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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儿!走啦!”
“嗯!过些天爹爹来采漆还能带着伯儿吗?”
父亲宠溺的捏了捏儿子的脸,然后拉着孩子的小手,二人向山下悠闲的慢慢行去。待到漆树的伤口自愈,他还会再来一次,将那些生漆采集封存后,赶在入冬前拿去戚城卖掉。
“哎!”
李沧叹出一口气,家里现在的日子,的确过得清苦了些。和他父亲在世时,根本没法相比。不知这个冬天会不会飘起大雪?他希望不要太过难熬。为了避免意外,保证全家人安全过冬,他决定将三间茅屋好好修葺一番。再购置几匹布,让妻子缝上几床被褥。而这所有的开支似乎都指望着几日后那一小桶生漆。李沧很是忧心。
同一时刻,阿季满脸绯红,好像喝醉了酒。初时两人都没有太在意,觉得只是天气转冷,脸蛋被寒风吹的发红而已。可紧接着泛红的地方开始长出细小的红点,而后变大扩散似有蔓延而无法抑制的趋势。阿季本就是一名巫医,自己煎熬汤药服用过后,以为病情能得到控制,不想越发的严重起来。红疹变成了脓疮并且连接成一片,继续向下扩散,至于勃颈处。短短两日,活蹦乱跳的怪力女孩就变成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显得无比虚弱。
“今日你哪儿里也不准去。就怪怪躺在躺在床上休息。”
“少主...奴婢没用...”
“傻丫头!说什么呢?阿季!阿季...”
阿季从口中缓缓的崩出几个字后,便昏了过去。王诩惊慌不已。无论他怎么呼唤女孩的名字,对方像是失去意识一般沉沉的睡去,只不过显现出痛苦的表情。汗珠浸湿了衣领,额前满是晶莹。
此时阿季的脸已经不成人形,王诩坐在床边能感受到女孩身体散发出的热浪。应该是在发烧,唯一能做的,是用猪皮一样的湿毛巾帮她降温,让阿季好受一些。看着小丫头痛苦的模样,王诩满心的焦虑。
“该不会是水痘或者天花吧?怎么办?怎么办...”
记得小时候无意被传染得过水痘,即便是出过水痘的人,自身有了抗体在接触病人后还会长出一两个小脓包。他记得医生说过,越早出水痘对于孩子越好。若是长大了才发病,不但会留下疤痕还会危机生命。阿季的年龄显然是处于危险期的。
他在洞中焦急的来回踱步。事情若是更糟,女孩得的是天花,那这副没有接种牛痘的身体,势必跟着遭殃。怎么办?是丢下她独自逃走?还是冒险一试?
“哎!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呵呵...小丫头...你可欠我一条命啊。”
阿季的病来的如此迅猛,吃住同在一个山洞。若是传染病,王诩不相信自己会全然无事。记得他小时候生病之时,总要挂水无意询问过医生,貌似是怕病人脱水的缘故。于是多喂女孩喝水就成了治病的关键。
这天他守在阿季身边,每过一个时辰就喂对方喝一次水。想到病人虚弱,就将之前收集的鸟蛋,去壳搅拌混入清水后蒸煮做成炖蛋。可惜没有酱油或是香油之类的调味品,光是闻一闻就觉得腥的有些过分了。
直至傍晚,阿季身上的红疹还在扩散,女孩的领口处隐约能看见红斑。王诩急了。很难想象若是对方就这么死掉,他又当如何生存下去?小丫头满脸的脓疮,汗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痛苦不堪。看的王诩心疼不已。尤其是那张面具,女孩依旧不肯摘下。也不知是好奇心在作祟,还是不想阿季太痛苦,王诩偷偷的取下了那块附着在女孩面上的兽皮。
“云诺!”
