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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南京人,为人慷慨有大节,以度量雄天下。天下有大事,公可属。系之以诗曰:天子在祚⑤,岁在甲午。西人传言,有寇在垣⑥。庭有武臣,谋夫如云。天子曰嘻,命我张公。公来自东,旗纛舒舒。西人聚观,于巷于涂。谓公暨暨⑦,公来于于⑧。公谓西人:“安尔室家,无敢或讹。讹言不祥,往即尔常。春尔条桑,秋尔涤场。”西人稽首,公我父兄。公在西囿,草木骈骈⑨。公宴其僚,伐鼓渊渊。西人来观,祝公万年。有女娟娟,闺闼闲闲。有童哇哇,亦既能言。昔公未来,期汝弃捐。禾麻芃芃⑩,仓庾崇崇。嗟我妇子,乐此岁丰。公在朝廷,天子股肱。天子曰归,公敢不承。作堂严严{11},有庑{12}有庭。公像在中,朝服冠缨。西人相告,无敢逸荒。公归京师,公像在堂。
【注】
①正月朔旦:农历元旦。②欹(qī七):倾斜。③繄(yī衣):惟,是。④重(chóng从)足:叠足而立,恐惧不敢前进。屏(bǐng丙)息:不敢出大气。砧(zhēn针):古代腰斩时用的垫板。⑤祚:皇位。⑥垣:墙。此处引申为边境。⑦暨暨(jì既):果敢坚决的样子。⑧于于:行动舒缓自得的样子。⑨骈骈:繁茂的样子。⑩芃(péng朋)芃:茂密繁盛的样子。{11}严严:庄严肃穆的样子。{12}庑(wǔ武):大堂周围的廊屋。
张益州,益州(今四川成都市)太守张方平,字安道,南京(今河南商丘)人。张方平于宋仁宗至和年间治蜀平乱,本文即以此为内容,通过对蜀人为张方平留像一事的缘起的记述,赞扬“约之以礼,驱之以法”的治民思想。
文章借与蜀人的对话,入手便直接点明侬智高将入寇的谣传所发生的时间地点,就弭乱、治蜀和留像三层,发表议论。首先指出,四川当时所面临的局势,“有乱将萌,无乱之形”的“将乱”状况,正是在这种百姓流离朝廷不安的形势下,文章借天子之口,有意渲染了处理这一事件的困难,而张方平“安坐于旁,颜色不变,徐起而正之”,可见张公胸有成竹、举重若轻的大将风度给人印象生动鲜明。
然后,作者就势转述张公对治蜀的看法,表现出张方平“爱蜀人之深,待蜀人之厚”的内心,从而使人物的形象显得更加丰满更加充实。张公至蜀,“归屯军,撤守备,使谓郡县:寇来在吾,无尔劳苦”,仅用18个字,便将张方平处乱不惊,指挥若定的胆识和容貌展示无余。揭示了他何以能在短短的一年内使蜀境大安、人民相庆,以及为何受到百姓拥戴,乃至不顾他本人的反对而为他留像的真正原因。既然张方平厚待蜀人,那么他受到蜀人的拥戴和感恩以至留像纪念是很自然的。
这段文字记载了张方平治蜀弭乱的起因、经过和结局,简洁明了。但文章层层推进,波澜起伏,令人难忘。最后,作者用“由此观之,像亦不为无助”一语收束,笔力千钧。文章最后部分用诗的形式称扬张方平的政绩,作为全文的总结和补充,它首叙蜀乱,次言命师平乱,继写公宴其僚,妇子乐岁,末归结于感恩留像,层次分明,结构缜密,使人物形象丰满有力,事情有始有终。
后人评论
曾巩《苏明允哀辞》:“明允每于其穷达得丧,忧叹哀乐,念有所属,必发之于此;于古今治乱兴坏、是非可否之际,意有所择,亦必发之于此;于应接酬酢万事之变者,虽错出于外,而用心于内者,未尝不在此也。”
管仲论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①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②,桓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③,其祸蔓延,讫简公④,齐无宁岁。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⑤;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
何则?竖刁、易牙、开方三子,彼固乱人国者,顾其用之者,桓公也。夫有舜而后知放四凶⑥,有仲尼而后知去少正卯⑦。彼桓公何人也?顾其使桓公得用三子者,管仲也。
