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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搅匀。男人以为她要染指甲,可是发现她走进了一扇门,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一只猫。白色的猫又被她五花大绑起来,身上缠满了麻绳。他注意到猫的嘴是张着的,似乎已经不能合拢,不断地流出红色的口水,应该是又被她拔掉了牙齿。她还是这样,一点也没变。他叹了口气。可是他转念又想,如果她当真出来几日就变了,那么就说明别的男人可以改变她,只是他不行,难道他不会更加伤心吗?此时他又看到她拿起身旁早已准备好的一把扁平的刷子,然后蘸满了红色的夹竹桃汁水,刷在猫的身上。她又露出了快意的笑容。在猫的哀叫中她变得越来越欢喜。最后猫变成了紫红色。她把麻绳解下来,猫的身上尚有白色的花纹,这样看去像是一只瘦弱的斑马,紫红色斑马。他发现事实上这只猫已经没有能力逃走了。它的脚是瘸的,企图逃离却歪到在地上。它的脖子上还有绳索,女孩抓起绳索就牵着猫走,猫根本无法站立,几乎是被硬生生地扯着脖子向前拉去,紫红色的猫奄奄一息。她走了一段,到旁边的桌子上取了自己的相机,喀嚓一下,给她的杰作留下了永久的纪念。

女孩并没有欺骗男人,她的确被几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男孩虏获,并关在这个园子里。可是他们对女孩并不坏,常来和女孩一起玩,给女孩抓来猫,采来夹竹桃,还给女孩买了新裙子。女孩在这里玩得亦是十分开心,并不急于离去,漫不经心地等待着男人来“救”她。她对此应是十分有信心,她知道男人必然回来搭救她。

男人和那几个男孩见面。付了钱。领着女孩走。男人回身看到,那几个男孩把女孩玩剩下的猫投进了一口井。他听见咚的一声,并且可以想象,清澈的井水立刻和紫红色花汁混合……他看女孩,女孩若无其事地走在前面,对这声音毫无反应,而手里仍旧拿着相机到处拍。

他带女孩回家,生活照旧。

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女孩开始不断地离家出走。每次都只是带着她的红鞋和照相机。他开始觉得这是她和她的母亲在气质上的某种暗合。如果她这亦可以算是对艺术不竭的追求的话,那么她的确有着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男人常常在清晨醒来,发现女孩已经不见。她也不再给他留下字条。但他知道她不久会来信。她仍旧是那种平淡的口吻,仍旧不会忘记和他做个游戏,不透露行迹,只是让他去寻找。每一次,他都只能收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她的红鞋。或者在辱白色细腻的沙滩上放着,或者在一只雕塑前面放着,或者根本毫无头绪,放在一个乱糟糟的集市里面。他都要认真地看,耐心地去寻找。并且有时候亦会给他带来新的麻烦。她弄死了动物园价值连城的孔雀,要他去赔偿;她去赌钱,欠了大笔的债务……

男人唯有不断地接受任务。而他的杀手公司当然已经察觉他的衰老——他已经不适合再做一个杀手了。所以他们不再派发给他新的任务。可是他却不断索要,终于,他开始脱离他的杀手公司,直接上门去和雇主联络,他就这样开始抢杀手公司的生意。

他已经癫狂了,在他迫切需要找到她的时候。如此这般,他才可以得到足够的钱,这是他去找她的凭借。每次如是,他的怀里揣着装满钱的牛皮纸信封去找女孩。按照照片上的蛛丝马迹,宛如最高明的侦探破案那般地寻找。他在每次找到她的时候都感到精疲力竭,可是他看到的却是一个精神饱满,生气盎然的女孩。女孩必定过得还不坏,多数时候是和一些男人在一起,他们都很“照顾”她。不过她还是玩着自己的,沉湎于自己创造的游戏中。其实她的世界里根本没有别人,永远是她自己的自娱自乐。她带着她的相机,弄些越来越古怪的东西拍着。被拔掉浑身羽毛的死孔雀,身上插满孔雀毛的刺猬,裸身的男人排成队爬树。他每次历尽千辛万苦找到她,然后把她带回来,虽然他知道她很快又会跑出去,但是这个过程对于他而言依然重要。他现在的生活除了找寻她,还剩下些什么呢。

