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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开始,正是为了乐队阵容的稳定性,罗杰才给出了一个看起来非常公平,实际上自己要吃点亏的分配协议。
没办法,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几千首经典摇滚,这种优势根本不可能明说出来。
难道要给胖子或者安妮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脑子里有那个世界最好的摇滚,所以我应该拿走乐队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这样的话?
而且这些东西虽然确实很值钱,但如果没有靠谱的队友将它变成真正的歌曲,那就跟一座无法挖掘的金山一样,哪怕里边的金矿储量再怎么惊人,也卖不上价。
“不过我觉得他说的对诶。”
安妮对罗杰开口道:“我不是说你,大部分乐队的主唱,确实随便换都没什么影响。”
安妮的这种观点,在摇滚界其实算是一种主流看法。
虽然玩乐队的人都经常黑贝斯手,但实际上,真正处于鄙视链最底层的,却是外人眼中最光鲜亮丽的那个位置:主唱。
在组建一支乐队的时候,吉他弹的好的人去弹吉他,鼓敲的好的人去当鼓手,而什么都不会的人,就只能去当主唱。
尤其是在乐队成名之前的那段时期里,主唱必须干很多其他的工作,比如说给乐队当司机,搬运工等等,以确保自己不会被踢出乐队——因为几乎是个人就能唱歌。
“每个位置都很重要,主唱也不例外。在乐队内部或许主唱的贡献最低,但是在商业上,主唱是一支乐队的符号象征。”
罗杰摇摇头,说道:“大部分歌迷不会在乎哪个乐手才是对乐队贡献最大的那个人,他们只关心主唱的歌声好不好听,长的帅不帅。”
尤其是在摇滚商业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之后,这一现象会越来越明显。
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夜愿(ighish)乐队。
他们的核心是键盘手托马斯-霍洛帕尼,但在乐队开除了前任主唱塔雅-图伦尼之后,歌迷对第二任主唱安尼特-奥尔森和第三任主唱弗洛-杨森的抵制很强烈,甚至抵制起了整个乐队。
大部分歌迷不会在乎乐队的吉他手是谁,鼓手有多么重要,他们只关心站在麦克风前唱歌的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熟悉的面孔。
无论主唱是不是真的什么都不会,排练和编曲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数手指玩,但至少在商业上,一支摇滚乐队吸引歌迷的关键,确确实实是在主唱这个位置上。
所以你经常可以看到,在过去的摇滚乐队中,收入拿大头的通常是吉他手或者是鼓手。
偶尔也会轮到贝斯手,但从来没听说过主唱拿大头的,除非主唱本身就兼职某个乐器,并且以乐器成为乐队核心,比如披头士乐队的保罗和约翰。
而从八九十年代开始,这种现象渐渐扭转了过来。
尽管在少数乐队中仍然存在,但主唱的地位却一直在提高,到了新千年之后,甚至完全压过了作为真正核心的乐手们。
这就是商业化的力量。
“放心好啦,我们不会开除你的。”
安妮凑过来拍了拍罗杰的肩膀,像是安抚属下一样,开口道:“乖噢,不要闹事,姐姐罩着你。”
对安妮突然发神经的胡闹,罗杰早就习以为常了。
“米娅,你家安妮发酒疯了,快点管管她。”
罗杰对米娅喊了一声。
“恭喜你,中奖了。”
米娅表示准备看戏。
几人闹了一阵,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格雷西还要练习贝斯,很快就提出告辞。
“你这好东西可真少。”
安妮跑去冰箱里翻了半天,又拿了几瓶啤酒出来。
不满地说道:“除了啤酒还是啤酒,就不能准备点够劲的家伙吗?”
这个女孩和罗杰一样,是烈酒的爱好者。
话说回来,这个圈子里的派对狂人,似乎没有几个喜欢喝清淡的啤酒或是香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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