仲之疾也,公问之相。当是时也,吾以仲且举天下之贤者以对,而其言乃不过曰“竖刁、易牙、开方三子,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呜呼!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仲与桓公处几年矣,亦知桓公之为人矣乎?桓公声不绝于耳,色不绝于目,而非三子者,则无以遂其欲。彼其初之所以不用者,徒以有仲焉耳。一日无仲,则三子者可以弹冠而相庆矣。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⑧桓公之手足邪?夫齐国不患有三子,而患无仲;有仲,则三子者三匹夫耳。不然,天下岂少三子之徒哉?虽桓公幸而听仲,诛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数而去之邪?呜呼!仲可谓不知本者矣!因桓公之问,举天下之贤者以自代,则仲虽死,而齐国未为无仲也。夫何患三子者?不言可也。
五伯⑨莫盛于桓、文。文公之才,不过桓公,其臣又皆不及仲。灵公之虐⑩,不如孝公之宽厚。文公死,诸侯不敢叛晋;晋袭文公之馀威,犹得为诸侯之盟主百馀年。何者?其君虽不肖,而尚有老成人焉。桓公之薨也,一败涂地,无惑也。彼独恃一管仲,而仲则死矣。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仲之书,有记其将死,论鲍叔、宾胥无之为人,且各疏其短。是其心以为数子者,皆不足以托国;而又逆知其将死,则其书诞谩{11}不足信也。
吾观史鳅{12},以不能进蘧伯玉{13}而退弥子瑕,故有身后之谏。萧何且死,举曹参以自代{14}。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
【注】
①攘:排斥。②竖刁:官为寺人,古代宫中供使唤的小臣。易牙:善烹调,烹子为羹以献桓公。开方:背亲以事桓公。③五公子争立:齐桓公有子十余人,得君位者五人。无诡立三月被杀,继位的有孝公(10年)、昭公(20年)、懿公(4年)、惠公(10年)。④简公:齐简公,公元前484年立,上距齐桓公之死约160年。⑤鲍叔:齐大臣,管仲本齐桓公之仇,因鲍叔力荐而被重用。⑥四凶:尧时浑敦、穷奇、梼杌、饕餮四人。相传是不服舜管理的四个部落首领,后皆被舜流放。⑦少正卯:春秋时鲁人,聚徒讲学。传说孔子任鲁司寇,三月即诛少正卯。⑧絷(zhí直):绊马的绳子。此处作动词,是指羁绊、束缚。⑨五伯:五霸。春秋时先后称霸的五个诸侯,以齐桓、晋文为最。⑩灵公之虐:晋灵公,晋文公的少子。暴虐,在位14年被杀。{11}诞谩:荒诞无稽,瞎说骗人。{12}史鳅(qiū秋):春秋时卫国大夫。死后不成礼,以尸谏,卫君闻之感悟,退弥子瑕而用蘧伯玉。{13}蘧(qú瞿)伯玉:名瑗,春秋时卫国的勇士。{14}萧何:汉初丞相。曹参:西汉开过功臣。萧何死后相位由曹参继任,一切遵照萧何原定制度治政,世称“萧规曹随”。
管仲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辅佐齐桓公富国强兵,使其成为春秋第一个霸主。后人对管仲虽有微词,看法不一,但是总体还是肯定了他的治国辅政功劳。苏洵这篇文章,却偏偏语出“妄言”,认为管仲并没有治理齐国的功劳,却有乱齐之过,因为他死前未能向桓公推荐能替代他的贤人,以致在他死后竖刁、易牙、开方三人搞乱了政局,造成齐国的大乱。
作者因此抓住管仲死前未能向桓公举贤自代的重大失误来展开文章。首段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摆出事实:管仲生前齐国大治,“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管仲死后“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突出了管仲生前死后齐国的不同局面,对照鲜明,发人深思,为下文的立论作了铺垫。而后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再一次强调,管仲无治齐之功,却有乱齐之过。
在分析管仲的过错时,苏洵结合了桓公的为人来分析,剖析犀利,层层深入,特别是:“诛此三人,而其馀者,仲能悉数而去之邪?”语气斩截,强调了举贤自代才是根本的办法,非常有说服力。最后,作者又将笔触从齐国拓展到晋国,将齐晋两国进行横向比较。指出“仲之书”中所记述的管仲临死前所说的话是“其书诞谩不足信也”,认为是因为鲍叔牙、宾胥无的为人不足以拿国家相托付,才不向桓公推荐他们为相的,这也不能成为管仲不举贤自代的理由,难道堂堂齐国除此之外再无贤人了吗?
