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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事件:代民偿租。段秀实除了能以刚勇战胜对方外,还具有仁信爱民之心。这则逸事叙述他同情、救助、安抚一个无力交租而惨遭毒打的农民。作者通过段秀实一系列行动,展现了他对农者的怜悯之情。
第三个事件:拒收贿赂。段秀实不仅具有不畏强暴、疾恶如仇、爱民如子的高贵品质,而且还有清正廉洁的节操。作者写段秀实洞察朱泚之心,拒不收礼,将礼物栖之梁木的逸事,颂扬了他的高风亮节。
最后一段交代写作本文的时间、原因及材料的来源,以说明逸事状内容之不谬。
此外,本文的三则事件采用了倒叙的方法,这主要是根据表现主题的需要。段秀实的三件逸事,如按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来安排结构,那么“拒收贿赂”一事在先,“勇服郭晞”在后,但作者叙事时有意将先后顺序颠倒。作者在最后一段点出自己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反驳当时一些别有用心的对段秀实的污蔑。这些人编造“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的流言贬低段秀实宁死不附叛贼的英壮行为,柳宗元则突出强调段秀实临死不屈的行为绝非一时冲动,而是“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
三则逸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虽名异,彼此间也无联系,但其精神是相通的。从作者客观的叙述中,使人感受到了深沉的赞颂之情。柳宗元有多篇行状,而这是写得最好的一篇,堪称记人散文的精品之作。
后人评论
沈德潜《唐宋八大家古文读本》:“凡逸事有三:一写其刚正,一写其慈惠,一写其清节。段段如生。”
捕蛇者说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①,无御之者。然得而腊②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③,去死肌,杀三虫④。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⑤。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貌若甚戚⑥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⑦?余将告于莅事者⑧,更若役⑨,复若赋⑩,则何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11}。殚其地之出{12},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13},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14}。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15}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吾恂恂而起{16},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谨食之,时而献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17}。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馀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18}。
【注】
①啮人:咬人。②腊(xī昔):制成干肉。③已:治好。大风:麻疯病。挛踠(luánwǎn峦宛):手脚曲不能伸。瘘:脖子肿。疠:恶疮。④三虫:人体内寄生虫。{5}赋其二:每年征收两次。⑥戚:悲戚,悲伤。⑦若:你。毒:怨恨。⑧莅事者:指主管政事的官员。⑨更若役:更换你的徭役(指捕蛇这件事)。⑩复若赋:恢复赋税。{11}乡邻之生日蹙:乡邻的生存一天比一天困窘。蹙,困窘。{12}殚其地之出:竭尽土地的出产。殚,竭尽。{13}顿踣(bó博):困顿倒闭。{14}相藉:相压。{15}隳(huī灰)突:骚扰。{16}恂(xún寻)恂:耽心,谨慎。{17}齿:指年纪。{18}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等待观察民情风俗的官吏获得此记。人风:民风。
“说”是一种文体,主要为了说明一个道理。《捕蛇者说》是柳宗元作品中被后人传诵不衰的著名篇章之一,创作于元和十年(815)。
期间柳宗元受到排挤,贬居永州,在政治上很不得意,但困苦的生活经历和黑暗的社会现状,加深了他对现实的认识,使他对人民的疾苦有所同情。这篇《捕蛇者说》通过对以捕蛇为业的蒋氏一家三代的悲惨遭遇,尖锐地揭露了从唐玄宗天宝后期至作者被贬官永州时约六十年间人民的苦难生活(苛重赋税的压榨,贪官悍吏的迫害,逼得劳动人民纷纷走上逃窜死亡的道路),突出了“赋敛之毒有甚于蛇”这个中心思想。
本文是通过记事来说理,以记叙为主,结合适当议论、抒情,文章前两部分是记叙,后一部分的议论则是前面记叙的必然归结。开头文章形象介绍“永州之野产异蛇”,“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但永州人却“争奔走焉”这一矛盾现象,为读者设置了一个悬念,暗示了当时的世上还有比毒蛇更毒的东西,使读者产生了急切读下去的愿望。在写毒蛇之“异”时,从三个方面加以描绘:一是颜色之异,二是毒性之异,三是用途之异,可以用来治愈多种病痛。因而皇帝发布命令,一年征两次,可以抵应交的租税,因此从那以后“永之人争奔走焉。”“争奔走”三字,就把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景展示出来了。
第二段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耶”,作者由蛇毒写到“异蛇”,引出捕蛇者——蒋氏。先写蒋氏三代捕蛇之“利”,继而写捕蛇之“害”——“吾祖”“吾父”“吾”三代有的“死于是”,有的“几死者数矣”。一个“且曰”,将写“利”转为写“害”,再写蒋氏的神情“貌若甚戚”,极其生动地写出了“捕蛇”并非好事,“争奔走焉”实属无奈,字里行间,深含悲苦。明明是备受毒蛇之苦,却说独享捕蛇之利,在这极为矛盾的境况中,更见其内心的酸楚。把捕蛇者悲痛在心,哀形于色的情态勾勒了出来。
