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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抢馒头吃(第2页)

烧水,以前有鸡毛遮盖,他们倒不觉的这母鸡究竟有什么不同,但是等鸡毛褪净了几人才惊叹起来,那身上一嘟噜一嘟噜的全部是肉,两个鸡腿都有小孩胳膊那么粗。

这简直比人家专门用饲料喂出的肉鸡还要肥上几分,就连那鸡爪子上边也摸起来非常厚实。

“这两个鸡爪子我先替我们家王芹预定了,她喜欢鸡爪子”陆国波看李正夫拔的那么顺手,也蹲下来凑热闹。

“你才喜欢鸡爪子呢”王芹不好意思的瞪了他一眼,“过来帮我择菜,哪有你这样的客人,”。

将母鸡肚里地物事择净后李正夫特意用秤称了一下好家伙五斤二两,还真地和九斤黄不相上下。

有了这只母鸡中午地菜就已经齐活了。

李正夫原本想做好饭再喊二家公二家婆过来,谁知道他这边还没有开动呢!就看到人家地厨房上空冒烟了。

他赶忙跑过去让二家婆停火,幸好刚把水烧上,菜还没有下锅呢!熄火倒也容易。

这次李正夫倒没有让二家婆下厨,而是他和二家公两人一人烧火一人做菜,配合地相当默契。

要说母鸡不管怎么做都好吃,不过李正夫擅长地还是炖鸡,他觉得母鸡肉炖烂货之后,那加了大料地肉汤喝起来特别香。

陆国波弄来的那些大红薯正好派上用场,削过皮切成小块后直接放在大锅的上面蒸了起来,用鸡肉炖了起来的水蒸汽,他这边则用小锅开始炒菜。

这母鸡虽然骨架子大,但是还属于没到一年的嫩鸡,因此煮起来不费什么事儿,而且李正夫在炖鸡的时候在里面放了一些干的罂粟壳,(虽然农村人都知道罂粟是毒品,但还是有不少人种,只是种的不多,有的人是用来治病的,有的人是炖汤的时候放一点的,反正不一而足,而且罂粟在幼苗的时候是可以像白菜一样煮来吃,作者就吃过,只是很一般)不大一会儿厨房里就弥漫着浓浓的鸡汤香味,将厨房里的两个人都猛吸了几下嘴。

“是不是炖鸡,这么香?”陆国波在院子里终于坐不住了,径直靠在厨房门口问。

“嗯,哥们的手艺怎么样?!”李正夫笑着掀开锅盖,顿时热腾腾的蒸汽喷出,厨房里的香味也更浓烈了

只见那咕嘟咕嘟的汤面上覆盖着一层黄澄澄的鸡油,他拿了根筷子轻轻一戳:骨肉分离,已经完全透烂。

舀上一勺尝尝咸淡,顿时口中充满了滑腻,一种通体透彻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也来尝尝咸淡”陆国波这个吃货看到李正夫一副陶醉的模样,也忍不住了夺过勺子,将锅里的鸡汤舀了大半勺,一边烫得直吸嘴一边口中赞叹。

“开饭开饭”李正夫一声开饭,立刻众人都利索的进厨房帮忙,三下五除二就将饭菜摆好。

本来李正夫还想给他们一人倒上一杯酒,说几句祝酒词呢,陆国波这吃货已经将他摁在桌子上说道:“大家都饿半天了,咱们先吃,等一会儿在喝酒,空腹饮酒对身体不好”。

鸡肉细腻、浓香,红薯绵滑,鲜汤味美众人用筷子的用筷子,拿调羹的拿调羹,纷纷朝那满满的一钵子炖鸡开战。

吃过之后自然是一片称赞,陈静直说比上次的野鸡肉还好吃。

陆国波这边吃着呢,马上就惦记上李正夫外公家院里那二十只老母鸡了,说是等回去的时候也给他弄一只。

李正夫赶忙打消他这个念头,自己还指望这老母鸡产蛋呢,如果真想要的话等秋里那些小母鸡长成了给他弄两只,现在不行。

舀着鸡汤,吃着鸡肉,一顿饭下来,他们都觉得胃里舒服透顶,浑身舒畅,说不出的惬意。

吃过饭坐在院子里众人的话题也没有离开刚才的炖鸡,都说这母鸡可能长期在野外吃青虫蚂蚱的原因,所以个头才会长得这么大,炖出来的汤才会这么香。

这可是真正的绿色食品呀,陆国波赞叹到。

吃过饭不久,人很容易疲惫陆国庆说了一阵子就走到水塘边上,又伸手一拉李正夫,也让他坐在那里。

看他要脱鞋,李正夫赶忙叫道:“你小子不会又想把我的黄鳝鱼什么的熏死,赶紧把臭鞋穿上”。

“靠,我昨晚上刚洗的”陆国波说着已经把大脚板子伸进水中了,“这水里的鱼好像还真有治疗作用,上次脚在这水池中泡过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发痒,后来因为穿旧鞋才重新感染上的对了,你说的那鱼叫什么呀?”

“扯蛋吧你,在水中泡几回就把脚气治好了?不就是想泡脚吗?说那些没有用的。

“舒服……”陆国波的脚刚放进水中不久,那些很小的万年鱼就在水下聚集了一大群,不住的在陆国波的大脚板子上游来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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