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仅如此,上百万血虎也小号了血海修罗王至少30%的能量,血海修罗王可以说能量受损!
血海修罗王双目暴增,实在是不敢相信,有一天,自己居然会被一群蚂蚁围住!!
关键这些蚂蚁还不能轻易杀死!
血海修罗王高举血刀,凝聚上古血魔的力量,一刀看下去。
这五万魔血战士,瞬间凝聚成一面血盾,居然抵挡住了血海修罗王的上古血刀。
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血海修罗王不甘心,释放出自己的修罗领域。
要知道,在阴影之域,其实也适用于《神罗大陆》的游戏规则。
意味着等级高的永远压制等级低的。
上古修罗王的血海领域开启,按照以前的经验,修罗之下,所有人都会瞬间窒息,无法呼吸,慢慢被血海入侵而死!
哪怕是实力很强的人,顶得住的血海入侵,那也会所有属性掉50%、60%甚至90%!
在血海领域中,任何人都不可能战胜血海修罗王!
然而——
魔血战士的魔血套装,蕴含着上古地狱魔王的血液,那可是比上古血魔更可怕的恶魔!
这些地狱魔王血液的力量,原本都封印在装备中。
但万万没有想到,血海修罗王的血海领域,直接帮主魔血装备触发了隐藏效果,激发的魔王血液!
瞬间,所有的魔血装备效果提升了十倍不止!
所有魔血战士在血海领域中,不仅没有窒息,不仅实力没有下降,反而实力更强,游刃有余!
休斯知道机会来了,他们应该一鼓作气,将血海修罗王杀死,一旦让血海修罗王反应过来,他们这些小虾米的确很难杀死上古修罗王!
休斯高举魔血剑大喊:“敌人的领域对我们失去效果了,所有人听令!倾注所有能量!对敌人发起致命一击!”
上天入地,从天上、到地下,从物理攻击、元素攻击,到声波攻击、精神攻击、毒素攻击,五花八门的攻击。
原本魔血战士是很难杀死上古修罗王的。
但可惜,血海修罗王真好是魔血法则的修罗王。
而血海修罗王的魔血法则刚好被魔血套装克制!
宁莫虽然没有出现在战场,毕竟,宁莫这次的目的就是想测试,看看数量是否能够战胜质量。
从结果看来。
数量的确很难战胜质量。
三十万魔血展示被血海修罗王一个人杀了25万,几乎全军覆没。
要不是因为魔血套装正好克制血海修罗王,这五万人恐怕也保不住。
不过,看起来,只要提前做好攻略,找出敌人的弱点,那么,哪怕对方是修罗王,是顶级强者,也能越级强杀。
所以,宁莫的结论就是。
数量可以战胜质量,但前提是,不能盲目的堆积数量,而是要有搭配、要有配合的数量,然后找出对方的弱点,这样就可以以弱胜强!!
昂!昂!昂!
远处!
血海修罗王被五万魔血战士打得怒吼震天。
他太憋屈了,堂堂血海修罗王被五万魔血战士围住,完全无法发挥出真正的实力。
休斯以上万魔血战士为敢死队,强行撞击血海王,用这些魔血战士的鲜血腐蚀血海修罗王的防御。
等突破了血海修罗王的防御,休斯并且命令所有人一哄而上,见血海修罗王打的千疮百孔。
“我不服!我不服啊!!”
血海修罗王仰天咆哮,这太难受了,这比死还难受,他血海修罗王,风光上万年,居然被一群小兵逼到绝路!
我行让我上 宠物机械师 被迫和大佬闪婚后 斗罗之命运修改系统 斗罗:从种植阿银开始 反派有话说[重生] 三爷宠妻太操心 重生神豪,校花女友太萌了 全世界都想我学习 山海经 风水师她只想离婚 大唐:咸鱼的我被李二看穿了内心 小公主又帮母妃争宠了 天道金榜出:我的秘密苟不住了 从斗罗开始修改剧情 我站在桥上看风景 诸天:从四合院开始打卡 病毒之吞噬进化 聊斋炼丹师 初恋几分甜
身世神秘的农家少年如何成为不死的小强?在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修真界,这个淳朴的少年靠什么一步步踏上修真界乃至仙界的顶峰?我命由我不由天,看这山野少年如何与天争命!喜欢美女的,本书里有绝代佳丽娇娆美女。喜欢感情的,本书里有缠绵悱恻,铁骨柔情。喜欢YY的,那就一起来书中燃烧激情享受快感吧!!本书拟定字数300万以上,现存稿60万,绝对值得收藏!QQ403400558新建群213414190...
...
小农民混花都!会符篆!会咒语!会医术!会一切!透视咒!隐身咒!定身咒!穿墙咒!撒豆成兵!纸人术!...
不之何故,得到一次前往异世界的机会,不过既然机会上门,那么自然就不能错过,在异世界过上一段精彩的人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到底是谁给予的这个机会呢!炎表示疑惑。...
这是一个穿越做小人物的故事。不经意间,赵兴成了一名宋朝人,他交往的对象不乏名传千古的词人遗臭万年的大贪官逼上梁山的大盗艳名四播的绝代风华。这是一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时代,这里有真情浪漫的千古好男人有闪烁千年的诗歌佳句有精彩纷呈的商业性歌舞表演和花样百出的商业竞争在这个瑰丽的时代里,赵兴处身其中,如鱼得水地享受这时代的雅致人生。本书中没有朝堂争斗没有官吏倾轧。本书描写的只是宋代市井人的世界观。或许,书中的内容颠覆了你对宋代的惯性思维,但请你细细品味。...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