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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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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小时开始,我就想当艺术家。艺术家穿着灯芯绒的外套,留着长头发,蹲在派出所的墙下──李家口派出所里有一堵磨砖对fèng的墙,颜色灰暗;我小舅经常蹲在这堵墙下,鼓起了双腮。有些时候,他身上穿的灯芯绒外套也会鼓起来,就如渡黄河的羊皮筏子,此时他比平时要胖。这件事留给我一个印象,艺术家是一些口袋似的东西。他和口袋的区别是:口袋绊脚,你要用手把它挪开;艺术家绊脚时,你踢他一下,他就自己挪开了。在我记忆之中,一个灰而透亮的垂直平面(这是那堵墙的样子)之下放了一个黄色(这是灯芯绒的颜色)的球,这就是小舅了。

在派出所里能见到小舅。派出所是一个灰砖白墙的院子,门口有一盏红灯,天黑以后才点亮。那里的人一见到我就喊:“啊!大画家的外甥来了!”有种到了家的气氛。正午时分,警察在门边的小房间里煮切面,面汤的气味使人倍感亲切。附近的一座大地咖啡馆里也能见到小舅,里面总是黑咚咚的,不点电灯,却点腊烛,所以充满了呛人的石腊味。在咖啡馆里看人,只能看到脸的下半截,而且这些脸都是红扑扑的,像些烤辱猪。他常在那里和人交易,也常在那里被人逮住,罪名是无照卖画。小舅常犯这种错误,因为他是个画家,却没有画家应有的证件。被逮住以后,就需要人领了。

派出所周围有一大片商店,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大顶子瓦房。人行道上还有两行小银杏树,有人在树下生火烤羊肉串,烤得树叶焦黄,景色总像是秋天;后来那些树就死掉了。他住的地方离那里不远,在一座高层建筑里有一间一套的房子──那座楼房方头方脑,甚是难看,楼道里也很脏。不管你什么时候去找──我舅舅总不在家,但他不一定真的不在家。

我舅舅是个无照画家,和别人不同的是,他总在忙些正事。有时他在作画;有时他卖画,并且因此蹲在派出所里。他作画时把房门锁上,再戴上个防震耳罩,别人来敲门听不见,打电话也不接,独自一人面对画架,如痴如狂。因为他住在十四层楼上,谁也不能趴窗户往里看,所以没人见过他作画,除了一个贼。这个贼从十三楼的阳台爬上来,打算偷点东西,进了我舅舅的客厅,看到他的画大吃一惊,走过来碰碰他说:哥们儿,你丫这是干嘛呢?我舅舅正画得入迷,呜呜地叫着说:别讨厌!老子在画画!那个贼走到一边蹲下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走过来,揭掉小舅左边的耳罩说:喂!画可不是这种画法!我舅舅狠狠地搡了他一把,把他推倒在地,继续作画。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谈谈怎样作画的问题,但始终不得机会,就打开大门走掉了,带走了我舅舅的录相机和几千块钱,却留下了一张条子,郑重告诫我舅舅说:再这样画下去是要犯错误的,他自己虽然偷东西,却不忍见到小舅误入歧途。作为一个善良的贼,他对失主的道德修养一直很关心。我舅舅说,这条子写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说,这条子让他感动了。

后来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里遇上了那个偷他东西的贼:他们俩并排蹲在墙下。据我舅舅说,那个贼穿了一双灯芯绒懒汉鞋,鞋上布满了小窟窿。此君的另一个特徵是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全是碎木屑。原来他是一个工地上的民工,有时做木工的活,这时候头发上进了木屑;有时候做焊工的活,这时脚上的鞋被火花烫出了很多洞;有时候做贼,这时候被逮住进了派出所。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记得他是谁。

