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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狂狼(04)
北城区,纺织四路,风水巷。
古老的红砖房立在路边,远看像一堵围墙,围墙这边,是总在堵车的马路,路边的人行绿灯一亮,人群便像马蜂一般涌向对面,而围墙另一边,却是少有人烟的背巷,流浪狗、垃圾桶、被丢弃的大型家具是背巷的主人,一些小车为了赶时间,偶尔从背巷穿过。
背巷里长年累月散发着恶臭。
明恕刚从警车上下来,就闻到空气里那股不同寻常的气味,旋即拿出准备好的口罩和乳胶手套戴上。
尸体已经被拉到北城分局,但现场还是有必要亲自来看看。
明恕往藏尸的垃圾桶走去,皮鞋鞋跟溅起了些许泥浆。
他今天没有穿警服,穿的是不久前买的短款皮衣。很快就是元旦圣诞季了,街头巷尾全是过节的气氛,他早上起得很早,专门去萧遇安给他准备的衣帽间搭配了半天,本打算晚上下班后和萧遇安去吃个浪漫的西餐,也凑一凑节日的热闹,但案子一来,计划自然也就泡汤了。
痕迹勘查基本做完,但分局的刑警还没有撤去,警戒带也还拉着。明恕和他们打了声招呼,蹲在垃圾桶边对比照片里的角度。
从垃圾桶被撞倒之后的情形来看,尸体是被以头朝下的姿势塞入垃圾桶,垃圾桶无盖,周围觅食的野狗在发现尸体之后,吃掉了尸体的手足、颈部、面部的肉。
“明队!”一个头发剪得极短的男人跑了过来。
明恕起身,看到来人时笑了笑,“小向。”
“你还记得我!”
“我记性不差。”
向韬是北城分局刑侦支队的刑警,入职不久,很年轻。重案组查沙春、巫震的案子时,需要北城分局配合,与明恕不睦的支队副队长王豪百般敷衍,向韬却相当认真,出了不少力。
那时明恕就注意到了他。
“王队学习去了,这个案子现在是李队负责,现场由我负责。”向韬说:“接到报案后,我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这边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我。”
明恕点头,笑道:“很积极啊。”
向韬并不掩饰自己的想法,“李队给我说了,开年后刑侦局又会招人,我努力一把,说不定就被选上了。”
明恕眼尾微挑,再次将这年轻的警察打量一番。
上次合作时,他就看出向韬不满足于待在王豪那种人的手下,早晚会离开分局,往刑侦局跳,没想到再次见面,这小子就这么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了。
至少在心性上,还算个可塑之才。
明恕说:“想来刑侦局,那到了刑侦局,是想去哪个中队?”
向韬笑容明亮,“当然是重案组!”
明恕想在向韬肩上拍一拍,碍于戴着乳胶手套,只好作罢,“那就努力。”
向韬站得笔直,“是!”
这时,两只野狗从警戒带外经过,跃跃欲试地看着垃圾桶。
流浪狗警惕性非常强,按理说,看到这么多人,它们应该不会靠近。一名站在警戒带附近的队员担心它们又进来破坏现场,赶紧抬手驱赶。其中一只转身就跑,另一只却没有立即离开,而是龇牙咧嘴,眼中凶光毕露,背部高高拱起——这是个即将发起进攻的姿势。
明恕蹙眉,“这里有很多流浪狗?”
“这一片是拆迁区,拆了一半,剩下来的红砖房也基本上没人住了,人少,还有遮风挡雨的地方,加上现在天气冷,附近的流浪狗就聚集在这里。”向韬说:“法医初步尸检,确定死亡时间在四天以内,并且是在死亡后不久就被抛掷在这里。这里的垃圾不是每天清理,属于无人管理状态,十天半个月才有受雇的清洁工前来处理,所以尸体一直没有被发现。明队,这具尸体四天就被啃得面目全非,但好在面部骨骼没有受损,还可以做模拟复原,如果尸体再晚一些被发现,让那些流浪狗把头骨给啃了,就更难以确定身份了。”
明恕心中隐隐有了一些推断,又问:“发现指纹、足迹之类的线索没?”
“足迹残缺,已经被车轮破坏了。指纹倒是有,但都是陈旧指纹,与死亡时间对不上,而且在系统里没有比对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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