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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漂亮的西餐厅里,一顿午餐的价格不菲。而在郊外,大批的人生活在草棚子里,一碗一桶都放在里面,全家五六口人,挤着一张破草席睡。民众们像昆虫一样地生活着。这样的贫穷,几乎如同宿命。所以,和尚最受尊重。宗教变成了唯一精神上的安慰。他们把希望寄托在来生。

你不想久留。因为你什么都做不了。你只是一个旅行者,至多用相机拍下一些镜头。最终你几乎无法拍照片,因为你不愿意用镜头对准那些苦难中的人。他们无辜而不自知的眼神,会让你觉得惭愧。你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施舍也不可以。沉默地转身离开。这是你唯一能做的。

后来,你回到北京,偶然在大街上路过一家餐馆,看到一大帮乞丐涌出来,显然刚吃饱了饭,并且手里拎着一包旧衣服旧被子之类的礼物。有数个衣着摩登的人混杂在其中,显然他们组织了这次表演,并用dv尽数拍下。他们一直在拍,拍着这帮可怜的人欢喜盲目的样子。

一个年老的乞丐,他扛着一堆破烂,穿过人潮汹涌的街头,飞快地消失。他将重回他的生活,一如既往,不会得到任何改变。那时候你非常想走上去把那个拍dv的人手里的机器砸掉。他洋洋自得的嘴脸,让人厌恶。

那是一些真正的无家可归、身有残疾、在生命线上挣扎的人。轻视痛苦的艺术,如此虚伪。

第三天早上,你坐上了快船。你一直待在船舱里。拿着大瓶的矿泉水,喝水。船舱里坐满了人,但空气不浑浊。一对西班牙情侣坐在台阶上,互相拥抱着打瞌睡。他们恩爱的样子。中途,来自洛杉矶的黑人和一帮白人吵起架来。没有人干涉他们。而含义不明的争吵也很快结束。你给了一个穿紫衣的小女孩子一包口香糖。她这样黝黑美丽,有一双忧郁的黑色眼睛。她把口香糖爱惜地插在自己的小包里。是这样爱惜地在咀嚼。

漫长的航程,没有吃午饭。你觉得非常疲倦。

船到达码头的时候,各旅馆的小船已经在河中开始招揽客人。码头破旧不堪,石子路,烈日,肮脏的小摊贩,到处是苍蝇。太多的苍蝇。浑浊的黄色河流臭气熏天。有很瘦很黑的男人光着上身在里面捞死鱼。路况非常差,沿途是用树干和茅草搭建成的居住棚。小而简陋,几乎无法遮挡风雨。这是贫民的家。如果是稍微富裕一些的,就用木头结构,面积也大,家具当然更多,不会只有一些桶盆之类。

下午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家里睡觉。男人,女人,孩子。没有任何娱乐,也无法干活。这里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没有卫生设备,甚至没有狗。睡觉的帘子外面就有可能是垃圾场。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而车子经过的道路,还有的是让人难忘的广阔的苍翠的原野,大片的树林和沼泽里鲜艳的睡莲。蓝天白云舒展寂静。大自然以永恒的沉着观望着人类的贫困和走投无路。

吴哥所在的siereap是一个干净的小城,因为是旅游地,建设要比金边更好一些。你住的是nar的连锁旅馆。旅馆很新。一楼的餐厅里晚上放美国电影。一帮鬼佬就在那里看电视,喝啤酒。天气很热,房间没有空调。你晚上下楼来喝冰冻柠檬汁,吃一盘蔬菜炒饭。有新鲜的西瓜。旅馆里的人都是同一个家族的,有的做招待,有的做厨师。他们熬米粥喝。礼貌温和的服务。

你一遍又一遍地洗澡。热。炎热让人有时候无法呼吸。

吴哥,没有什么可说。很多人来柬埔寨,只是为了吴哥。你不是。你一直都在观看。你的旅行,和他们不同。你也不和别人说话。你发现长期独自一人在家里工作的生涯,已经让你丧失了对语言的兴趣和动机。当然,你也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你唯一记得的,是吴哥窟幽暗悠长的石头走廊里,穿梭进来的午后的阳光和清凉的风。挺立的石柱后面就是青翠的树林和烈日下的草地。鸟群飞过天空,能够听到鸟声和树叶落地的啪啪声。就是这样的声音。

