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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忆苦饭是在云南插队时吃到的——为了配合某种形势,各队起码要吃一顿忆苦饭,上面就是这样布置的。我当时是个病号,不下大田,在后勤做事,归司务长领导,参加了做这顿饭。当然,我只是下手。真正的大厨是我们的司务长。这位大叔朴实木讷,自从他当司务长,我们队里的伙食就变得糟得很,每顿都吃烂菜叶——因为他说,这些菜太老,不吃就要坏了。菜园子总有点垂垂老矣的菜,吃掉旧的,新的又老了,所以永远也吃不到嫩菜。我以为他炮制忆苦饭肯定很在行,但他还去征求了一下群众意见,问大家在旧社会吃过些啥。有人说,吃过芭蕉树心,有人说,吃过芋头花、南瓜花。总的来说,都不是什么太难吃的东西,尤其是芋头花,那是一种极好的蔬菜,煮了以后香气扑鼻。我想有人可能吃过些更难吃的东西,但不敢告诉他。说实在的,把饭弄好吃的本领他没有,弄难吃的本领却是有的。再教教就更坏了。就说芭蕉树心吧,本该剥出中间白色细细一段,但他叫我砍了一棵芭蕉树来,斩碎了整个煮进了锅里。那锅水马上变得黄里透绿,冒起泡来,像锅肥皂水,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苦味……
我说过,这顿饭里该有点芋头花。但芋头不大爱开花,所以煮的是芋头秆,而且是刨了芋头剩下的老秆。可能这东西本来就麻,也可能是和芭蕉起了化学反应,总之,这东西下锅后,里面冒出一种很恶劣的麻味。大概你也猜出来了,我们没煮南瓜花,煮的是南瓜藤,这种东西斩碎后是些煮不烂的毛毛虫。最后该搁点糠进去,此时我和司务长起了严重的争执。我认为,稻谷的内膜才叫做糠。这种东西我们有,是喂猪的。至于稻谷的外壳,它不是糠,猪都不吃,只能烧掉。司务长倒不反对我的定义,但他说,反正是忆苦饭,这么讲究干什么,糠还要留着喂猪,所以往锅里倒了一筐碎稻壳。搅匀之后,真不知锅里是什么。做好了这锅东西,司务长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但我的心情不大好。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是瞎操心。晚上吃忆苦饭,指导员带队,先唱“天上布满星”,然后开饭。有了这种气氛,同学们见了饭食没有活撕了我,只是有些愣头青对我怒目而视,时不常吼上一句:“你丫也吃!”结果我就吃了不少。第一口最难,吃上几口后满嘴都是麻的,也说不上有多难吃。只是那些碎稻壳像刀片一样,很难吞咽,吞多了嘴里就出了血。反正我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自然没有闯不过去的关口。但别人却在偷偷地干呕。吃完以后,指导员做了总结,看样子他的情况不大好,所以也没多说。然后大家回去睡觉——但是事情当然还没完。大约是夜里十一点,我觉得肠胃搅痛,起床时,发现同屋几个人都在地上摸鞋。摸来摸去,谁也没有摸到,大家一起赤脚跑了出去,奔向厕所,在北回归线那皎洁的月色下,看到厕所门口排起了长队……
有件事需要说明,有些不文明的人有放野尿的习惯,我们那里的人却没有。这是因为屎有做肥料的价值,不能随便扔掉。但是那一夜不同,因为厕所里没有空位,大量这种宝贵的资源被抛撒在厕所后的小河边。干完这件不登大雅之事,我们本来该回去睡觉,但是走不了几步又想回来,所以我们索性坐在了小桥上,聊着天,挨着蚊子咬,时不常地到糙丛里去一趟。直到肚子完全出清。到了第二天,我们队的人脸色都有点绿,下巴有点尖,走路也有点打晃。像这个样子当然不能下地,只好放一天假。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寓意,我还没想出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明末清初,有批洋人传道士来到中国,后来在朝廷里作了官。其中有人留下了一本日记,后来在中国出版了。里面记载了一些有趣的事,包括他们怎么给中国皇帝讲解欧氏几何学:首先,传教士呈上课本、绘图和测绘的仪器,然后给皇上进讲一些定理,最后还给皇上留了几道习题。等到下一讲,首先讲解上次的习题——《张诚日记》里就是这么记载的,但这些题皇上做了没有,就没有记载。我猜他是做了的:人家给你出了题目,会不会的总要试一试。假如不是皇上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请人来讲几何学。这样一猜之后,我对这位皇上马上就有了亲近之感:他和我有共同的经历,虽然他是个鞑子,又是皇帝,但我还是觉得他比古代汉族的读书人亲近。孔孟程朱就不必说了,康梁也好,张之洞也罢,隔我们都远得很。我们没有死背过《三字经》《四书》,他们没有挖空心思去解过一道几何题。虽然近代中国有些读书人有点新思想,提出新口号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但我恐怕什么叫作“西学”,还是鞑子皇帝知道得更多些。
我相信,读者诸君里有不少解过几何题。解几何题和干别的事不同,要是解对了,自己能够知道,而且会很高兴。要是解得不对,自己也知道没解出来,而且会郁郁寡欢。一个人解对了一道几何题,他的智慧就取得了一点实在的成就,虽然这种成就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个人来说,这些成就绝不会是毫无意义。比尔·盖兹可能没解过几何题,他小时候在忙另一件事:鼓捣计算机。《未来之路》里说,他读书的中学里有台小型计算机,但它名不符实,是个像供电用的变压器式的大家伙。有些家长凑钱买下一点机时给孩子们用,所以他有机会接触这台机器,然后就对它着了迷。据他说,计算机有种奇妙之处:你编的程序正确,它绝不会说你错。你编的程序有误,它也绝不会说你对——当然,这台机器必须是好的,要是台坏机器就没有这种好处了。如你所知,给计算机编程和解几何题有共通之处:对了马上能知道对,错了也马上知道错,干干脆脆。你用不着像孟夫子那样,养吾浩然正气,然后觉得自己事事都对。当然,不能说西学都是这样的,但是有些学问的确有这种好处,所以就能成事。成了事就让人羡慕,所以就想以自己为体去用人家——我总觉得这是单相思。学过两天理科的人都知道这不对,但谁都不敢讲。这道理很明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怎么成呢。
