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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私生子(第1页)

旭日东升,凉风习习,开普敦夏季少雨,多半天气都能称得上风和日丽。

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警察局里气氛凝重,不仅仅是所有在家的华裔要出来“观礼”,所有印度裔警察也要在旁边看着。

英国人就是这么可恶,任何一件事,都要利益最大化,至于罗一他们的脸面,英国人是不在乎的,甚至罗克的脸面,英国人也是不在乎的。

“罗爷,得罪了。”马丁拎着鞭子,先对罗一他们躬身行礼。

“来!”罗一还没有剪辫子,把辫子从脖子上绕过来咬在嘴里,光着膀子趴在一张凳子上,情绪还有点小亢奋。

马丁没废话,回手就是狠狠一鞭抽在罗一背上。

啪!

声音在院子里来回回荡,清脆而响亮,任何人都能感觉到这一鞭的力度,华裔警察还好点,很多印度裔警察身体下意识的颤抖,就像是这一鞭抽在他们心上。

和华裔警察相比,印度裔警察对英国人的鞭子习以为常,当初英国人为了纠正印度人的劣习,鞭子发挥了很大作用。

当然那时候英国人用的还不是对罗一他们行刑时使用的这种鞭子,当时的鞭子是没有倒钩的,如果使用这种有倒钩的鞭子,把多半十鞭下去人都废了。

更多的时候,英国人对印度人已经失去耐心,鞭刑这种惩罚,对印度人不起多少作用,对于印度人,小错关禁闭,如果错误十恶不赦,英国人是干脆直接处决,夏尔马这种是找死,流放罗本岛,和直接处决也差不多。

马丁确实是家学渊源,一鞭下去,罗一背上马上出现了一条红色的鞭痕,鞭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起来,有几个地方已经开始渗血,单纯从视觉效果上说,谁都挑不出毛病。

“打得好!”罗一还是有几分混混的混不吝,不仅没有呼痛,反而大声叫好。

马丁不吭声,反手又是一鞭。

啪!

这一鞭更狠,罗一背上瞬间出现了一个十字交叉纹,两条鞭痕重合的地方已经皮开肉绽,鲜血顺着罗一的身体往下滴,罗克有点心惊肉跳,这特么不是专家吗?可不要把罗一活活打死,开普敦就这么二三十号华人,损失任何一个,罗克都会心疼。

“洛克,那鞭子上可是有倒钩的。”安东悄悄提醒罗克一句,罗克马上了然。

看上去伤得重,其实马丁已经留了手,至少马丁控制着,没让鞭子上的倒钩伤害罗一的身体,否则现在罗一不会这么轻松,要是倒钩钩在人身上,一扯就是连皮带肉一大块,就像鱼钩钩在人身上——

想想都觉得疼!

“打重点!”罗一还在不知死活的叫嚣,这不是挑衅,津门的混混就是这样,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津门卫混混的狠是出了名的,有多狠,一般人可能没概念,混混们不怕死,不干活,行走天地间靠的就是个“混”,他们的生活靠那些商人的供养,不过他们和黑社会不一样,不靠好勇斗狠,而是靠自残讹人。

一般情况下,某个混混看上某个店,就会拿着刀到店里找事,他们拿着刀不是为了吓唬店主,而是从自己腿上割肉,一边割肉,一边还要招呼店主谈笑风生,店主也不是好惹的,会往混混伤口上撒盐,是真的撒盐,如果混混忍不住惨叫或者是呻吟,那么店主就可以把混混当场赶出门外,混混从此声名扫地,在没脸找店主麻烦,如果混混能忍住,那么店主多半会认输,不会把人活活搞死,那么这家店就要养着这个混混一辈子。

神奇吧,还有更神奇的呢,一个百年老店,会有很多混混打主意,有了供养的地盘,怎么守住地盘是个问题,按照规矩,任何人都可以挑战有地盘的混混,挑战的方式也是斗狠,只要比老混混更狠,那就可以得到老混混的地盘,所以有人就为了子孙万事无忧,熬了一锅热油,自己跳进油锅里把自己活活炸死,从而轰动一时,人人敬仰。

罗一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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