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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番外 向晚的间歇性记忆 如果有机会就去我的家乡看看吧(第1页)

“上帝创造了世界,那上帝是谁创造的?”

“上帝不生不灭。”

“哦,上帝创造世界以前,他吃什么啊?”

“上帝不吃不喝。”

“上帝明明就挑食啊,他喜欢吃亚伯献上的肉,不喜欢该隐的素食。”

“上帝是在告诫该隐不能因为嫉妒而犯下杀戮的罪。”

“可要不是上帝偏心,该隐怎么会嫉妒呢?这明明就说不通啊。”

“上帝全智全能,他已经看到罪就伏在该隐的门口。”

“好吧,就算该隐有罪好了,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亚伯是次子对吧?”

“没错。”

“亚当和夏娃是上帝创造的最早的人类,因为吃了智慧果被赶出伊甸园对吧?”

“正确。”

“那大陆上就只有亚当夏娃一家子,在该隐犯下杀戮后,上帝在流放该隐以前做了记号说凡杀该隐的也犯罪,让该隐害怕的荒原上的人哪里来的?”

“……”

“还有上帝告诫亚当不要吃智慧果时,夏娃都还没被造出来,没人跟她讲不能吃啊,就算她吃了,也不是故意的,把亚当赶出去就算了,怎么还把原罪加在夏娃身上呢?”

“……”

“诺亚方舟也很奇怪,到底带上方舟的是些什么东西啊,怎么前后提到的不一样呢?上帝老年痴呆了?”

“够了!回去抄经书。”

上述对话在向晚和耶稣会传教士约翰之间经常展开。没有促成向晚皈依基督的决心,反而助长了约翰对《圣经》翻译本正确与否的疑惑。老约翰的信仰始终没有动摇。

当初向晚惊诧于约翰的外形时——身材高挑,有猫的眼睛,鸟喙一般的嘴,卷曲的头发,红胡子,高鼻子,约翰正躲在柜子后面,大力挥舞着手中的十字架——这玩意不可能对向晚有丁点的杀伤力。等到一人一灵均确认对方无害后,就开始了正式交流。

作为一名尽职的传教士,多拯救一个灵魂都是好的。

作为一名好学的女灵,多掌握一门外语也总有好处。

于是,向晚和约翰一拍即合了。

学习知识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更何况是通过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接受一种完全陌生的文化,约翰中文水平有限,脾气却不小,向晚这只土鳖灵表示压力很大,特别是在约翰老了以后,越来越喜欢碎碎念,向晚就像被唐僧念了紧箍咒的孙悟空,实在没有办法。好在向晚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渐渐也就习惯了操纵蘸着墨水的羽毛笔在纸卷上书写漂亮的字母。

向晚在约翰唠叨前,乖乖溜回房间抄写经书,身后的空气浮起一串泡泡——CRESCITSUBPONDEREVIRTVS—“生长在重负之下的美德”。那时的向晚尚不知道,她在学习的其实是两种语言,英语和拉丁语,她只以为一种是另一种的变体,分别用于书面和口头交流。

向晚其实很喜欢那些漂亮的羊皮卷经书,金粉、孔雀蓝的鲜亮颜料,花纹一般的字母,华丽的图文故事,虽然向晚从来不进礼拜室,但是抄经室和藏书室是她经常光顾的地方。每一个抄写经书的传教士都是小心翼翼的,因为金粉很贵,孔雀蓝的颜料也很贵,保罗在教向晚习得字母时,会再三告诫——因为文字和语言是有灵的,称之为言灵,所以不能随便拼写错误,不然即是对言灵的不敬。这一神教的老头竟然还有这般原始浪漫的色彩,多有趣。

约翰临终的时候,身边围了一圈耶稣会的兄弟。

约翰忽然说:“我的……家乡……是一个……多雾的……城市……”

兄弟们垂头听着他的遗言。

“如果有机会……去我的家乡……看看吧。”

约翰咽了气,向晚知道那句话其实是对她说的。

鹅毛笔在空气中轻轻划过——CoeliSpecto—“仰望天国”,蓝黑色的墨水快速滴落,像泪水一般。

向晚离开后,有传教士甲喟叹一声:“她走了。”

“哪个她?”传教士乙问道。

不等传教士甲回答,传教士丙惊奇道:“你看到了?”

传教士丁大骇:“原来你们也看到了?”

一圈下来才发现,原来大家都看得到,只是装作看不到,为了这个小女灵能安安静静欣赏经书。

向晚不知道,她在失去“知交”约翰的同时,还失去了一大群知交,一大群啊一大群。

其实那时候的向晚还有一件事情始终没有搞明白,马厩里的那名黑人,怎么洗了澡不会变白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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