历史不是我的本行,但它是我胡思乱想的领域——谁都知道近代中国少了一次变法。但我总觉得康梁也好,六君子也罢,倡导变法够分量,真要领导着把法变成,恐怕还是不行的。要建成一个近代国家,有很多技术性的工作要做,迂夫子是做不来的。要是康熙皇帝来领导,希望还大些——当然,这是假设皇上做过习题。在美国时,常看“笑星”考斯比的节目。有一次他讲了这么一个笑话:小时候,他以为自己就是耶稣基督。这是因为每次他一人在家时,都要像一切小鬼一样,把屋里闹得一团糟。他妈回家时,站在门口,看到家里像发过一场大水,难免要目瞪口呆,从嘴角滚出一句来:啊呀,我的耶稣基督……他以为是说他呢。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他的这种想法也越来越牢
固,以至于后来到了教堂里,听到大家热情地赞美基督,他总以为是在夸他,心里难免
麻苏苏的,摇头晃脑暗自臭美一番。人家高叫“赞美耶稣我们的救主”,他就禁不住要答应出来。再以后,他爹他妈发现这个小鬼头不正常,除了给他两个大耳光,还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最后他终于不胜痛苦地了解到,原来他不是耶稣,也不是救世主——当然,这个故事讲到这个地步,就一点都不逗了。这后半截是我加上的。
我小的时候,常到邻居家里去玩。那边有个孩子,比我小好几岁,经常独自在家。他不乱折腾,总是安安静静跪在一个方凳上听五斗橱上一个匣子——那东西后来我们拆开过,发现里面有四个灯,一个声音粗哑的舌簧喇叭,总而言之,是个破烂货——里面说着些费解的话,但他屏息听着。终于等到一篇文章念完,广播员端正声音,一本正经地说道:革命的同志们,无产阶级革命派的战友们……这孩子马上很清脆地答应了两声,跳到地上扬尘舞蹈一番。其实匣子里叫的不是他。刚把屁股帘摘掉没几天,他还远够不上是同志和战友,但你也挡不住他高兴。因为他觉得自己除了名字张三李四考斯比之外,终于有了个冠冕堂皇的字号,至于这名号是同志、战友还是救世主,那还在其次。我现在说到的,是当人误以为自己拥有一个名号时的张狂之态。对于我想要说到的事,这只是个开场白。
当你真正拥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字号时,真正臭美的时候就到了。有一个时期,匣子里总在称赞革命小将,说他们最敢闯,最有造反精神。所有岁数不大,当得起那个“小”字的人,在臭美之余,还想做点什么,就拥到学校里去打老师。在我们学校里,小将们不光打了老师,把老师的爹妈都打了。这对老夫妇不胜羞辱,就上吊自杀了。打老师的事与我无关,但我以为这是极可耻的事。干过这些事的同学后来也同意我的看法,但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像吃了蜜蜂屎一样,一味地轻狂。国外的文献上对这些事有种解释,说当时的青春期少男少女穿身旧军装,到大街上挥舞皮带,是性的象征。但我觉得这种解释是不对的。我的同龄人还不至于从性这方面来考虑问题。
小将的时期很快就结束了,随后是“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时期。学校里有了工人师傅,这些师傅和过去见到的工人师傅不大一样,多少都有点晕晕乎乎、五迷三道,虽然不像革命小将那么疯狂,但也远不能说是正常的。然后就是“三支两军时期”,到处都有军代表。当时的军代表里肯定也有头脑清楚、办事稳重的人,但我没有见到过。最后年轻人都被派往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学习后者的优秀品质。下乡之前,我们先到京郊农村去劳动,作为一次预演。那村里的人在我们面前也有点不够正常——寻常人走路不应该把两腿叉得那么宽,让一辆小车都能从中推过去,也不该是一颠一颠的模样,只有一条板凳学会了走路才会是这般模样。在萧瑟的秋风中,我们蹲在地头,看贫下中农晚汇报,汇报词如下:“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我们(读作‘母恩’)今天下午的活茬是:领着小学生们敛芝麻。报告完毕。”我一面不胜悲愤地想到自己长了这么大的个子,居然还是小学生,被人领着敛芝麻;一面也注意到汇报人兴奋的样子,有些人连冻出的清水鼻涕都顾不上擦,在鼻孔上吹出泡泡来啦。现在我提起这些事情,绝不是想说这些朴实的人们有什么不对,而是试图说明,人经不起恭维。越是天真、朴实的人,听到一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证明自己身上有种种优越的素质,是人类中最优越的部分,就越会不知东西南北,撒起癔症来。我猜越是生活了无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会竖起耳朵来听这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这大概是因为撒癔症比过正常的生活还快乐一些吧——说到了这一点,这篇文章也临近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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