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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告诉我们的情况差不多。”吴端道。
“我这个人嘴就这样,急了就喊打喊杀的,你们可以找我一块玩的人问,他们都知道。可真让我杀人,我不敢,”女人有些笨拙地起身,“我得走了,我要去医院,孩子一天我都不想留了。”
吴端拦住她,“你还是考虑一下吧,我虽然不太了解,但也知道你都八个月了,肯定有风险。”
“有风险也得冒,我已经想清楚了,让我还没结婚就带个拖油瓶,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死。”
吴端见拦不住,也不敢拦,只好对女人道:“还是让协警开车送你回家吧,你就是去医院,也不急在这一天,昨晚肯定没休息好吧?先回家休息。”
女人想了想,点头,“好吧。”
待孕妇走了,吴端道:“补个案宗,收个尾,我会派人一直盯着这女人,直到检察院接管。”
“你不继续查她?”
“不查了,案发当时孕妇在租住的房子里,不在现场,毒不是她下的,至于那些两口子吵架时的喊打喊杀,只能是一笔糊涂账,反正汪成阳杀人是板上钉钉,其余的让法院去和稀泥吧。”
吴端将小笼包塑料袋和空豆浆杯扔进垃圾桶,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着实没想到这孕妇这么能吃,连他那份早点都一并吃了。
他问闫思弦道:“那习乐乐往肉里下毒的事儿你又是怎么想到的?”
“怎么……想到?”闫思弦斟酌了一下,“就那么想到的。”
吴端:“……”
“破案是个不断验证猜想的过程,你们这些老派刑警恨不得捧在手里的证据,对我来说不过是验证猜想的工具,先得大胆地想,再去验证,想错了是另一回事儿。
当然了,这种联想能力需要经过专业训练,才能在看到碎片线索时,瞬间找出那个可能性最大的推论。还需要一双敏锐的眼睛,来关注别人不注意的细节。”
“呃……挺抽象……”
“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第一,习乐乐有过见义勇为事迹;
第二,习敬国是习乐乐的发小,纵然一个进城打工,一个在农村种地,也还是会经常一起喝酒;
第三,案发后习敬国请假回家了,躲起来了——竟然是以喝酒喝坏了胃这种理由。
从这三处细节,你能想到什么?
——算了别浪费时间了,我直接告诉你吧。
习乐乐开朗豁达,他性格外向,有朋友,遇事也喜欢跟朋友商量。
无疑习敬国正是他的朋友——两人打小认识,而且距离并没冲淡他们的关系。
所以习敬国不是喝酒喝坏了胃,而是被吓得藏起来了!什么事儿吓到他了?是习乐乐告诉他的事儿!习乐乐告诉他,他们准备用来偷鸡的毒肉被姐姐和外甥女误食,出人命了!
有的人看见星星便是星星,有的人看见一颗星星便能窥到整个宇宙。”
“还挺玄乎,”吴端的肚子叫了一声,像是在跟主人一起抗议,“可说到底,你这能力还是可以通过专业训练掌握的吧?”
“理论上来说,是的。”
“理论上?”
“反正我是靠的天分。”
吴端:果然,果然啊!闫·熊孩子·思弦回来了!
两人正说话,吴端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他接起来,匆匆应答几声,挂了电话,一边往外走一边道:“东郊废工厂发现女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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