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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在这儿,那你明早过来!我明早不出门,等着你!反正这东西在城里找了十多天都没找着,这家客栈是最后一个搜查的地方,这里也没有,估计就不在城里了!”
李三笛收下纸条,点点头:“明早我一定到。”
“那就告辞了……对了,你怎么称呼?”
“我叫李三敌。”
“行,李道友,那就先告辞了!”
目送副城主高盟出了房门,李三笛起身将门关上。
他又将高盟给的纸片拿出来瞧瞧:“这是人类的符纸啊,不用笔就可以写字,真方便。”
将纸放进袖里方便取用之后,李三笛又把自己的纳戒打开。
明天要见罗武宗的人,还是得收拾收拾,穿得正式一点。
今天在城外第一次打开戒指的时候,好像看到陆城主还送了不少衣服给自己,满满一架子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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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与妖怪打交道久了,知道自己缺什么。
李三笛先在里面找了些看起来款式比较正式的宽袖长袍,取出来扔在床边,打算待会儿选一件顺眼的;
又在里面发现了一件黑色披风,那披风带着帽子,布料看起来十分昂贵,虽然是黑色,但不仅布料既厚实又带有暗暗光泽的细纹,还有一朵朵织金的云纹印在上面。
“这个要是披在身上,应该相当有排场”,李三笛把黑色的披风也取出来,打算一会儿试试。
还拿出来一顶看起来仙气飘飘的头冠,自己一直都是布条子束发,还没戴过这么讲究的东西。
最后再取出一些日常替换的寝衣,李三笛满意地关上戒指。
然后他又想到了罗武宗的宝物失窃案。
穿越之前,好歹也是看了上千集柯某南和侦探片侦探小说的人,考验自己破案水平的时候到了!
这天天黑之后,李三笛便再也没下楼,中间除了店小二上来因高盟闯房间搜查,道歉一番,又帮忙收拾了屋子,也没有其他人再进屋。
在豪华客栈度过的第一个夜晚,有些百无聊赖。
李三笛将店小二端来的点心都整在一个盘子里,然后趴在窗口,目光寻找附近街上讨饭吃的难民。
“要是可以用妖力,会更好些,离得这么远这样子扔下去,点心可能就烂了。”
想了想,李三笛干脆跳出窗户。沿街在马路各家的房檐上行走,一边走一边朝难民碗里扔点心。
扔完点心,李三笛感觉自己也困了,又顺着房檐走了回去。
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李三笛起得很早。
洗漱之后,换上新的衣服,再披上那件黑色披风,李三笛出发前往高副城主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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