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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的山辣椒确实好吃,咱们这里的山辣椒,想当年也是上面传过来的种子呢。”
买好了蔬菜,白春笙又去挑了几条黄肚子鱼,看到有卖大虾的,买了整整一篓子,这个季节其实也是吃青蟹的时候,养在稻田里的青蟹正是肉多的时候,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一只螃蟹精,白春笙笑了笑,婉拒了热情推销青蟹的小贩,转身去买了几斤泥鳅。
“差不多了,回去吧,等饭菜做好了,他们差不多也该回来了。”白春笙看了看买到的食材点了点头。
回到家,揭开头上的帷幕,方才被木簪固定住的发髻已经松垮垮的了,白春笙叹息一声,他这个劳碌命,就不适合戴木簪这种高逼格的装饰品。
“你先收拾这些蔬菜,我出去一下。”知道在这里帮不上忙,王鲲风看了看他松垮垮的发髻,抿抿嘴,几步走了出去。
白春笙将簪子收到抽屉里,重新拿了自己平时绑头发的布条,匆匆将头发束起来,绑在脑后,卷起袖子,先将泥鳅提到井台边剖洗干净。泥鳅好吃但是很难料理,滑溜溜的特别难杀,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他先用一根木棒,挨个将泥鳅敲昏,然后从灶台下挖了一簸箕草木灰出来,将泥鳅倒进去滚一下,原本滑溜溜的泥鳅顿时就滑不动了,捏在手里剖开也不容易滑开,迅速将泥鳅剖开,取出内脏丢掉,然后将沾了草木灰的泥鳅倒入盆里,清水洗干净就行了。草木灰很干净,而且用草木灰清洗过的泥鳅,还能把外面可能沾染上的寄生虫之类的都一并洗掉,实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洗洁精了,平日里白春笙洗碗都是用草木灰的。
泥鳅洗干净挑拣一下,大一些的单独挑出来一盘子,拿来做红烧泥鳅,中等大小的挑出来,和豆腐一起炖个泥鳅炖豆腐,个头小的烧好了只剩下刺了,干脆裹上面糊糊,做个椒盐油炸小泥鳅,拿来下酒最好不过了。
大虾是现在的时令菜,个个都足有巴掌长,肉质肥厚,白春笙大概算了算,这么一篓子,差不多每人也能分到十几个,便放心地将大虾剪掉虾须,抽掉虾线,肚子也用小刷子刷干净,准备待会儿做一盆红烧大虾,一盆香辣虾。
黄肚子鱼也是这个季节才好吃的鱼,这种鱼长到最大也不过两斤多重,成年后的黄肚子鱼,肚子的鳞片变成了好看的金黄色,肉质细嫩,就是刺有些多,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也不是问题,将鱼剖洗干净之后,两面切花刀,然后沾上一层面糊和蛋清,下锅油炸后,划开的花刀变成了金灿灿的菊花,这便是他们老白家的拿手好菜——菊花鱼了。
其实菊花鱼做起来和松鼠鳜鱼差不多,只不过老白家的菊花鱼喜欢用咸口的浇头,白春笙将青瓜削皮切成丁,起油锅,加入少许大酱,将青瓜丁放进去翻炒,再加入盐、米醋,最后将用清水化开的番薯粉倒进去,用勺子轻轻搅拌几下,等到番薯粉变成了透明色,将做好的汁儿浇在炸好的菊花鱼上就可以了。
刚把这几道菜做好,王鲲风就回来了,手里拎了两坛外面带回来的果酒,将果酒放在桌子上,走过去,看到白春笙正站在案板边摘芽姜。
这芽姜是本地生长在水边的一种野菜,和他们寻常吃的生姜不一样,是某种水生植物根部长出来的嫩芽,因为形状像刚长出来的嫩姜,便取名为芽姜。这种植物的嫩芽十分肥嫩,外皮呈深红色,味道鲜嫩脆爽,本地人喜欢拿来切片和辣椒一起清炒。
不过,芽姜好处,处理却有些麻烦,需要把外面一层深红色的外皮剥开,就像剥笋一样,剥开之后,还要去掉下面的蒂,才能切片炒着吃。
“这么快就回来了?”白春笙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问道。
“回去拿了两坛果酒,是朋友送的,我尝了还不错,拿过来晚上大家一起尝尝。你坐好别动。”王鲲风拿了一个木凳给他坐下,从怀里摸出一根藏蓝色绣了竹叶的发带来,解开那条碍眼的破布条,替他换上了崭新的发带。
“这样才好,往后便给你买发带吧。那簪子看着好看,终究不如这发带方便。”王鲲风满意地点点头道。
白春笙背对着他,悄悄翻了个白眼,想当年他亲爹都没这么细心过,他妈更是对他这个唯一的儿子实行粗放式管理,嫌弃他头发长了浪费洗发水,十几年如一日的给他剃板寸,相比之下,他们家鲲哥简直就是鱼街好爸爸的最佳代言人!