你走一会,就在石头上坐下来。休息。听风。这样清凉而古老的石头。石头上有雕刻。当人们想留住一些永恒的时候,就会想到雕刻。而雕刻在呈现那些形象的时候,所有的悲喜却早已经灰飞烟灭。

所有的人都想去巴肯山上看一看日落,因为据说在那里看到的日落是全世界上最美的。于是,黄昏的时候,大群的人开始攀爬这座石头林立的山坡。山顶的平地上已经坐满了人。几乎是全世界人种的大聚合。但是太阳被浓重的云层遮住。留下的,只是一片逐渐被暮色吞没的平原。

接连两天,你都没有看到日落。全世界最美的日落,也许就是应该在很少的机会里被很少的人看到。它应该神秘而出没无常。你想起来你的小说。你觉得你以后会写一本小说。小说会有这样一个结尾。一个没有看到日落的人。一个无法实现的约定。我们的生活,原就是为期待而延续着,为失望而忍耐着。

一个中国女子雇了一个摩托车仔的车,让他带她游吴哥。那是一个英俊的柬埔寨年轻男子。他们有三天的时间,一直在吴哥的丛林和平原里穿行。曾经有一个下午,是在一个游人稀少的小寺庙里,banteaysare。里面完整地保留着古旧的台阶,屋檐和墙壁。还有和尚敲木鱼的声音。3点左右,突然下了一场在干季罕见的暴雨。他们被困在走廊里。听见雨水敲打在树叶上的声音。有一个没有发生的吻。

女子最后付给了那个摩托车仔超过一倍的车钱。是因为内疚还是感动?不得而知。这是一个不会有任何开始的爱情段落。是旁听来的。很真实。那雨水的声音,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遐想的一个细节。那个吻从小说的角度来看,不发生的确是一种完美。

世俗生活。

春天的时候,我收留了乖。

乖是一条小杂种狗。曾经我以为自己不会再养任何动物。

但是,见到乖,是那么偶然的事情。我去咖啡店,刚下车,走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看见它。那么小。一双黑亮的眼睛。大概才两个月。在生病。我抱它回家。它一直在呕吐,便血,性格也孤僻,喜欢躲在角落里。带它去看病。在宠物医院里,医生给它吊盐水,腿上的血管太细,扎了10多针。它不吼不叫,非常忍耐。又或者说,它尚未能够懂得感知痛苦。

抱着它的时候,我想,我不能等它健康之后就把它送人。我还是要把它留下。

我看着它慢慢地健康和活泼起来。乖的杂交特征很明显。褐色和黑色夹杂。大耳朵耷拉着。奔跑的时候像兔子,蹿得又快又高。眼神忧郁,略带妩媚。喜欢和我捉迷藏,躲在沙发下让我够不着它。也喜欢我抱它,抚摸它。很快地长大。我在超市给它买最好的狗粮,它长得又胖又壮,并学会了我所有的坏脾气。

有时候很倔强,有时候很忧伤。喜怒无常。睡觉的时候把小脑袋埋在我的手臂里面,好像喜欢蒙头睡觉的孩子。我觉得它也许心存恐惧。它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就被剥夺了在母亲和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所以性格略显复杂,不像其他的狗那样单纯天真。

我带乖去医院打防疫针的时候,其他的狗都是名贵的品种,长得花哨。只有我的乖,是一条短毛的很普通的小狗。但是它看起来,一脸聪明相。是不容易被摆布的样子。我们有时候也互相争吵。然后谁都不理谁。它对我所有的东西都好奇。一旦它发现我总是想把它隔绝在一边,它就很生气。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办法和它一直在一起。而且家里从没有外人出入,它得不到新朋友。所以,在院子里一旦看到有人走过,它总是激动地扑过去,想和其他人游戏。常惊吓别人。它的热情使自己狼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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