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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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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在下打扰了。”傍晚时分,从洞口闪进一个穿着披风带兜帽的身影。因为大雪不停无法继续赶路的霁红渺和南冥两人盯住这个风雪中的来客,饶有兴趣地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个来回。陌生人取下兜帽,解掉披风,附在那些上面的雪抖落在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小堆。他挤到火堆边,“嘿嘿”地笑了两声,身材瘦小得像一个女子。

“在下姓白名萧,不知兄台贵姓?”陌生人抱拳朝向南冥,秀气白净的脸庞被火光映照得熠熠生辉。

“南冥”。

“哦,是南冥兄,幸会。”白萧由于南冥对自己的直视心里有些发毛,生怕被看出点什么来,于是又转向霁红渺,还未开口发问,霁红渺就自报了家门。

“我叫霁红渺。小哥哥,看你一个文弱的白面书生,跑这大漠来做什么?”

“呃~这个……物品可不是什么文弱的白面书生啊。”白萧摸摸自己已被烤得有些发烫了的脸,,神色略带尴尬。“我……天生、天生就长了这样,还望姑娘不要嘲笑在下才是。”

“哈哈哈、哈哈哈!”霁红渺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你看你文绉绉的样子,还敢说你不是白面书生?!哈哈哈!”

“呵、呵呵~”白萧无奈地跟着笑了两声,心里早已把面前这个傻缺撕碎了千万遍,他暗暗咬牙,难道我的变装真的这么差得离谱么?!

坐在一旁的南冥把他的表情尽收眼底,阅人无数的他怎么会看不出来白萧这个“他”其实是一个“她”呢?只是这女子的演技也真是拙劣得可以,若真是长得像她这般秀气的男子断然不可能发出像她装的这样低沉得过分的声音,不过,还不急着拆穿她,或许真的只是一个偶然遇到的路人呢?“你来这荒无人烟的大漠有什么重要的事吗?”南冥笑着问道。

“南冥兄,实不相瞒,小弟来大漠是为了找人。”白萧脸上显出了深深的忧郁,她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是从小就失散了的亲人,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他们搬到大漠来了,所以亲身前来想探个究竟。”

“住在大漠?那可不好找,凡是这大漠的居民,都是一户与一户隔了很远,像我和爷爷所住的方圆二十里之内,都没有一户人家。”霁红渺说出来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把家底抖了出来。

“你和爷爷住?”白萧仿佛发现了目标一样紧张起来。

“啊?呃……”霁红渺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南冥漫不经心地接道:“她喜欢叫我‘爷爷’,害你误会了。”

“什、什么?!”白萧和霁红渺同时喊了出来,南冥朝霁红渺微不可见地眨了眨眼睛,霁红渺马上意识到南冥是在帮她掩饰,于是又恢复常态点点头,“对啊,我就喜欢叫他爷爷。”

听了这话,白萧顿时觉得一阵寒冷,好变态的两个人啊……虽说心里这样想,但她自然明白不能这么说,于是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说了声“原来是这样”就不再主动去与两人攀谈了。

第二天早晨还未等白萧醒来霁红渺和南冥就趁着雪停起身赶路了,天才微微亮,地上厚厚的积雪仿佛吸足了一夜的月光,这时都迫不及待地将银白的光线释放出来。霁红渺的马走在前,她几乎令人难以察觉地轻轻叹了一口气,又挥动鞭子抽了马一下,使之脚步快了许多。南冥眉头微皱起来,也驱马跑上前,与霁红渺并行。霁红渺看他一眼,忽然大笑起来。

“南冥,你的头发真长啊!”

南冥无语地斜了她一眼,并不搭腔,只是渐渐又放慢了速度,回到霁红渺的后方,不紧不慢地跟着。霁红渺见他不屑理睬的样子不禁更为得意,却还不依不饶地也跟着慢了下来,两人又并排而行。

