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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自天圣城出来,三个人展开身法,奔行在一眼望不尽的麦田之上。
他们各自都带着心事,没有交流也没有互动,好像是三个完全陌生,只是偶然走在一起的陌生人。
他们的步伐频率不同,一人迈着大步,一人踩着小碎步,速度却刚好一致。
在普通人眼里,他们就像是扫过田野的一阵风。
据知天候的信息:“一只金甲虫,摧毁了天圣城以西八百里外的,一个四级城市,田城。”
“金甲虫是十二半神族中,体型最小的,成熟期也仅有西瓜大小”
“卷缩起来的时候,带着金属光泽的外壳,看起来特别像金球。”
“有贪心者将它带回城,入夜后,就会被它在梦中杀死。”
“它最擅长夜里隐匿,而且喜欢呆在尸体附近,闻腐烂之后的空气。”
“你们千万小心。”
收到消息后,沈沐三人立即赶往田城。
八百里距离,常人步行至少需要十日以上,即便骑马,也需要三日。
沈沐三人只用了大半天时间,赶到了田城郊外一片树林里。
人距离城墙还有几百米远,便已经能闻到,浓郁到化不开的恶臭,仿佛是整个城市,都已经腐烂生霉流脓了。
空气中的刺激气味,就像是看不见的匕首一般,不停地攻击着三人的精神,令他们很难抬脚迈进城门。
天已接近正午,太阳如烈火般灼烤着大地。
但城门还是关着,住在城外种地,每日往城里运送菜品的农民,也见不到一人。
显然,田城的变故,已经不是一日两日了。
三人矗立在树林边,掩鼻互视,都在等对方的想法。
最终,还是齐阅率先开了口,他问陈莹:“你是炼药师,对人的尸体有没有了解?”
陈莹先是摇头,然后又点头,嗡着声音回答道:“只在书上看过。”
“现在是夏日,尸体的腐烂时间会快一些。”
“嗯……还没进城就能闻到,这么臭了,应该,至少有三天了。”
齐阅接着分析道:“据书上写,金甲虫喜欢尸臭,现在城里这么臭,它肯定没走。”
“只是不知道,城里是不是还有活人。”
“金甲虫擅长隐匿,个头又很小,随便什么地方都能藏身。”
“如果我们要在城里找它,很可能被它偷袭。”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等它来找我们。”
“你是领队,你拿决定。”
齐阅简短地分析完,就将做决定的责任,落到了沈沐的头上。
沈沐苦笑点头,心里明白堂叔的表哥,是什么意思。
如果不考虑城里是否有幸存者,可以围着田城布阵困杀金甲虫。
短暂的沉默思考后,他做出决定:“我身上还有地灵石,可以作为阵石。”
“进城后,先到一个空旷的地方布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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