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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贝恩。”赶车人嚷了起来,他等得不耐烦了。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恨恨地喊道,“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还是怎么地?”
“就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
“就来啦,”押运员嘀咕了一声,“啊,跟个大家闺秀似的,说是就要嫁给我了,可何时来真格的,他妈的没准!行了,开车,上路。好的!”
驿车笛欢快地鸣叫了几声,就开走了。
赛克斯依然在大街上站着,好像对刚才的那一番话充耳不闻似的。他只是不知道何去何从,这是最令人恼火不过的事情了。最后,他再一次往回走去,走上了从哈里福德到圣阿尔班斯的大路。
他傻头傻脑地朝前走着,然而,当小镇被他甩在脑后,当他来到空荡漆黑的大路上时,一种恐怖的感觉悄然袭来,他浑身上下里里外外都打起了冷战。他眼中的每一样物体,实物也好,阴影也罢,动的也好,静的也罢,全都变成像某种很恐怖的东西。不过,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就与他不离寸步的怪影而言,这些恐惧就不算什么了。朦朦胧胧中,他能认出它的影子,复述得出最微小的细节,回忆得起它是如何僵直着身子、面容阴森地行走的。他听得见它的衣服与树叶摩擦时发出的沙沙沙的响声,听得见每阵微风吹过来的那最后一声低沉的尖叫。他要是停下,影子也停下。如果他狂奔起来,影子也飞似的紧随其后——它并不跑动——真要是跑起来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有生命却不会运动的身影,由一股不强不弱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好多次都壮起胆转过身子,打算赶走这个幻影,就算它会死命地盯着自己看。然而每次汗毛直竖,连血液都冻结了:因为幻影也会和自己做着相同的举动。上午他们一直是面对面的,而如今它就寸步不离地跟在自己身后。要是他背靠坡地,就会觉得它在头顶悬着,它的轮廓会清晰地投影在寒冷的夜空上。要是他背贴地面仰天躺在大路上,它就会笔直地站在他头顶,不说一句话,也不动一下,就像一块可以活动的、上刻有鲜血写成墓志铭的墓碑。
再也别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天道不行之类的话。比起暴死几百回,如此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在野地里的一个棚子内过夜,茅棚外长着三株挺拔高大的杨树,茅棚内漆黑一团,晚风挟带着一阵凄惨的哭泣声刮过树梢,呜咽作响。破晓之前,他不能再走下去了。他僵直地紧贴墙根躺下——等待他的只是新的痛苦而已。
就在这时,另一个鬼来到了他面前,与前面那个一样无法摆脱,但比前一个更可怕。一双圆睁着的大眼睛出现在了一团漆黑之中,是那么灰暗僵滞,他不想让它们溜到自己的脑海里头,所以宁愿眼睁睁地盯着它们看。眼睛自身在发光,却不能将周围的任何东西照亮。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将周围的空间都填满了。一旦他闭上双眼,那个房间就会跳到幻觉中来,每一样东西都非常熟悉——的确,要说凭纯粹的记忆去过一遍屋里的东西,他真的会落下几样想不起来的——一件一件都各在其位。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躺着,眼睛没有变,与他偷偷跑掉前看到的一样。他猛然跃起,往屋外的田野里冲去。那个影子也跟了出来。他再次回到小屋,躲到角落里去。还没等他躺下来,那双眼睛又出现在他面前了。
他在这地方待着,他的恐惧只有他自己清楚,他浑身打着哆嗦,每一个毛孔都有冷汗冒出来。蓦地,一阵喧闹声在晚风中升腾起来,远处响起了喊叫声,其中夹杂着惊慌。在这个凄凉冷清的角落里听到别人的声响,就算这声响再不吉利,对他来说也不失为一大安慰。有了危险,他的力量和精神就回来了。他一跃而起,冲到门外的原野里去。
夜空里火光冲天。火焰挟着雨点般的火星,一片高过一片地旋转着冲天而起,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都照亮了,并将一团团浓烟赶到他站的方向来。呐喊声中又加入了新的声音,呼声更高了。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失火了!”的响亮喊叫,这呼喊声中夹杂了警钟鸣叫、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
