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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出轨报复:刀白凤与段延庆一夜情
【情节】
《天龙八部》主要记载了萧峰、虚竹和段誉三个年轻人的传奇,特别是三人家庭的巨大变故。当然,其中也夹杂了许多恩恩爱爱的婚姻家庭故事。小说开篇就提及的段誉,在第48回“王孙落魄怎生消得杨枝玉露”更是在遭遇生命威胁的时候发生了“家庭突变”。
段延庆冷笑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提起钢杖,便向段誉胸口戳了下去。忽听得一个女子的声音说道:“天龙寺外,菩提树下,化子邋遢,观音长发!”段延庆听到“天龙寺外”四字时,钢杖凝在半空不动,待听完这四句话,那钢杖竟不住颤动,慢慢缩了回来。他一回头,与刀白凤的目光相对,只见她眼色中似有千言万语欲待吐露。段延庆心头大震,颤声道:“观……观世音菩萨……”
刀白凤点了点头,低声道:“你……你可知这孩子是谁?”段延庆脑子中一阵晕眩,瞧出来一片模糊,似乎是回到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月圆之夜……
……
俯身去看段誉的头颈,见他颈中有条极细的金链,拉出金链,果见链端悬着一块长方的小金牌,一面刻着“长命百岁”四字,翻将过来,只见刻着一行小字:“大理保定二年癸亥十一月廿三日生。”段延庆看到“保定二年”这几个字,心中一凛:“保定二年?我就在这一年间的二月间被人围攻,身受重伤,来到天龙寺外。啊哟,他……他是十一月的生日,刚刚相距十个月,难道十月怀胎,他……他……他竟然便是我的儿子?”
【问题】
1.何谓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构成要件如何?
2.假设妻子外遇生子,谁有权行使否认之诉?
【解读】
婚生子女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育的子女。婚生子女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父母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所生子女也不能视为婚生子女。第二,必须是生父的妻子所分娩。第三,生育的行为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离婚后,不再存在婚姻关系,如再受胎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第四,须为生母之夫的血统,即受胎为生母丈夫所为。倘若是因丈夫之外的男人致其受胎,则所生子女不属婚生子女。从性行为上区分,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因婚姻关系受胎所生的子女,其父母为具有夫妻身份的合法配偶。子女与母方的关系,基于出生的事实即可确定。子女与父方的关系,各国法律都采用下列推定:在婚姻关系中受胎的,母之夫即为子女之父;夫妻在受胎期间未同居者除外。如《德国民法典》规定,子女出生前的181日至302日为受胎期;夫妻在受胎期同居者,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法国民法典》以子女出生前的180日到300日为受胎期;结婚达180日以上所生的子女,婚姻终止后300日以内所生的子女,均为婚生子女。《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规定,如父母处于婚姻状态,则婴儿的出生,由父母的结婚证加以确定。符合这一规定的子女即为婚生子女,夫在妻受胎期间未与之同居,是提出否认非婚生子女之诉的事实根据。许多国家规定对婚生子女的否认权专属于夫。另一些国家规定,除夫外,妻、子女甚至检察官也有否认权。此外,许多国家对否认婚生子女还有时效、限制等规定;如否认之诉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夫在承认子女为婚生后即丧失否认权等。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在被抚养、接受教育、继承遗产等诸方面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危害、歧视。当然,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必然也要履行同等的义务。
可见,婚生子女虽然以父母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条件,但并不是唯一的条件,还必须是为生母之夫的血统,也就是生母与其丈夫同居后所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男女双方受孕(即使之后立即离婚)或者生下孩子(婚前已受孕)的,均属于婚生子女。但如果妻子是和丈夫以外的男子受孕的,丈夫是和妻子以外的女子受孕的,则均不属于婚生子女。《天龙八部》中大理国的王爷段正淳,秉性风流、用情不专,在江湖上四处奔波、寻芳猎艳、造爱播情,生下了一堆非婚生女儿。虽然最后下场悲惨,但是所爱与被爱之一片至诚,仍然令人动容。他的夫人刀白凤恼恨段正淳风流放荡,竟决意报复丈夫的负心薄幸,又自暴自弃要极力作践自己,而与丑陋、污秽、卑贱,叫化子形象的段延庆苟合,并因此生下段誉。显然,段誉虽然是在段正淳和刀白凤婚姻存续期间所生,但却是非婚生子女。对于女子离婚后再婚,自后婚之日起算第181日以后生育子女,而该子女出生之日,距前婚解消之日未满302日者,到底应该推定为前夫婚生子女还是后夫婚生子女呢?在此推定冲突场合,民法无特别规定,只能由法院根据事实,判断其所生子女属于何人的婚生子女。所幸现在DNA技术发达,在母亲无法确认的情况下,鉴定孩子父亲为谁的难度并不大。还有更加出奇的例子——“双胞胎同母异父”。从生殖原理上来讲,这是有可能出现的。双胞胎分为两种,同卵双生和异卵双生,前者是由一个受精卵分裂形成,后者则是同时有两颗卵子受精形成受精卵。据介绍,精子的存活时间为72小时,卵子在体内保存的时间是48小时。如果女子在排卵前后72小时之内先后和不同男子发生关系,而此时她同时排出两颗卵子,则可能先后与不同的精子受精。美国一个调查显示,美国已婚白人女性所生的异卵双胞胎比例为1400.这样,双胞胎都有可能在认定婚生子女身份上存在差异。