“鲲哥,这边我来忙好了,你去把大伙儿叫回来吃饭吧,食铺那边,就叫谢篁和周婶婶吧,其他人还在铺子里吃好了。”他一个人做的菜不多,铺子里伙计太多,过来吃也不方便,因此便只叫了两个熟人过来。
“本该如此,那些都是你买的下人,岂能让你一个主子给下人亲手做菜?”王鲲风冷哼一声,将剩下的几根发带塞到他怀里,自顾自出去叫人去了。
“这家伙……”摸了摸怀里几根新发带,白春笙笑了笑,除了他奶奶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这么细致入微地关心自己了,如果鲲哥个是女孩子,他都忍不住要怀疑鲲哥是不是看上自己了。
将茄子切条,猪肉剁成肉末,做了一个肉末茄子,切片的五花肉,炒了一个肉片炒辣椒,小麦菜直接加蒜泥清炒,剩下的几根青瓜,全部切成块,做了一个凉拌青瓜,等到香辣虾烧好起锅之后,该回来的也都回来了,大家热热闹闹地围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他们中,有的没有亲人,有的有亲人还不如没有,本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孤单的一群,不过,因为遇到了彼此,原本孤单的生命,也逐渐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晚上,吃完饭后,众人纷纷散去,各自洗漱休息不提,王大娘却让王鲲风单独将白春笙请到家里。
“春笙,我听说,王爷和王妃……都过来了?”王大娘有些忐忑,对于曾经的两位尊贵的主子,为下人,她是抱着胆怯和忐忑的。担心他们会来把这三个孩子带走,担心王鲲风这个倔脾气的和他们闹起来,而她,除了跪下请罪磕头,什么都做不了。
“是的,不过只是住了一夜便离开了。”白春笙早就被王鲲风打过预防针,便在言语中淡化了这次的世子走失事件。
“那就好。那,王爷和王妃,可曾说要召见大郎他们?”王大娘担心地看着他。
“并不曾听说,大概是赶着回程,来不及召见吧。”
“那就好!这样最好!”王大娘有些失落,又有些高兴,失落的是大郎他们几个果然不得王爷和王妃的宠爱,千里迢迢来一趟,竟连召见儿女都不曾,高兴的,自然是这样不见面也好,若是见了面一顿呵斥,最后再闹起来,几个孩子心里不舒服,她看着心里也难受。
“不过,大娘,王爷临走之前,托我给大郎捎了五千两银子,让你们在这边置办一处宅子,再买上几百亩良田,也好过在码头讨生活,这租赁的屋子,实在是委屈了三郎他们。”白春笙小声道。
“我何曾不是这么说?大郎性子执拗,当初离开别院的时候,发狠说今后不拿王府一个铜板的,如今让他花王爷给的银子置办宅子,他哪里肯?”王大娘也舍不得这几个孩子都挤在一起,可是他们如今实在没钱置办宅子,大郎又不肯收王府的接济银子,大郎虽唤她一声娘,但王大娘却始终记得自己王府婢女的本分,并不敢随意做主。
“那……您若是信得过我,不如便把这银子为本钱,投到我那个坊里,往后每个月,我悄悄把坊的红利拿了给您,好歹也贴补些家用,别的不说,三郎和阿姌也渐渐大了,总得置办两身体面些的衣裳不是?您看阿姌,明明是王府贵女,穿的却连寻常人家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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