又一个新的障碍物被烈焰围住了,火舌“轰”地蹿了起来,如同火龙补充食物一般。在他远远地作壁上观的时候,喧闹声变得日益嘈杂了,那边有人——有男的,也有女的——熊熊烈火中,人们在来回穿梭。在他看来,这情景就像是一种新的生活。他狂奔过去——笔直地一头冲了过去——披荆斩棘,跃过篱笆和栅栏,和他那条汪汪高叫着的狗一样如同发了疯一般地狂奔向前。
他赶到失火的现场。往来狂奔着许多衣冠不整的人影,有几个人正死命地从马厩中拉出一匹受惊的马,另一些人在从院子和草棚里往外轰赶牛群,还有一些人顶着乱窜的火星,置被烧红的屋架落下来砸到的危险于不顾,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运东西。不久之前还门窗俱在的地方正张开血盆大口,喷出熊熊烈火,墙壁晃荡着,最后坍塌到了燃烧的火柱里头。铝和铁都被熔化成白热的液体,倾泻在了地上。女人和小孩都在害怕得高声尖叫,男人们为了给自己打气,不停地吆喝或欢呼。哐啷哐啷的抽水泵里哗哗哗的水流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响起了咝咝的蒸汽声,这是一种令人害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喊叫起来,直到嗓子都喊破了。
在最稠密的人群之中,他远离了记忆,也消解了他自己的恐怖。
这个晚上,他不停地东奔西跑,不是用抽水泵抽水,就是在滚滚浓烟中奔忙,他一刻也不让自己离开声音最多、人群最密的地方。他上下跑动,爬楼梯,上屋顶,穿越楼层,视被他压得颤颤悠悠的地板于不顾,也不管那掉落下来的砖石,只要有火在蔓延的地方,就能看到他的身影。奇怪的是,他似乎有神灵庇护似的,身上不曾落下一丝擦伤,也没被压伤碰伤,没有一丝疲倦,脑子里一片空白,清晨来临他正在劳作着,一直干到只有缕缕黑烟和黑乎乎的废墟剩在火场上。狂热的兴奋消褪之后,那个可怕的意念挟着强过十倍的威力死灰复燃了,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他狐疑地打量了一下四周,见到人们都在三三两两地交谈着,他害怕自己成了人们谈论的中心。他朝狗做了一个神秘的手势,狗明白了。于是他俩神不知鬼不觉地走开了。他挨着一台发动机走过,几个正坐在那儿吃东西的人招呼他吃点什么。他胡乱地咽下两口面包和冷肉,并往肚子里灌啤酒,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几个伦敦来的消防员在说起那起凶杀案。
“据说,他已经逃往伯明翰去了,”其中一人说道,“他们依然会将他缉拿归案的,侦探已经行动了,而最迟明晚,通缉令就会发到全国各地。”
他赶紧溜开,不停地走,一直走到差点儿摔倒才停下来。随即,他躺在一条小路上,睡了很长时间,不过睡得时断时续,片刻不能安定。他只好又起来游荡,徘徊不定,不知该往哪里去,又极端恐惧单独过夜的前景。
蓦地,他不顾一切地下定决心:返回伦敦。
“无论如何,在那里总能够找到人说说话。”他想,“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棒的藏身之处。我在乡下留下如此之多的痕迹,他们万万想不到回伦敦找我的。我可以在那儿躲上个把星期,然后从费根老头那里敲出一笔现钱来,逃到法国去。就这么办,我顾不了那么多了。”
这个念头促使他马不停蹄地开始行动,他尽量拣行人最少的路走,并决意先在首都近郊躲一躲,等夜幕降临后,再绕道进入伦敦,往预定的目的地直奔而去。
但是,狗成问题了。要是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全国的话,肯定忘不了添上这一条:那条狗和他在一起的可能性最大。
这一点也许会给他带来灾难,于是他打算将狗淹死。他往前走着,四处找寻池塘。他拣起一块大石头,一边走,一边往石头上系手帕。
正当他做着这些准备工作的时候,那畜生仰起头望着主人的面孔。也许是它的本能告诉它大祸临头了,也许是强盗主人斜眼打量它的目光比以前凶多了,它小心翼翼地跟在后边,与主人的距离拉得比往常更远一些。他一慢下步子,狗也就不敢再往前走了。他停在一个水池边上,回头喊它,它索性也停了下来。
“你没听见我在叫你吗?到这儿来!”赛克斯朝它喝骂着。那畜生习惯性地走上前去。然而,当赛克斯蹲下来,往它脖子上套手帕时,它却叫了一声,一下子跳开了。
“给我回来!”那强盗命令它。
狗只是摇摇尾巴,没动。赛克斯打了一个活套,再次唤它过来。
狗往前走了几步,又退了一步,犹豫了片刻,终于飞也似的转身逃走了。
那汉子一遍又一遍地打着呼哨,坐下来等它回来,他以为它会像以往一样去而复返的。然而狗再也没有出来过,他不得不重新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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