妻子外遇生子,夫能否推翻其父子关系?妻子外遇生子(如刀白凤生下段誉),法律上虽推定为夫之婚生子女,但夫若有反证证明妻非自夫受胎者,仍可予以推翻,对于妻外遇所生的子女,得提起否认子女之诉,不承认有父子(女)关系。唯为保护子女,提起否认子女之诉,亦应有所限制。比如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就规定:第一,限于夫或妻始得提起,第三人均不得为之;第二,必须以起诉方式行使;第三,须具有确实的否认原因(即妻非自夫受胎);第四,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即应于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为之)。否认子女之诉,由夫起诉者,以妻及子女为共同被告;由妻起诉者,以夫及子女为被告。但妻或夫死亡者,以子女为被告即可。若子女已经死亡的,其否认权即消灭,故对已死亡的子女,不得提起否认之诉,其已起诉者,就其本案诉讼应即终结。显然,本案例中,刀白凤外遇生子段誉,段正淳有权提起否认之诉。但如段正淳情愿“绿帽罩顶”,刀白凤有无救济之道?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台湾地区民法增加了“妻亦得提起否认子女之诉”的规定。当然,法律虽同时赋予妻的否认权利,但妻如欲提起否认之诉,无异必须先承认自己不贞的事实。但基于血统主义、子女利益(比如段誉的性命)的考量,妻在权衡利害得失之下,法律上赋予妻的否认权,亦属进步的立法。
3.2不忠的爱:田、南、马三姑娘抉择
【情节】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是两部内容有关联,但故事结构却又各自基本独立的小说。可以说,《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也可以合为一本来读。《雪山飞狐》发表至今,是金庸作品中争论最多的一部。其中的男男女女之间糊涂的爱、不忠的爱,令人感到这个世界婚姻家庭关系的不可靠。除了《连城诀》外,这两部书对人物阴暗面的描写,已达极致。
《雪山飞狐》第7回记载天龙门几个人在争夺掌门之位的时候,将田青文(陶子安未过门的媳妇)与曹云奇未婚生子的事情暴露出来:
“你逼我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时候可已经迟了。”又听这位阮士中阮师兄说道:“我怎敢逼迫师哥?但想云奇与青文做出这等事来,连孩子也生下了。如此伤风败俗,大犯淫戒,我门中上上下下,哪一个还能服他?”
殷吉说到这里,忽听得咕咚一声,田青文连人带椅,往后便倒,已晕了过去。陶子安拔出单刀,迎面往曹云奇头顶劈落。曹云奇手中没有兵刃,只得举起椅子招架。陶百岁听得未过门的媳妇竟做下这等丑事,只恼得哇哇大叫,也举起一张椅子,夹头夹脑往曹云奇头上砸去。
《雪山飞狐》第10回则记载了苗人凤的妻子南兰,因嫌丈夫不够温柔体贴,在英俊潇洒的天龙门弟子田归农的勾引下,抛夫弃女随其私奔的事情。
胡斐奇道:“我的母亲?”苗若兰道:“是啊。我爹跟令尊比武之时,你妈妈英风飒爽,比男子汉还有气概。我爹平时闲谈,常自羡慕令尊,说道:‘胡大侠得此佳偶,活一日胜过旁人百年。’我妈听了虽不言语,心中却甚不快。后来天龙门的田归农到我家来做客。他相貌英俊,谈吐风雅,又能低声下气地讨人喜欢。我妈一时糊涂,竟撇下了我,偷偷跟着那人走了。”
胡斐轻轻叹了口气,难以接口。苗若兰话声哽咽,说道:“那时我还只三岁,爹抱了我连夜追赶,他不吃饭不睡觉,连追三日三夜,终于赶上了他们。那田归农见到我爹,哪敢动手?我妈却全力护着他。我爹见我妈妈对这人如此真心相爱,无可奈何,抱了我走了,回到家来生了一场大病,险些死去。
《飞狐外传》第3回“英雄年少”中,飞马镖局老镖头马行空之女马春花生得美貌可人,父亲把她许配给师兄徐铮为妻,父亲去世之后夫妻俩苦苦经营镖局。京师贵公子福康安路经商家堡,无意中看见马春花,为着贪她美色,稍作停留,略经安排,轻易地引诱了这个女人,作为他一个下午的消闲玩意。这件事改变了马春花的一生,这段露水姻缘也彻底地破坏了她和师兄的关系。
这贵公子似乎没引诱她,只是她少女的幻想和无知,才在春天的黄昏激发了这段热情。其实不是的。如果福公子不是看到她的美貌,决不会上商家堡来逗留,手下武师一个过世了的师兄弟,能屈得他的大驾吗?如果他不是得到禀报,得知她在花园中独自发呆,决不会到花丛外吹箫。要知福公子的箫声是京师一绝,就算是王公亲贵,等闲也难得听他吹奏一曲……
福公子搁下了玉箫,伸出手去搂她的纤腰。马春花娇羞地避开了,第二次只微微让了一让,但当他第三次伸手过去时,她已陶醉在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男子气息之中……马春花早已沉醉了,不再想到别的,没想到那会有什么后果,更没想到有什么人闯到花园里来。福公子却在进花园之前早就想到了。所以他派太极门的陈禹去陪马行空说话,派王氏兄弟去和商氏母子谈论,派少林派的古般若去稳住徐铮,派天龙门南宗的殷仲翔守在花园门口,谁也不许进来。
于是,谁也没有进来。百胜神拳马行空的女儿,在父亲将她许配给她师哥的第二天,做了别人的情妇。
【问题】
1.田青文、南兰、马春花三姑娘的行为如何定性?
