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奥瑞克。
曾经代表光明和正义的坎杜拉斯之王。
在心腹亲信大主教拉扎鲁斯偷偷释放恐惧之王迪亚波罗的时候被侵蚀了灵魂,变得黑暗暴虐。
最后被派去进攻邻国威斯特玛没有成功后返回的禁卫队长拉克达南击杀,这才结束了他的一生。
这之前他已经因为失去理智处死了自己的妻子,并且小儿子也被大主教拉扎鲁斯用来召唤恐惧之王迪亚波罗牺牲。
李奥瑞克一家人最后只剩下大儿子艾丹一个,最后也没能逃脱被迪亚波罗的侵蚀的下场,成为了第一任的黑暗流浪者,释放出了被封印的其他两位地狱魔神。
虽然听说艾丹已经和女巫艾德莉亚还有一个女儿,但在这个世界已经不知道该去哪里考证了。
“大人,准备战斗了。”
陆长歌回忆的这么一小会疯王李奥瑞克已经开始复苏,那健壮的骨骼甚至和骷髅二号有的一拼。
更危险的是这家伙不愧是有骷髅王称号的怪物,在成为地狱势力的一员之后,他无疑也掌握了召唤骷髅随从的能力。
和血乌莫瑞娜不一样,这家伙召唤出的骷髅数量真的是太多了。
【李奥瑞克】
不死怪物,特别诅咒
虽然强化属性只有两个,但是却让陆长歌有种危险的感觉。
上次拥有这两个强化属性的还是小镇里的格里斯华尔德,第一次对战他就损失了初代骷髅二号。
而现在,李奥瑞克肩上的巨锤让他有种相形见绌的感觉,这一锤子下去总感觉自己会被压扁。
不管怎样,战斗已经打响了,看着站在后排并不准备动手的影子死灵,陆长歌觉得他似乎早就知道会发生现在这种情况了。
之所以还带着他们向下探索,是想看看他真正的实力。
不过陆长歌也并不是因为他才来到这里的,就算没有影子死灵,这里的怪物他原本也不打算放过。
不过是猩红之月期间趁着机会降临的李奥瑞克的一个投影罢了,还不一定需要他使出全力!
“杀。”
淡定的甩出一个伤害加深诅咒,陆长歌自己打开了力量灵气。
现在的情况对他有利,李奥瑞克今天输就输在他学会了召唤骷髅这一招,有尸体在陆长歌就可以施展尸体爆炸,根本不需要他亲自上场,李奥瑞克也必输无疑。
“骷髅王,这个称号不该属于你,李奥瑞克!”
指挥着骷髅小队攻击,骷髅二号开启着蔑视灵气,大多数的攻击打过来有一半都会被格挡掉,造成的伤害并不致命。
李奥瑞克王的王冠下是一个骷髅头,两团鲜红色的灵魂之火在眼眶中冒出,高大的身躯使他在骷髅群中独树一帜,精良的装甲也让他抵挡住了艾莲和贝拉蒂亚大部分的攻击。
“别看了,这家伙的防御和抗性很高,我的连锁闪电对他造不成多大的伤害!”
也许是看到自己的技能对李奥瑞克造不成什么伤害,面对着如山一样沉稳的对手,贝拉蒂亚也慌了神。
“冰霜新星。”
房间很大,陆长歌的技能也覆盖不了全部地区,虽然黏土石魔已经偷偷的潜入到了李奥瑞克的头顶减速它,但好像并没有起到太好的效果。
刚打造神话大唐,告诉这是西游 宇智波家的二少爷 龙族:穿成小天女的我很方 我被落到月球 埋葬大清 入主大明 我在美漫双向科普 逃荒,末世农女拽翻天 我成了游戏里的反派之王 从巨蜥开始筋肉进化 凌驾于神之上 全元素之体 海贼:从艾尔巴夫开始复制天赋 传道天下,我把低武卷成仙侠 人在死亡细胞加入诸天聊天群 海贼:我是凯多赘婿兼狗头军师 抓到你啦 你骄傲到不愿意亲我吗 崇祯的网购系统 我创造了神话复苏
身世神秘的农家少年如何成为不死的小强?在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修真界,这个淳朴的少年靠什么一步步踏上修真界乃至仙界的顶峰?我命由我不由天,看这山野少年如何与天争命!喜欢美女的,本书里有绝代佳丽娇娆美女。喜欢感情的,本书里有缠绵悱恻,铁骨柔情。喜欢YY的,那就一起来书中燃烧激情享受快感吧!!本书拟定字数300万以上,现存稿60万,绝对值得收藏!QQ403400558新建群213414190...
...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不之何故,得到一次前往异世界的机会,不过既然机会上门,那么自然就不能错过,在异世界过上一段精彩的人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到底是谁给予的这个机会呢!炎表示疑惑。...
这是一个穿越做小人物的故事。不经意间,赵兴成了一名宋朝人,他交往的对象不乏名传千古的词人遗臭万年的大贪官逼上梁山的大盗艳名四播的绝代风华。这是一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时代,这里有真情浪漫的千古好男人有闪烁千年的诗歌佳句有精彩纷呈的商业性歌舞表演和花样百出的商业竞争在这个瑰丽的时代里,赵兴处身其中,如鱼得水地享受这时代的雅致人生。本书中没有朝堂争斗没有官吏倾轧。本书描写的只是宋代市井人的世界观。或许,书中的内容颠覆了你对宋代的惯性思维,但请你细细品味。...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