接下来说,作者感慨“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如何?”在为蒋氏的不幸遭遇悲痛的同时,好心地提出了一个解脱危险的办法。可出乎意料的是蒋氏并没有接受,他“大戚,汪然出涕曰……”蒋氏的这番话态度同样恳切,语气也十分肯定,表明了毒蛇可怕,但赋敛之毒更可怕。通过对“捕蛇”“赋敛”之间“利”与“害”的一系列对比,说明了“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经过层层反衬铺垫,作者最后感叹“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卒章显志,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主题思想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在全文这种于叙述中间或抒情的写法中,最后这一番议论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说“苛政猛于虎”强调的是一个“猛”字,那么本文就紧扣一个“毒”字,既写了蛇之毒,又写了赋之毒。并且以前者衬托后者,得出“赋敛之毒”甚于蛇之毒的结论。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边叙述边议论之外,还运用对比、衬托手法描绘蒋氏这个极富特色的人物。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冒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讲得是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丰满传神。通篇读来,《捕蛇者说》内容详实,人物突出,批评深刻,笔端犀利,堪称散文中的杰作。
后人评论
沈德潜《唐宋八大家古文读本》卷七:“前极言捕蛇之害,后说赋敛之毒,反以捕蛇之乐形之,作文须如此顿跌。”
桐叶封弟辩
古之传者①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②,戏曰:“以封汝。”周公③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④。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耶?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耶?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⑤,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⑥焉而已,必从而成之耶?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⑦,亦将举⑧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⑨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⑩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11},从容优乐{12},要归之大中{13}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14}。又不当束缚之,驰骤{15}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16},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17},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18},史佚{19}成之。
【注】
①传者:编纂史书的人。②小弱弟:指周成王之弟叔虞。③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朝开国大臣。④唐:古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一带,是晋的前身。⑤不中之戏:不适当的游戏。中,同“众”,合适,恰当。⑥苟:轻率,随便。⑦妇寺:宫中的妃嫔和太监。寺,宦官。⑧举:指君主的行动。⑨要:凡,总之。⑩遂:成。{11}道:正道,指思想和行为的规范。{12}优乐:嬉戏,娱乐。{13}大中:指适当的道理和方法,不偏于极端。{14}辞:解释,掩饰。{15}驰骤:指被迫奔跑。{16}自克:自我约束。克,克制,约束。{17}缺缺:耍小聪明的样子。{18}唐叔:即叔虞。{19}史佚:周武王时的史官尹佚。史佚促成桐叶封弟的说法,出自《史记?晋世家》。
“辨”是一种用于辨析事物的是非真伪而加以判断的论说文体,这篇文章与韩愈的《讳辩》一样,都是这种文体代表性作品。“桐叶封弟”是一个流传很久的典故,出自《吕氏春秋》。周成王与他的弟弟姬虞一起玩耍,并顺手剪了一片梧桐树叶当做玉珪赠给姬虞,并说要用这个来封赠姬虞。姬虞很高兴,就告诉了周公旦。周公旦因此请求拜见成王,问成王是否封赠了姬虞?成王解释那是偶尔的开玩笑而已,周公旦却严肃地对成王说:“臣闻之,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工诵之,士称之。”这个典故宣扬的是封建时代“君主无戏言”,教育后人应该“诚信为本”。
对这样一个历史事件,前人不过读读而已,从未提出质疑,但柳宗元却从这个无从考证的故事出发,围绕重臣应如何辅佐君主这一中心发挥议论,从而阐述自己的独特主张。他认为,把君主随便的玩笑当做金科玉律,绝对地予以服从是荒唐的。他义正词严地指出“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即对统治者的言行,要看它的客观效果如何,不能拘执盲从。层层辩驳,步步推进,使“天子不可戏”之说的谬误昭然若揭。这种批驳言论在君主至高无上的封建专制时代,是相当大胆的说法。
全文分四个段落。第一段,介绍桐叶封弟的故事。作者用了四十几个字叙述故事,十分简略。突出的是:“王曰:‘戏也。’”而周公却偏要郑重其事,理由是“天子不可戏”。开篇引述“古之传者”的话,树立辩驳目标。第二段,表明自己的看法,分析周公的过错。劈头一句就指出了臣子把君主的戏言也当做金科玉律是错误的,并对此进行了尖锐的批评。接下来的段落中,柳宗元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即不能盲从于统治者的言行,要看它的客观效果怎样。
贞革新失败后,柳宗元花费大量精力阅读古今史书,对历史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辨别失败的原因,其中充满着对现实政治的关怀。这一篇短小精当而见解甚深的力作,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完成的。文章论辩反复曲折,波澜起伏,明人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故《文选》莫载,而刘勰不著其说。至唐韩柳乃始作焉。”可以说,这篇文章通篇闪耀着深刻的思想光芒,不愧为辨体文中的力作。
文章的用意不在于“辩”桐叶封弟这件的真伪,而是“辩”周公之言是否妥当。表面是看是在“辩”桐叶封弟这件事的真伪,而且也得出了“是直小丈夫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的结论,但实质上这件事的真伪并不是作者真正关心的,作者真正要说的是“重臣如何对待君主的言语”这个问题。作者非常巧妙地借桐叶封弟的不可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就是“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故清代林云铭高度评价说:“篇中计五驳,文风七转,笔笔锋刃,无坚不破,是辩体中第一篇文字。”
后人评论
谢枋《文章规范》卷二:“义理明莹,意味悠久。字字经思,句句著意,无一句懈怠,矣子厚之文得意者。”
罴①说
鹿畏②,畏虎,虎畏罴。罴之状,被发人立,绝有力而甚害人焉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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