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雷动跟着几个炎族的侍卫,被安排好了住处不久之后,便见火稚就回来了。
看到火稚这么快就回来,雷动有些疑惑道:“怎么不多和你父亲多待一会儿?”
“父亲说,为了不让你对我有所质疑,便让我来找你了。”
火稚很是坦白的将火原的原话交代了出来。说白了,如今的火稚已经非炎族之人了。不论是火稚见火原,还是火原见火稚,哪怕是父女,可这也很容易引起炎烬以及雷赢的怀疑。
谁知道对付的族长,会不会让他“她”们父女做什么?
雷动闻之不在意的笑道:“那你父亲说的倒是没错。”
“雷动,你什么意思,你不信我?”
火稚原本就觉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她觉得雷动不应该会怀疑她的。可是,听到雷动所说之后,小脾气瞬间就爆发了,月匈前两软玉不停颤动着,可见火稚气的不轻!
雷动欣赏了片刻美景之后,笑道:“夫人不要误会,不是我信不信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炎族族长若是知道了你和他在一起待久了,会不会信你父亲?”
这种事其实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而且现在炎、雷二族还是铁关系,这种误会并不会存在的。可是,只要有了稍微一丝一毫的摩擦,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火稚听闻雷动的解释之后,心里更加苦了。她没想到,如今自己和自己父亲见个面,说说话,竟然还扯出了这么多条条道道?
见火稚沉默不语之后,雷动也没有再说什么。毕竟,他之给火稚和火原独处的时间,不过是为了炎族的异火可以落在火稚手里罢了。
而这时火稚又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族内剩下的八荒破灭焱是给火炫留着的,而红莲业火也成为了火仙的了。父亲说我已经嫁出去了,异火自然不会再留给我.....”
火稚有些失落,若是不早一点嫁给雷动的话,那么红莲业火便就是她的了。火仙天赋虽然不差,可是和她相比,还是差了一些意思的。
炎族成人礼之后,这异火便会落到二人手里,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有什么机会得到炎族内的异火了。
雷动原本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现在既然没有他倒也没什么太多的想法。
看火稚如此,雷动笑道:“没有就算了,你身体里融合出的异火,已经完全不弱于他们的异火了。而且,九龙雷罡火不是已经得到了,剩下的三千焱炎火,我也一定会为你夺得,到了那时,你体内融合出的新异火,威力绝对不会弱于异火榜第四的金帝焚天炎。”
原本嘟着小嘴一脸不满的火稚,听闻雷动所说之后,突然感觉似乎事情没有她想象的那般糟糕?
至少异火这块,她已经拥有四种了。虽然没有一种异火排名进前十,可是她的火焰已经完全不输给火炫的八荒破灭焱了。
加上她经过不断摸索而自创的异火斗技,实力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
火稚自创异火斗技,自然和萧炎是比不了的,就是那天火三玄变,她现在也只能发挥出萧炎一半的实力来。
这秘法如此,雷动倒是理解。因为这是激活萧族的铭文的秘法,体内没有萧族的血脉,自然无法将其发挥至最大威力。
重生后开启倒追模式 时光比你解情深 启禀十四爷福晋又作妖了 跨物种相亲 权臣贵妾 我爹是袁术?可我想当曹贼 大唐男保姆 王爷影响了我的拔剑速度 斗罗:我的武魂是见稽古之眼 龙凤萌宝总裁大人宠上瘾 郡主今天又想洗白 斗破:退婚后我被萧炎盯上了 圣女帮我模拟修仙 绝色女儿上节目,我私房钱曝光了 从飞升开始无敌 腹黑小娘子差点坑了朕 吾乃最强魔法师 我自带神话级称号 开局获得领主神器融合万兽血脉 报告教练,我想打辅助
七年前,叶谦被人迫害,命悬一线。七年后,他王者归来,有仇报仇,有妻娶妻,牵手挚爱,君临天下。...
★精华简介★南越国最毒男子宫凌沨杀人如麻,出手便抄全家。南越国最蠢女子顾千雪花枝乱颤,梦想做太子妃。为帮口头未婚夫太子铲除异己,草包本尊将修罗厉王推下自家养鱼池,淹死了自己,得罪了厉王,得意了背后黑手。可怜现代女医生穿越来便捡烂摊子,为自己性命,妙手回春,诊病无数,终成神话。...
自从吃了一颗蛇胆之后,马小福就成了白杨村的香饽饽,村花,寡妇,富家小姐们纷纷找上门来...
一直在雪山中潜藏着的莫问某天忽然捡到了个小女孩,在寻亲之路上,他以这样的身份怎样撕破种种危险,重重阴谋,成为一名真正的奶爸。...
柳朝明记得,初遇苏晋,是景元二十三年的暮春。那个时节总是多雨。他在朱雀桥边落轿,她隔着雨帘子对他一揖。雨丝洋洋洒洒,他看不真切,只记得她一身素衣,明眸深处仿佛有火燎原。不虐,简而言之,男一深刻地展示了什么叫不动声色的宠备注①关于不虐不虐的意思很单纯,男一男二都对女主超好超好,社会人文因素并不考虑其中。②关于...
她被异母姐姐陷害,订婚之夜与陌生男子缠绵一夜,最终被父亲和取消婚约的未婚夫逼出国。五年后,她带着人小鬼大的儿子回国,儿子却小大人一般严肃说妈咪,我看到有个人长得很像我爹地,我会想办法找到他,让他和我一起保护妈咪吧!几天后,一个男人找上门来要做亲子鉴定,她不允许有人抢走儿子,拒绝了这个男人。谁知道儿子却擅作主张做了鉴定,还义正言辞说妈咪,爹地人帅腿长还有钱,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了!最后霸道总裁将她锁在墙角,你是我的人,我当然不会让别人欺负你,因为,只有我才有这个权利!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