即便那张脸俨然已是面目全非,但是自幼与妻子熟识,这女孩的面容与妻子12岁时,简直一模一样。恍惚间,悲喜交加,泪水止不住的奔涌而出。许久过后,当目光停留在女孩左脸额前的疤痕时,只觉心如刀绞。一个诺达的“奴”字烙印其上。精致的柳眉,也被抹掉一端。疤痕是烙铁所伤,应该过了许久,不然伤口不会发白且明显凸起,好像两条蜿蜒的白蛇。
此时他无比的确信。相信这世间真的存在着轮回。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理由无故的结束。王诩将女子面上的脓液,涂抹在自己的手臂上。若是真的长出红疹,就只能用身体去尝试解决了。不过,以现在半吊子的医术,成功的可能微乎其微。
直至第二天清晨,他的身体依旧没有反应。而阿季的病情似乎没有好转的迹象。红斑还在不停的扩散,已经延伸至女孩的手臂。王诩不明白,为何自己到现在,仍然没有一丝反应,至少接触过脓液的皮肤应该长出水痘才对。
“少主...奴婢...是不是...快要死了?”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奴婢愧对少君...愧对...老夫人。”
阿季又陷入昏迷。女孩嘴唇干裂,面色苍白。无论王诩如何为她补充水分,小丫头好像没法吸收一样,短短几天感觉清减了不少。身体上的脓包变得越来越大,脓破后,周边的皮肤继续长出水痘。似乎身体在无休止的溃烂下去。
王诩紧握女孩的手,粗糙的手掌满是干瘪的褶皱。他站起身来,一抖袖袍。来到女孩藏匿布料的地方,那块缝补的布片,现在看来更像是一条布满线头的毛巾。里面包裹着王诩送她的青铜顶针,以及两根骨针。
手臂被划出一道小口,鲜血立时流出。骨针的针头上沾染着一些脓液,随即涂抹在伤口上。王诩猜想,或许自己体内真的存在抗体,不然为何不被传染?就算这样做能真的染病,他也没有把握能医治好,不过是陪着对方一起死罢了。
女孩昏迷的几日,他寸步不离。家中的清水与粮食基本殆尽,若是再这么拖下去。即便阿季能侥幸活下来,寒冷的冬季到来,他们亦是熬不过去的。之前一直消沉的混日子,想着再也回不去了,就在此处悠闲的养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然而此时他不想死,也不想眼前的女孩就这么简单的离开。阿季还很年轻,从小一直受苦,甚至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想到此处,王诩拎着两个木桶,朝山洞外的溪流奔去。小溪距离山洞有二里的距离,阿季之前总在此处取水或是洗衣。他也跟着去过,只是第一次孤身前往,未免有些担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头饿狼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散去的。装满两桶水便匆忙离开,一刻也不敢多做停留。途径那片竹林时,意外发现了几颗破土而出的竹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想想深秋挖冬笋,本就是件正常的事情。于是翻开厚厚的竹叶,一时间惊喜不断。或许女孩不知道竹笋可以食用,这里的存粮够他吃很久的。欣喜过后,费劲的刨出几颗,心急火燎的归家,准备饭食。
竹笋鸟蛋汤,一股清新的芬芳迎面扑鼻。碗中有黄有绿,看上去就有种大自然的味道。喂病人吃过饭后,王诩一连喝下几碗,腹中一阵温暖。待到擦拭完阿季身上的脓疮,王诩开始翻找关于痘疹出现的医书,不过这类病症似乎根本没有太多的记载。只有一处提及到,说是虏疮,来自蛮夷之地,十死无生,无解。
初看时王诩被吓得面色惨白,了解过症状后才安下心来。阿季身体上的脓疮是从头部向下蔓延开来,并非毫无规律。仔细检查过女孩的手腕与下肢,更确信绝非虏疮这样的传染病。她意外的发现女孩的脖颈处与手臂上都有抓痕,显然是无法承受痛痒的感觉,用指甲抓挠所致。而那里便出现红色的斑点。显然只要控制住脓液上的细菌,不沾染到其他皮肤,病情便不会继续扩散。
为了不让阿季乱动,他将女孩的手绑缚起来。做完家务后,趴在石床边照料。每隔一段时间用温水擦拭痘疤上的脓液,避免好的皮肤也沾染上。似乎这一做法,十分有效。不知不觉王诩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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