他格外珍惜她在家的几日。他喜欢每天都对着她。他再也不顾忌地看着她。她换衣服,她洗澡。

那日女孩看到他在看着自己洗澡,于是叫他进去。他和她同在狭促的浴室里。他那么近地看着女孩的胴体。他颤微微地伸出手,触碰那块伤疤。那是他在这女孩身上留下的印记,有它为证。他想也许这就是命定的安排,他给予了她这块差点要了她的命的伤疤,可是她回馈给他的是一种生生不息的牵引,他必将追随她,拿出自己所有的来给予她。他触摸到了那块伤疤,在那么多年后,它变得更加平顺光滑,像是一块放在手心里的肥皂一样温润。可是也正是像肥皂一般地从手心溜走。

他终于掉下眼泪来。

他知道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糟糕,长途的奔波对于他几乎不再是可能的。他希望她不要再走。然而他又知道这对于她是不可能的。他想,当他带着女孩翻越那孤儿院的围墙的时候,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誓,他要给她自由,至少,就算别的什么也不能给她,他至少会给她自由。所以他不会困住她,他愿意看她像花蝴蝶一样飞来飞去的样子,虽然这带给了他诸多痛苦。

那么,他想,就让他死在她的手里吧。这也许是最完美的结局。他本就是杀害她妈妈的凶手。他一直对她做的事情也许就是一场归还,那么,就让这归还彻底吧,他把命还给她。于是他对她说:

你知不知道,其实是我杀了你妈妈。你身上的伤口也是我开枪打的。男人终于鼓足勇气说。他到自己的房间取了枪给她:你可以杀死我,就现在。

女孩点点头:我知道,我记得。

男人愕然。男人问:你不恨我吗?为什么不报复我?

女孩淡淡地说: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报复你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情了吗?一点也不刺激。没有任何惊奇。我对于这样的事情不感兴趣。

这是多么可悲。她清楚一切,却连一点憎恶的感情亦不能给他。她一点感情也不肯给予,是这样的决绝。

男人哭着说:你杀死我吧。这样的折磨可以结束了。

女孩冷淡地摇摇头:可是我不想这么做。我对此不抱兴趣。她转身走了,落下男人拿着他的枪,跪在冰凉的地板上。第八章第二天她又不见了。

男人本是生了死念的。可是她的离去再次把他完全揪了起来。他必须再度找到她,因为她可能面对危险,她可能十分需要他。他不能就此撒手不管。而现在他只有等待。

这一次时间很长。男人等待的日子亦更加难捱。终于她寄来了一张照片:这一次红色的鞋子在一小堆雪上面。生生的红白颜色让人眼睛发痛。她又写到:我想办一个摄影展,大约需要60万。希望你筹钱来找我。

男人坐在阳台抽烟,照片放在他的膝盖上面。他看着红鞋,红鞋像是一根纤细的线,从很久以前的光阴,一直扯到现在,一直这样延续。他似乎仍能分辨它上面斑驳的血迹。皮子已经布满裂痕,这鞋子和他一样,已经衰老了。

可是衰老的男人现在要筹集60万,他需要算算,他必须杀几个人。他又开始抢杀手公司的生意,不断从中间阻断,以低廉的价格接下生意。他就是这样精疲力尽地做着,每一次,他都担心自己会失手。他觉得会有隆隆的一声,然后脑袋就像迸裂的花瓶碎片一样飞she出去。可是他必须记得,他的女孩还在等他去。她现在需要着他,这种需要是他一直渴求的,这种需要会在任何时刻令他像一只疯狂的陀螺一般转起来。

