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找到了!哥,你不知道我找了老久……”何夕蹲在地上,一见林默就马上站了起来。
林默举起手中断了他的话:“在哪儿?”
何夕朝林默招手向巷子外面走去。
“去哪儿?”
“在西郊,你说要在你学校附近找,但是咱现在能坐车过去不?非要跑过去吗?这好累呀!”
何夕扬扬手机不知道给谁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句“快来”,又对林默说:“哥,你能想通是最好不过了,妖兽也得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咱们不能一直停留在过去。”
林默皱起眉来:“你找了谁?”
何夕神秘地一笑:“能帮上忙的人。”
林默只好变回人形跟着他走出巷子,等了一会儿,一辆越野车在他们身前停了下来。
车窗降下,一个满脸圆润、******、身着条纹衬衫的男人伸出头来向他打招呼:“少爷!”
何夕打开了车门:“上车再说。”
林默坐进车内,开车那男人扭头对他自我介绍道:“少爷,我是路德。人类姓名也是陆德,一个读音。何夕那小子说今晚能见到你,我还不相信,原来是真。”
陆德热情洋溢,何夕得意自鸣,林默不好就地发作心里的不快。且先去看看他到底把事办成了什么样子。
在曼奴酒吧,林默发现了夏梓馨的身影,心里已有了计划,要把她手上的通讯器搞到手。
但是就算是弄到手了,他也不了解这个东西如何运作,他需要人帮忙,于是在演出后他就给何夕打了电话。天狼族族人众多,总有几个能摸清这通讯器的工作原理。
此前,他已经吩咐何夕在西城区给他找一个隐秘的地方作活动基地,现在就正好用上。
不过,林默并不想随意见其他族人,他作为人类的身份以及日常出没的地方即使在族中也是秘密。
他有需要守住秘密的理由。
这段日子,他让族人在西城区阻止黑狐族的活动,那支人类战队也在干同样的事情。他心里喜忧参半。
——有同样的敌人,不能说明他们是朋友。班特说过,那些人类手上也沾过天狼族的鲜血。那是他的族人,他不能无动于衷。
天狼族与世无争近千年,不完全是因为他不想再参与妖兽族的争端。也是因为他不能。
一千年前,他以全族的玄力凝聚成宝物以封印妖王,这就决定了天狼族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天狼族被妖兽界孤立了,天狼族族王格安,既有负妖兽界,也愧对天狼族,在人族面前,也没落个好名声。
黑狐加达说得没错,他本生而为妖,却与妖王作对,妖兽界普遍认为,他这么做是为了争夺妖兽族王者地位,不甘心妖王的崛起把天狼族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抢走。
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他不想为王,他只是不愿看到生灵涂炭,血流成河。
多么可笑的理由。在妖兽族眼中,一千年前,人族本来就是妖兽族的食物啊。
强势重生:马甲娇妻是大佬 绝代妖妇 顾初音陆修 大医婿 网游之我能免疫一切 简漾于十安 离婚后,前妻变得娇又美 妈咪快跑醋精爹地超凶猛 长生奶爸 武媚武商 宋肆肆裴湛 大佬的宝贝有点凶 穆安凰苏重华 不灭武神 徐牧林初夏 最强弃婿 我执意要和将军拆CP被拒绝 穿成游戏被攻略的大师姐 女神的镇国龙婿 都市之仙王道尊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我有一剑斩妖魔,一柄青霜腹中藏。我有一言惊风雨,守生养气居紫府。我命由我不由天,还丹成金亿万年。...
喝醉酒在酒吧强吻一个美男四次?美男还是京城第一大豪门的继承人?性格残暴嗜血桀骜不驯,有着撒旦之称!并且对女人厌恶至极?卧槽!表示已死,有事请烧纸可美男说负责!以以身相许吗?做梦!是以身伺主!可以暖床吗?可以去死!...
佣兵界的超级兵王,重回都市成为一名打杂的小文员,却意外被美女总裁看上,从此步步高升,风生水起...
懒惰是一种原罪,因此勤奋也是一种天分。这是最值得期待的天分,因为别的天分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只有勤奋,能够创造上帝都无法估计的奇迹。只要球在脚下,我就不会放弃对足球的梦想,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坚信天不负我,我坚信我能踢出最好的足球。赵亚宁自传我的传奇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