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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喝,这个太甜了,喝完嗓子不舒服。”
“我觉得也有一点甜,但架不住是外国货价格高啊,拿回去放柜台上摆摆样子,我看了有好几个月的保质期呢,指不定平时就有什么人买。”
两人一路聊着一路回了小吃店。这会儿虽然不是饭店,但店里依然有客人,时尉把可乐交给石三水,让她把可乐摆到柜子上。
柜子上的饮料也有不少种类,但价格最贵的也就五毛钱,和这可乐一比,立刻就黯淡了下去,明明从颜色来看,是可乐的颜色更黑才是。
“这大概,就是金钱带来的滤镜吧……”时尉若有所思地说道。
“什么?”时尉念叨得太小声了,路远之没听清。
“没什么。”时尉拿了两个篮子,给路远之分了一个,“自己挑,想吃什么自己拿。”
时尉胃口大,中午时妈妈准备的午饭虽然丰盛,但为了石三水和金杨能吃上,是可以提前在饭点前吃掉的,这会儿差不多是下午四点,时尉肚子也饿得差不多了。
都是自己的生意,时尉拿得很豪迈,每样至少来一串,喜欢的拿六七串的也有,尤其是那牛肉饺子,直接拿了十多串。
路远之一看他篮子里都快装不下了的场面,有些好笑地说道:“这么多咱们两人都吃不完了,你还要让我拿什么?”
“那不一样。”时尉又拿了几串素的放他篮子里,“兔子乖乖,爸爸喂你吃晚饭了。”
路远之踹了时尉一脚:“还没喝酒呢,怎么就觉得你已经醉了?”
“哪有!”时尉一边跟路远之闹着,一边对石三水说道,“素的荤的分开炸分开烤,一点辣椒都别放,多放点番茄酱,再给我拿几瓶果汁,签子饮料都记到单子上,用个黑色圆圈注明就行了。”
石三水乖乖地应道:“好的。”
因为不是饭店,所以烧烤很快就弄好了,时尉和路远之还没说几句,那边金杨已经开始喊人了。
时尉去把东西端来再把门一关,外面的事情跟他们就没什么关系了。这屋装修的时候是考虑到要住人的,所以刻意在门外弄了点绿植,把这儿和外面院子做了个简单的隔离。外面院子大咧咧地就放着桌椅,忙起来的时候全是客人,隐私还是得弄点儿的。
在时妈妈的眼里只要是肉都是好的,所以她中午准备的时候弄的全是肉菜,除了米饭一个素菜都没有。时妈妈的手艺说不上差,但以往家里一天到头也就过年能吃上一顿两顿的肉,根本没机会给她练厨艺,所以除了个别的菜,其他的味道只能说不会把我吃吐。
其他人也都是难得才一吃顿肉,只要是肉,那都觉得是人间美味了,哪里还挑剔味道的?所以今天中午,除了时尉勉强吃饱,路远之是只吃了两三分饱的。
“来,你先吃吃这个,这边的素菜全是新油炸出来的,没其他的肉味儿!”时尉夹菜一点也不像南方人,一筷子下去能把饭碗填满一半。
路远之看着碗里的菜,第一句话就是:“我吃不完这么多。”
时尉马上说道:“你先吃着,吃不完我帮你把剩下的全给吃掉。”说着,时尉就从路远之的碗里夹起一片木耳。
木耳是好木耳,肥厚的模样十分惹人疼爱,黑乎乎的身体上能看出一些刷上去的番茄酱,细细小小的调料末也能看得出来,夹起来的时候一个劲儿地抖个不停,塞进嘴里,先是香,木炭的香气、植物油的香气、香料的香气,浓烈的香味中,还微微带着一丝的甜一口,在这样冲击味蕾的香气下,丝丝的甜并没有特别明显,但又不容忽视。咬下去,木耳肥厚的滋味给牙齿很大的满足感,弹牙又软糯,让人忍不住想要咀嚼又想就这样吞下去。
“啊——”时尉吃完一朵,又飞快地夹起另一朵。
路远之微微侧过脸:“我又不是小孩。”
时尉没废话,直接伸着筷子趁着路远之没注意将木耳喂给了他,然后笑眯眯地问:“怎么样?好吃吧?!”
路远之的脸微微发热,只是房间里的光线并不明显,没让他太过窘迫:“你给我当爸还当上瘾了是吧?”
第104章
路远之吃东西吃得慢,倒不是他不想吃快,而是习惯,吃快了胃受不了。时尉一开始吃得狼吞虎咽,但把肚子填了个四五分饱,又从几天没吃东西的野兽变回了穿着衣服的文明人。
路远之说着太多,但最后两人合力还是将好几盘子的烧烤给吃完了,只剩下一些油花。
“远之,你等我一下,今天我和你一起回宿舍。”
“那你倒是动弹啊。”
“不行不行。”时尉瘫在椅子上挺着个大肚子难受得快要哼哼了,“我要撑死了,要是再有一点点小动静,我都能给晃得吐出来。”
“谁让你吃那么多?活该。”路远之虽然嘴上这样说着时尉,但还是起身将收拾残局的担子给揽了过去。
房间里的灯光并不亮,微黄的光线将路远之整个人都给模糊了一些,时尉靠着椅子,突然有一种冲动,那冲动来得唐突又出人意料。
“远之,有想过老了之后要这么办吗?”
路远之一愣:“老了之后,你是说七老八十的时候吗?那我还真没想过。说不准……”我还活不到那个年纪呢。
“怎么了?你突然问这个?”路远之把盘子摞成一叠端起来准备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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