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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也不再调戏他们了。他伸手把自己的大宝贝狙击步枪放到胸前之后朝着众人挥了挥手说道:“好了,所有人按照原定的队形进入林子。”
“我先一步进入丛林给你们当尖兵开路。在途中我会给你们留下记号,如果我发现危险了,就会替你们排除一下。”
说着李轩又转向王博继续说道:“阿波罗,后面的大部队就交给你了,你来带队。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就去问毒蝎或者赫菲斯托斯。他们两个人应该有经验。”
把这些事情交代完之后,李轩拿起旁边的一把开路用的大刀,戴上夜视仪,一马当先直接冲入林子。他其实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王博看到李轩都冲出去了,他也不甘示弱,他招呼了一声众人之后就直接跟了上去。紧接着其他人也拉下头顶的夜视仪跟了上去。
李轩带着两把拎着一把开路用的大刀进入这片丛林之后脚下就忍不住开始加速。几秒钟之后,这家伙已经蹿出去上百米了。
脚下猛的加速的同时,李轩的身体也在连续的闪动。这片丛林中的石头,树木,草丛仿佛都可以成为他的掩体,他完美的利用了原始丛林中的所有可利用的东西隐藏好自己的身形。
李轩这形如鬼魅的身法,再加上他现在全身上下的那一身黑衣,两者相辅相成之下,他整个人都仿佛已经融入了这片黑夜中的雨林。
现在如果在这片雨林中有一个狙击手,正在锁定李轩的话,那这家伙绝对会被李轩搞得精神崩溃,然后骂一句死变态。
如果真的有狙击手的话,决定会出现这种情况,没有第二种可能了。因为这尼玛根本就瞄准不了,甚至可能连人都找不着。
仔细一看就会发现李轩在丛林中跑动的时候,会不停的做各种战术动作,而且这些动作都标准的令人发指。
这还不算完,这家伙做的每个战术动作挺标准,而且停留的时间也极短。甚至时间短的令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他做完每一个战术规避动作之后停留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0.5秒,最快的时候甚至都可能未达到0.2秒。这也就是说李轩每秒钟可以做出最多五个战术规避动作。
如此快速的变更动作,加上变化莫测的行进路线,另外再加上这么一身夜行衣。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狙击手可以击中这样的目标。
现在如果真的有人在瞄准着李轩,那么李轩的身形瞄准镜中顶多就是一个一闪而过的黑影。普通的狙击手不要说找角度瞄准了,就算是想找到目标都几乎不可能。
李轩一边向前奔袭着,一边伸出长刀挥舞。每一次挥舞都会有一条躺在他面前的荆条或者是粗树枝被斩断。
李轩现在真的是爽爆了。重生回来这么久了,其实他从来没有如此的进入状态过。因为之前的几年里,他的生活对他来说真的,可以说是淡出鸟来了。
就算是那几次和飞虎帮交手的时候,李轩都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但是与那些在他眼里跟小娃没什么区别的人玩闹对他来说连个热身都不算,更不要说有什么激情了。
现在这种时候,虽然还得照顾后面的那群小子,但是相对来说已经让逐渐的体会到了重生之前那种血腥风的感觉。
说实话,李轩现在内心深处有点希望在这条路上遇到点儿走这条道的走私犯,最好是彪悍一点儿的那种亡命徒。
如果那些家伙敢窜出来,李轩不介意用他们松松骨头。跟那些家伙玩还是挺有意思的,虽然不说有什么挑战性的,但是最起码能让李轩沉睡已久的暴力细胞活跃起来,让他爽一下。
突然李轩跑着跑着就又换了一种步伐。他奔跑的速度更快,同时动作也开始变得大开大合,动作要比刚才凌厉的多。
如果有人一直跟着李轩从头到尾就会发现李轩此时的步伐和站位其实和刚才还有一点不同之处。那就是他所占的站位和所使用的步伐都更利于攻击,在防守方面似乎是疏漏了。
不过如果有明眼人就能看明白。李轩的这种步伐虽然说防御看起来有点疏漏了,但是这个疏漏好像有点刻意。李轩的跑位和站位其实都会有意无意的预留出来了一个更利于防守的位置。
在以这种状态奔跑的时候其实李轩面具下的嘴角一直都处于勾起的状态,同时他的眼神中莫名的出现了一抹柔和。
李轩用带着柔和的眼神看了一眼他故意预留出来的那个更利于防守的位置,嘴里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口气,眼中多了明显的几分惆怅。
随后李轩轻声自语:“不得不说,自己一个人跑的确太无聊了,而且放不开手脚,真的还是缺个人呐。”
“唉,也不知道那个能给老子补位的娘们儿还活着没有?如果活着,能不能再给老子补个位。真是怀念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李轩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换这种比较危险的步伐,然后还含情脉脉的看着一个空荡荡的位置,甚至还要自言自语这么多话是因为这个步伐和他预留出来的这个空位其实有特别的意义。
李轩现在用的这套步伐其实是他上辈子在赤色联盟的训练营中和凤凰两个人在训练场没有什么人的时候自己捣鼓出来的。他们当时喜欢叫这种步伐为“狼共舞的火风。”
好吧,虽然这个名称起的有点不伦不类的,但是这的确是他俩想出来的所谓恰当的一个名称。对于这个名称其实凤凰大小姐给我很多的意见。
这女人认为这个名称的氛围感就是被李轩这个白狼的不和谐代号给破坏了。既然有了凤凰,那应该有个龙吧。
不过对此李轩也颇有说辞。每次说起这个问题,他都会来一句:“那请问您为什么不改成狐狸呢?”
不过要改单号的话的确有点麻烦,所以说俩人也就都没改。最后两人得出一个结论,这个问题根本就无解,还不如就这么叫着。
反正不管这东西叫什么,总之这一套东西是他俩共同研究出来的,也倾注了他们很多的心血。两个人在那段时间里几乎已经把可怜的休息时间给榨干了,全部都用来研究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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