2.我国古代婚约的条件有哪些?是否有贞操义务?
【解读】
《雪山飞狐》是金庸创作于1959年的一部武侠小说。故事以胡一刀夫妇为主线,通过宝树、苗人凤之女苗若兰、平阿四及陶百岁之口讲述了数年前与此相关的一段武林往事。该作品对主人公胡斐的成长之路基本没有提及,所以后来作者又补著了一本相关作品《飞狐外传》来讲述主人公的成长历程。这两本小说都是从李自成兵败后说起,这也是金庸老先生的高明之处,虚虚实实、虚实结合。按照《雪山飞狐》第2回的记载,李自成兵败后退到九宫山,身边有武艺高强的四名卫士赤胆忠心保他。这四名卫士分别姓胡、苗、范、田,军中称为“胡苗范田”。这四人之中,又以那姓胡的武功最强、人最能干,闯王军中称他为“飞天狐狸”!闯王派苗、范、田三名卫士黑夜里冲出去求救,姓胡的留下保护闯王。不料等到苗、范、田三名卫士领得援军前来救驾,闯王却已被害身死了。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说起,苗、范、田卫士对胡卫士产生误会,并且这种误会延续到并形成了下一代的恩怨。两部武侠小说中涉及的人物很多,关系也比较凌乱。当然,本部分主要涉及的是田青文、南兰、马春花三姑娘在订婚以及结婚前后,出轨与他人私通甚至产下婴儿的所作所为。
《雪山飞狐》并不能算金庸小说中最精彩的一部,它成书很早,应该是金庸的第三部武侠小说。书中的女配角田青文可能被很多金庸迷给忽略了,田青文就像“一朵娇艳的罂粟花”。始终脚踩两条船,周旋于师兄曹云奇和未婚夫陶子安之间,游刃有余。对于这两个男人,她表面的态度始终都很暧昧,并没有刻意排斥某一个,也没有对另一个青眼相加。虽然她生了曹云奇的孩子,却最终闷死了他。曹云奇在田归农死后终于出任了天龙门的南宗掌门,田青文利用美色亲近他便顺理成章。
苗人凤是武林中人,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南兰是官宦千金。两个人是萍水相逢,缘礼而婚。苗人凤路遇不平,拔刀相助,救了南小姐,自己却中了毒针。南姑娘也非不晓礼仪之人,不能见死不救,用柔嫩的小口为苗人凤吸毒。至此,南小姐心里想的是:两人肌肤这么一接触,自己就是他的人了,他是大盗也好,是巨贼也罢,再也没第二条路。而苗人凤也知道:这几口毒血一吸,自己无牵无挂、纵横江湖的日子是完结啦!他须得终身保护这女子。苗人凤和南兰就按这个规则硬是结成了婚姻,结成婚姻却不快活。所以,在商家堡大厅里,苗人凤试图追回离家出走的娘子,待见了自己的妻子瞧田归农时眼睛流露出来的款款深情。苗人凤终于明白了,他这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面佛,在情场上彻底输了。
百胜神拳马行空之女马春花,时值花样年华,其父马行空在商家堡将她许配给师兄徐铮,在与徐铮订婚的第二天,却因情欲冲动而对福康安一见钟情,并偷尝禁果发生了性关系,导致了刻骨铭心、痴迷不悟、至死方休的悲剧爱情。《飞狐外传》里马春花的爱情故事,最后还是以悲剧收场,但这种由性的冲动及满足而激发热烈不悔的爱情,却能充分反映出时下部分新新人类的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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