“这种头型真适合骑马!”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坏笑,又若有深意地看了南冥的头一眼。只见南冥的头发高扎成一束,顺直的头发直垂背心,与马的尾巴倒几乎一模一样。南冥只觉得对她的想象力五体投地,也懒得理她,任她嘲笑去。而霁红渺见南冥似乎铁了心不搭理她,虽然不甘心,但也无可奈何,只好愤愤地说了句“无趣的老古板”便夹紧马肚子跑上前去,南冥见危机解除,不由得浅浅一笑,这一抿嘴,还带了点狡黠的味道。天空渐渐大亮了,却有些灰蒙蒙的,南冥意识到还将有雪,便又催着霁红渺前进,霁红渺因不满他刚才对自己的无视,也以牙还牙,还故意放慢了速度。南冥也不跟她计较,只是突然狠狠一鞭打在霁红渺的马身上,那马儿吃痛,发疯似地狂奔起来,霁红渺拉也拉不住,只好气愤地任它跑个够,心中早已把南冥撕碎了几十次。南冥也策马扬鞭,快到中午时,两人到达了紧邻着大漠的桑麻城。世人有诗云:“把酒话桑麻”,这桑麻城的酒是不得不提的。其中最温和的当属榆果子酒,这榆果子也是桑麻城的特产,味道并不特别,生吃却是清火补气的绝佳上品,其酿造成酒后有一股奇异的清香,据说闻到就能使人忘却所有烦恼,入口甘冽,下咽时柔滑如丝,劲头不大,常人也能饮几大杯还不醉。其次性子稍烈的为“岁寒交”,此酒不急不缓,本为大部分人所喜爱,但因喝起来比较讲究,故一般只有家底厚实的人才有闲情品上一品。之所以叫岁寒交,也是由特殊的喝法而得名——一定要以竹杯盛,还须浮上几片梅花瓣。别小看这竹杯,一定要产自江南多雨地带的竹子砍制而成,通体光洁,有幽幽竹子的清香,除此之外,梅花瓣只有新鲜的才能发出香气与竹香交相辉映,因此这酒也只有在冬季梅花开放后才能饮用,一年一度更使之珍贵。最后也是最烈的酒,名为“倾城”,据说几百年前夷人进犯边境,路过这大漠边缘的桑麻城,城主开城迎接,并派人将自酿的酒奉上,供夷人士兵享用,没想到一向以酒量无边的夷人喝完后竟个个醉得不知东南西北,城主亲率守城士兵将夷人军队所有主将或刺杀或拘留进地牢,第三天夷人士兵才悠悠转醒,却发现自己早已成了手下败将,只得灰溜溜作鸟兽散,夷人不战而败,颜面无存,从那以后至今,再也提不起信心进犯。那立了大功的酒,也被人们感激地称作“倾城”。这酒的配方极其复杂,酿造过程更是闻所未闻,况且这些都由据说是当年城主的血脉代代相传,不能为外人道,故桑麻城中只有一家酒楼有售。这三种酒中,温和的榆果子酒呈淡青色,如碧玉;岁寒交呈透明色,乍一看如水般清澈;而倾城呈血红色,如绝艳的美人微翘的唇,魅惑又致命。

十六年来走遍大江南北的霁红渺自然对桑麻城的三种头等酒听闻已久,现今终于来到这里,怎么也得拉着南冥不醉不归。于是,刚在一家客栈安顿好,便向小二打听哪家酒楼三种酒都有,店小二见过不少专为酒水而来的外地人,却还是被霁红渺眼中的狂热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报出“绾忧楼”三个字便飞也似地跑开了。南冥无奈地笑道:“丫头,你以后应当带上面纱再出门。”霁红渺正想“绾忧楼”怎么听着那么文绉绉的,喝酒应当豪放些才能尽兴,便也没注意南冥话中的含义,随口问道:“为什么?”

“你没看你丑得把店小二都吓得魂飞魄散了么?”一边说着,南冥一边哈哈大笑着踏出了客栈。

霁红渺回过神来,大骂道:“南冥!你这卑鄙小人!”随即风一般追了出去。两人一路打打闹闹,又问了几名路人,快到黄昏时才来到“绾忧楼”,与文雅的名字极不对盘的是这绾忧楼有三层之高,气势宏伟,面积开阔,也不愧为桑麻这酒城的第一酒楼。大门的两边各书“绾绾绕绕总关情”、“忧忧愁愁都是空”,正中间挂着一块巨大的朱红色匾额,龙飞凤舞地写着“绾忧楼”三个大字,还别说,名字虽然文绉绉的,却不知为何与这雄伟的建筑极为相衬,让人站在门口闻着混合的酒香就忍不住想大醉一场。霁红渺爱酒,这南冥是知道的,因此到了这酒城还妄想她安安份份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南冥极配合地率先走了进去,霁红渺紧跟其后。

只见人声鼎沸,到处都透着吵闹声。这绾忧楼内部也很别致,三层楼都隔成了一个又一个大小不同的包厢,两人由小二领着穿过走道,直接上到了第三层。

我店宠物来自外星  一日为夫[重生]  重启平行人生  血色大宋  二次元的完美人生  吃个包子冷静一下  坑爹十宝从天降  分身投胎万界  哪怕热爱变祸害  众仆之仆  我在民国开精神病院  恶少奶爸要追妻[穿书]  第一知名恶魔  柳青门  女配的婚途[穿书]  很直的男人[娱乐圈]  在古代做皇帝  魔王次元穿越录  革宋  万界修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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