他一连杀了5个人。每一次都是那样的危险,他的手颤抖着,呼吸急促。每一次他都觉得自己要丧命了。可是他命令自己要好好干,她在等着自己。

在第五次的时候被杀手公司的人追上——他一直被追杀,杀手公司的人到处找寻他,派了那些年轻力壮的杀手。他挨了一枪,还是跑掉了。受伤的是右腿。现在他是衰老的,跛脚的杀手。他就这样一颠一颠地到处躲藏,可是同时还要找寻照片上有雪的地方。那应该是很高的山,终年有不融化的积雪。

他坐火车,坐长途车,不断颠簸,又一个秋天已经来了,他却仍穿着淡薄的棉恤,有时候在车上沉沉地睡过去,就把一些废旧报纸盖在身上,翻身的时候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生命的贫贱宛如破废的报纸下面遮掩的秽物。身上只有牛皮纸口袋装满了钱,却仍旧不够女孩要的数量。他应该再多去杀几个人才对。然而他已经不能再等了,他必须去找她。杀手对于自己的生命都有感知的,就像在赶一段白茫茫的路,而他此时仿佛已经看到了尽头。他知道看到了尽头也许应该慢下来,可是他没有,他还在那么紧迫地赶路,向着尽头。

身上除了钱之外还有她给他的那些照片。每一次她寄给他的照片都被他收起来,放在一起,随身带着。他拿出来翻看。都是红鞋,红鞋在无数个可以猜测或者根本无法可知的地方。他佩服自己的毅力,每一次,他都找到了她。这也许来自那种无法言喻的牵引,他终究会被再次领到她的面前。有时候他确实已经无法分辨这红鞋的意义。他觉得他对这红鞋有一种十分深重的信赖。每一次红鞋照片的抵达,都像是给他开出一条路。这是活路,事实上。因着没有什么更能让他感到延续生命的重大意义。

时光就是这样抓着他的领子,带他来到了这里。女孩转眼已经18岁。他坐在火车上,坐在长途车上,在寻找她的路途中,他回顾了和她共度的8年。他们一起生活了8年,他对于她,仍旧什么也不是。他多么渴望自己可以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一个印记,可是他耗尽了全身力气仍是不行。连他要死亡她亦不能给他。

可是对于他的小仙女,他的女神,他又能有什么怨言、他很快抵达了有积雪的高山下。应该是这里。女孩应该在这里。他似乎已经闻到了那属于她的气味,一种让人无端跌入昏沉转而又会亢奋的迷香。他寻找每间盖在山脚和山腰的房子。直至他终于来到了山顶。在这漫长的行走中,他因为有腿疾,走路十分艰难。他看到女孩的时候,他自己是这样的狼狈。她正像最明艳的花朵一样地开放,可是他却已经宛若老人一般地衰弱。他看着她,觉得她明晃晃的,灼伤他的眼睛。

女孩用矮篱笆圈起一个小园子,雪被一簇一簇地堆起来。像是白色的坟冢。女孩在白色的雪堆上浇了各种颜色,那些雪堆宛如彩色的陀螺一样,红白相间,绿白相间。那么地好看。她又在雪堆上插满了白色骨头——无法可知那是什么动物的骨头,有大有小,有坚硬的脊骨也有柔软的肋骨。一定都细心擦拭过,那么地白,像是一块一块贞洁牌坊。女孩的确继承了她母亲的艺术家气质,她亦对浓郁的色彩有着深厚的迷恋。她还用鸡血在洁白的雪上写字,画画。地上放着脖子被拧掉的鸡只,绝望的爪子深陷在积雪里。此刻女孩正在堆一个雪人,她把那些死鸡和另外一些死麻雀的身体都塞进雪人的肚子里。雪人看起来异常饱满,像是一尊受人尊敬仰慕的佛。而女孩穿着厚实的粉红色毛衣外套,连着帽子,脖子里塞着一条淡蓝色的围巾。牛仔裤,红色高靴子。手上还带着一副毛茸茸的柠黄色手套。她的相机就背在身上,那是一个不知道装过多少惨怖场面的黑匣子。她看起来清纯亮丽,像是涉世未深的女中学生,带着稚气执着地玩着自己迷恋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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