那个贼很亲热地打起了招呼:哥们儿,你也进来了?我舅舅发起愣来,以为是个美术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乱答应着。后来贼提醒他道:不记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东西?我舅舅才想了起来:啊!原来是你!goodorng!两人很亲切地聊了起来,但越聊越不亲切,最后打了起来;原因是那个贼说我舅舅满脑子都是带颜色的豆腐渣。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后脑勺,小舅能把那个贼掐死;因为他还敢说我舅舅眼睛有毛病。实际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视的毛病,所以老羞成怒了。警察对贼在艺术上的见解很赞成,假如不是他屡次溜门撬锁,就要把他从宽释放。后来,他们用我舅舅兜里的钱给贼买了一份冰激凌,让他坐在椅子上吃;让我舅舅蹲在地下看。当时天很热,我舅舅看着贼吃冷食,馋得很。

我常上派出所去领小舅,也常在派出所碰上那个贼。此人是唐山一带的农民,在京打工已经十年了。他是个很好的木工、管子工、瓦匠,假如不偷东西,还是个很好的人。据说他溜进每套房子,都要把全屋收拾乾净,把漏水的龙头修好,把厨房里的油泥擦乾净,把垃圾倒掉;然后才翻箱倒柜。偷到的钱多,他会给检查机关写检举信,揭发失主有贪污的嫌疑,偷到的钱少,他给失主单位写表扬信,表扬此人廉洁奉公。

他还备有大量的格言、人生哲理,偷一家、送一家。假如这家有录相带,他都要看一看,见到y秽的就带走,以免屋主受毒害。有些人家录相带太多,他都要一一看过,结果屋主人回家来把他逮住了。从派出所到居委会,都认为他是个好贼,舍不得送他进监狱,只可惜他偷得太多,最后只好把他枪毙掉,这使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会的老大妈一齐掉眼泪。这个贼临死还留下遗嘱,把尸体捐给医院了。我有个同学考上了医科大学,常在福尔马林槽里看到他。他说,那位贼兄的家伙特别大,躺在水槽里仪表堂堂,丝毫也看不出是个贼,虽然后脑勺上挨了一枪,但不翻身也看不出来。每回上解剖课,女生都要为争他而打架。

我舅舅犯的只是轻罪,但特别的招人恨。这是因为他的画谁也看不懂,五彩缤纷,谁也不知画了些什么。有一次我看到一位警察大叔手拿着他的画,对他厉声喝斥道:小子──站起来说话──这是什么?你要是能告诉我,我替你蹲着!我舅舅侧过头来看看自己的作品,又蹲下去说:我也不知这是什么,我还是自己蹲着好了。在我看来,他画了一个大旋涡,又像个松鼠尾巴。当然,哪只松鼠长出了这样的尾巴,也实属可恨。我舅舅原来是有执照的,就是因为画这样的画被吊销了。在吊销他执照之前,有关部门想做到仁至义尽,打出了一个名单,上面写着:作品1号,“海马”;作品2号,“袋鼠”;作品三号,“田螺”;等等。所谓作品,就是小舅的作品。引号里是上级给这些画起的名字。冠之以这些名目,这些画就可懂。当然,那些海马、袋鼠和田螺全都很古怪,像是发了疯。只要他能同意这些名称,就可以不吊销他的执照。但小舅不肯同意,他说他没画海马和袋鼠。人家说:你不画海马、袋鼠也可以,但总得画点什么;我舅舅听了不吭气也罢了,他还和人家吵架,说人家是傻逼。所以他就被从画家队伍里开除掉了。

如你所知,我的职业是写小说。有一次,我写了一个我大舅舅的故事,说他是个小说家、数学家,有种种奇遇;就给自己招来了麻烦。有人查了我家的户口存根,发现我只有一个舅舅。这个舅舅七岁上小学,十三岁上中学,美术学院油画系毕业,现在是无业游民。人家还查到他从小学到中学,数学最好成绩就是三分,如果他当了数学家,无疑是给我国数学界抹黑。为此领导上找我谈,交给我一个故事梗概,大意是:我舅舅出世时,是一对双胞胎。因为家贫难养,就把大的送给了别人。这个大的有数学才能,也能编会写,和小舅很不同,所以他和小舅是异卵双胞胎。有关这一点,梗概里还解释道,我过世的姥姥是山东莱西人,当地的水有特殊成份,喝了以后卵子特别多。就因为是莱西人,我姥姥像一条母黄花鱼。领导上的意思是让我按这个梗概把小说改写一下,但我不同意──我姥姥带过我,我和她感情极深。我还以为,作为小说家,我想有多少舅舅,就有多少舅舅,别人管不着。我因此犯了个错误,被吊销了执照──这件事已经写过,不再赘述了。