最后一段中,作者列举了史鳅、萧何的例子来反衬管仲。史鳅生前未能进贤退佞,深以为憾,临死之时吩咐儿子把他的尸体停放在窗下,进行“尸谏”,这就是文中所说的“身后之谏”。使得前来吊唁的卫灵公,能够及时地醒悟过来。而萧何,在去世之前及时推举了曹参代替自己,以后“萧规曹随”,使得西汉基业继续得到巩固。
在作了这样一系列的铺垫和例证以后,苏洵紧接上面的文意抒发议论:“大臣之用心,固宜如此也!”即大臣的用心,本来就该像史鳅、萧何那样临死也要为国家着想,可是管仲却没有做到。因此作者不由得不把矛头直接指向管仲:“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彼管仲者,何以死哉?”言下之意认为管仲不算贤者,因为他只悲哀自身之死,而没有担忧国家之衰。话虽说得含蓄,但针砭管仲之意还是十分明显的。
作为一篇评论历史人物的文章,本文避免了落入俗套的业绩评述,在观点上更是不蹈袭前人的陈说,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并加以论证。撇开其他功劳,仅仅着眼于宰相的责任,就管仲死前未能为桓公举贤自代这一点进行分析,使得文章视角独特,含义精深。对管仲的这一批评也算是切合情理,并非苛求,足见苏洵思维的缜密,凸现了“老苏史论遒劲详密”的特点。
后人评论
王昊在《苏洵传》中赞赏苏洵的政论文说:“文辞雄奇坚挺,笔势浩荡,雄辩滔滔,架构大开大合,纵横捭阖。”
木假山记
木之生,或蘖而殇①,或拱②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③。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④,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⑤,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⑥,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⑦存乎其间。且其蘖而不殇,拱而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以及于斧斤之,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予见中峰,魁岸踞肆⑧,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⑨。二峰者,庄栗刻峭⑩,凛乎不可犯,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11}。吁!其可敬也夫!其可以有所感也夫!
【注】
①或蘖(niè聂)而殇:有的数木刚发芽就死掉了。蘖:树木的嫩芽,殇:未成年而死。②拱:指树有两手合围那般粗细。③斧斤之患:指树木被砍伐掉的祸害。斤:斧头。④汩(gǔ古)没:沉没。湍:急流。⑤(fén坟):水边,河边的高地。⑥野人:村野之人,农民。⑦数:指非人力所能及的偶然因素,即命运、气数。⑧魁岸:强壮高大的样子。踞肆:傲慢放肆,这里形容“中峰”神态高傲舒展。踞,同“倨”,傲慢。⑨服:佩服,这里用为使动,使……佩服。⑩庄栗:庄重谨敬。{11}岌(jí及)然:高耸的样子。阿附:曲从,迎合,依附。
苏洵的散文纵横捭阖,老练简洁,既有《战国策》的雄放,文兼《韩非子》的峭劲,为宋代文坛开了生面。他写文章力求“务一出己见,不肯蹑故踪”,敢于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本文中所写的木假山,乃是苏洵家中一个木雕的假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木假山记》就是由此生发感慨而作的。他从木假山联想到树木的遭际,又由此而联想到当时的社会情状,“疑其有数存乎其间”。反映了封建社会对人才的摧残,赞美一种巍然自立、刚直不阿的精神。
本文是篇绝妙的小品,托物寓意,小中见大。标题是“木假山记”,但作者并没有泛泛地交待木假山的制作经过,也没有刻意描绘其精美绝伦的雕刻艺术,而是借欣赏木假山,触景生情,写出了树木的不同命运:有的刚刚发芽就过早地死去;有的刚长到拱把粗便也过早地被砍伐摧折;有的有幸成材,又被采伐者随便剪除掉。而后展开想象,有“形”之木避过重重厄运被造成假山形状,供人欣赏,确属幸运。更有许许多多的大材,未被发现,却被“樵夫野人”砍去当柴烧掉。这样看来,树木要活下去、要成材是极难的,要逃脱厄运也是极难的。
至此,作者的复杂心情可见一斑,文章字面上是写树木,其实字字句句都在写人。在当时社会,不知有多少知识分子处在厄运之中,有多少有用人才被无端毁掉。偶尔有一个半个被“好事者”看中了,取用了,“强之以为山”,但也是被用来做成木假山式的装饰品,供人装饰其门面。借着树木的命运写当时的知识分子,避免了枯燥乏味的直白申述,较之直写人的遭遇更为自然,更为含蓄感人。
文章的最后一段,作者由写树木的遭遇,转向写木假山,借写木假山山峰的品格来写人的品格,表达自己对高尚情操的追求。“予之爱之,则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作者敬爱的不单单是木假山的匠心独运的精美的雕刻艺术,而更在于爱山的中峰的“魁岸踞肆,意气端重”,爱其旁之二峰的“庄栗刻峭,凛乎不可犯”,爱其“岌然决无阿附意”的不卑不亢的姿态。这是作者傲岸不屈精神的体现,也是借物抒情的最好体现。
这篇《木假山记》,苏洵从木假山联想到树木的遭遇,又由此而联想到当时一些社会情状,抒发了怀才不遇的感慨,体现出自己不与世俗同流的秉性,层层推进,环环相扣,无论从思想性还是从艺术性上来看,都可以说是他的独具特色的一篇佳作。
后人评论
黄庭坚《豫章黄先生文集》卷十二《跋子瞻木山诗》:“往尝观明允《木假山记》,以为文章气旨似庄周、韩非,恨不得趋拜其履舄间,请问作文关纽。”
仲兄字文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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