,在城中硬拼恐怕得不到好处。
对方看上去像是中原的权贵世家,遣人打听,只知前往燕山城,金知宣不傻,知道不该惹这样的人,可是他在龙门城欺民霸市惯了,熏心,一心一念惦记着美人,再加上父亲金都尉恰好不在城中,于是他心生一计,假传父亲之令,从营里调了百号人马,只道彻查来历不明之人。
以他所想,拥有上百的装备精良的将士,武器所向,就算对方有侍卫,定是不敢反抗,否则,与朝廷的兵作对,可是杀头的罪。
如此,不费吹灰之力,他就能狐假虎威的,震慑住对方,借机寻个理由,彻查对方,把美人带回家中。
等父亲回来,就算此事东窗事发,没有发生什么事,也不会拿他是问的。
谁知对方竟然识破他的身份,让金知宣慌了神,但事已至此,临阵脱逃绝非他的作风,他试探着朝舆车望去,帘子关的紧实,看不见里面的美人儿,嘴硬地说道,“你竟然知道,是朝廷的军,便束手就擒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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