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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和战 慕容王族(第1页)

鲜卑族,这是一个活动在中原地区北方的古老民族。东汉末年的檀石槐、曹魏时期的轲比能,这些名字曾经一度闪耀在北方连绵的大漠和草原中。轲比能死后,鲜卑族一分为三个部落,慕容鲜卑,正是其中之一。

然而,历史的车轮并没有过多地眷顾这个古老的民族,慕容鲜卑先后建立的前燕、后燕、西燕、南燕相继灭亡,逐渐消弭在统一王朝的盛世荣光中。直到近两百年前,一支流民北逃至长城以北的朔漠中,其首领冯起改名慕容起,以慕容鲜卑族的后裔自居,统合北方零落的民族,再建北燕。短短百年间,北燕占据东起西拉木伦河,西至贺兰山,长城以北,阴山以南的广袤土地,其骑兵的马蹄一度威胁大唐北境,成为悬在大唐北方的一柄利剑。

强大后的北燕上层贵族由鲜卑化逐渐转向南方中原政权学习。二十年前,北燕王慕容思与静帝李从僖议和,双方边境互市,各不相侵。安和元年,静帝李从僖的亲生女儿,义宁公主李若昕赴北燕和亲,嫁给当时的北燕王,也是慕容思的堂弟慕容恭,同时承诺驻扎甘凉一带的势力内迁,北燕得以向西翻过贺兰山占领河西走廊一带,与当时雄踞西方的西突厥接壤。静帝驾崩后双方互称兄弟之国至今。

北燕创立者冯起,也就是后来的慕容起虽是汉人,但把北方诸民族的骑射之风学得有模有样。为网罗各民族归附,他宣布以骑射为立国之根本,每年入秋举全国之力大办骑射盛会,赛马、射箭、游猎等等诸项皆列入其中。此盛会已经延续近两百年。

大唐隆平十一年,也是北燕王慕容恭十四年的九月,北燕王都黑水城,校武场,赛马大会的最后一场。

赛场上为首的是一个样貌英武逼人的青年人。他身着黑色圆领对襟的窄袖短衣,蹬一双长靿靴,腰上缠着一圈玉制的蹀躞带。胯下一匹深棕的骏马迈出矫健的步伐,马腿上的每一块肌肉都随着骏马的奔驰震颤出清晰的纹理,浓密的鬣毛逆风飘扬,几乎和地面一般水平。

“好!不愧是王太子!”

“太子国之栋梁!”

“太子威武!”

……

这个策马飞奔的太子并不在意其他声音,他轻蔑地一笑,双手一边策动缰绳,向着最后一圈冲刺。

就在此时,一匹矮小而健壮的黑马在太子身后的马群中脱颖而出,黑马虽然四腿短小,但迈出的步伐更快,爆发力更强。最后一圈后,黑马的四蹄越迈越快,眼见就要追上原本遥遥领先的北燕王太子。

北燕王太子眼看到手的魁首怎能落在他人身上,他抽出马鞭,对着自己的坐骑狠狠地抽了一鞭子。棕马一声嘶鸣加快了步伐,但是小黑马的脚步更加稳健迅疾,在里终点还剩一箭之地时竟将太子的抛在身后。太子心有不甘,又对着自己的马来上一鞭子——

“驾!”

棕马勉强提上几步,刚离前面的黑马近上两分时,黑马再一次加快了步伐,它短粗的小腿越迈越快,越迈越快。最终在太子的棕马之前到达了终点。

“吁——”

太子第二个抵达终点之后便抬起冷冷的眸子,恶狠狠地看了那黑马的主人。黑马的主人和他的坐骑倒是有点像,矮矮胖胖的,显得很敦实。

“好!我大燕英雄辈出,好!”

观赛席主位上一中年人起身喝彩道。此人络腮胡须,粗粗看来已近五十,头戴缀满绿松石虎狼金冠,正是已经在位十四年的北燕王慕容恭。

“这位壮士,不知尊姓大名。”

黑马主人上前一步谦恭地施礼道:“小人素和骓,我王谬赞,小人不是什么壮士,是个养马人,论英武不及我王太子半分。”

一同上前行礼的还有刚刚落败素和骓的北燕王太子慕容彪,他今年虽已满三十,因为长年在马背上的缘故,身姿挺拔,卓荦不群,抬眸冷冷地看了一眼观赛席上的人。他身上融合了少年人的锐气和成年人的深沉,看得一众北燕少女心旌摇荡。

北燕王慕容恭嘿嘿一笑,“当然,太子英武非凡,是我大燕之幸!”

周围一圈侍卫齐声喝道:“太子英武,大燕之幸!太子英武,大燕之幸!”

素和骓不动声色地扫视四周,又是低头又是哈腰地谦卑道:“太子英武,小人侥幸胜出实乃良驹相助,请我王一观。”

他亲自把刚刚的坐骑小黑马牵来,亲昵地抚摸着小黑马的脖颈,“这是小人的爱马,叫‘狮子骊’,虽然四蹄短小,但健步如飞,且耐力惊人,尤善在后程发力。”

慕容恭点点头,“确实如此。”

素和骓眼睛咕噜一转,话锋也随之一转,“但是,在小人养的马中,狮子骊不是最快的,我王可听说大宛的汗血宝马?”

“古之名马,如何没有听说过?”

“小人曾经游历四方,在西域就带回了一匹汗血马驹。如今,宝马业已成年,请我王、王后和王太子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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