我去领小舅的年代,我妈也在世。我舅舅有外斜视的毛病,双眼同时往两边看,但比胖头鱼的情况还要好一些。我妈的眼睛也是这样。照起镜子时,我妈觉得自己各方面都漂亮,只有这双眼睛例外,她抱怨自己受了小舅的拖累。因为她比小舅先生出来,以谁受谁拖累还不一定。她在学校里教书,所习专业和艺术隔得很远,但作为小舅的姐姐,我妈觉得自己应该对他多些理解,有一次说,把你的画拿来我们看看。小舅却说:算了吧,看了你也不懂。我妈最恨人说这世界上还有她不懂的事,就把盘子往桌子上一摔说:好,你请我看也不看了!你最好也小心一些,别出了事再让我去领你!小舅沉默了一会儿,从我家里走出去,以后再也不来。去派出所领小舅原是我妈的义务,以后她就拒绝履行。但是小舅还照样要出事,出了事以后放在派出所里,就如邮局里有我们的邮件,逾期不领要罚我们的钱。所以只好由我去了。

从很小的时候我就渴望爱情。我的第一个爱人是小舅。直到现在,我还为此而难为情。我舅舅年轻时很有魅力,他头发乌油油的,又浓又密,身上的皮很薄──他很瘦,又很结实,皮肤有光泽;光着身子站着时,像一匹良种马,肩宽臀窄,生殖器虽大,但很紧凑──这最后一点我并不真知道。我是男的,而且不是同性恋。所以你该去问小舅妈。

小时候我长得细胳臂细腿,膝盖可以往后弯,肘关节也可以往后弯;尖嘴猴腮,而且是包精。这最后一点藏在内裤里面看不见。我把小舅从派出所里领了出来,天气很热,我们都出了一身臭汗。小舅站在马路边上截“面的”,要带我去游泳。这使我非常高兴;甚至浮想连翩。忽然之间,膝盖后面就挨了他一脚。小舅说:站直了!这说明我的膝盖正朝前弯去,所以我在矮下去。据说膝盖一弯,我会矮整整十公分。又过了一会儿,我又挨了小舅一脚。这说明我又矮下去了。我不明白自己矮点关他什么事,就瞪眼看着他。小舅恶狠狠地说道:你这个样子真是讨厌!我确实爱小舅。但是这个坏蛋对我不好,这很伤我的心。

我舅舅外斜视,我觉得他眼中的世界就如一场宽银幕电影,这对他的事业想来是有好处的。从科学的角度来说,眼睛隔得远,就会有更好的立体感,并且能够更好地估计距离。二十世纪前期,激光和雷达都未发明,人们就用这个原理来测距,用一根横杆装上两个镜头,相距十几米。因为人的眼珠不可能相距这么远,靠外斜视来提高视觉效果总是有限。

后来车来了,我和小舅去了玉渊潭。那里的水有股泥土的腥味,小舅还说,每年冬天把水放干净,都能在泥里找到几个只剩骨头的死人。这使我感到在我身下的湖底里,有些死尸正像胖大海一样发开,身体正溶解在着墨绿色的水里;因此不敢把头埋进水面。把我吓够了以后,小舅自己游开,去看岸上女孩子的身材。据我所见,身材一般,真有一流身材的人也不到湖里来游水。不管有多少不快,那一天我总算看到了小舅的身体。他的家伙确实大。从水里出来以后,龟xx泡得像蘑菇一样惨白。后来,这惨白的龟xx就印在了我脑海里,晚上做梦,梦见小舅吻了我,醒来擦嘴唇──当然,这是个恶梦。我觉得这个惨白的龟xx对世界是一种威胁。从水里出来以后,小舅的嘴唇乌紫,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给我十块钱,叫我自己打车回去,自己摇晃着身躯走开了。我收起那十块钱,小心翼翼地跟着他,走向大地咖啡馆,走向危险。因为我爱他,我不能让他一人去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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