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一章 血族(第2页)

“我听说,最近血族好像在找什么宝物,你们说,这两者会不会有联系?”

“……”

血族?

叶晨的眉头一皱,怎么听起来很耳熟?

对了!

好像他在城外遇到的那伙截杀自己的人,似乎就是血族的人。

难道,屠杀集市一事和这个血族也有关系?

想到这,叶晨眼中寒芒一闪即逝,如果真是如此,那他怎样也要去会一会这个‘血族’的势力。

叶晨听着那几个人继续聊着,内心越来越好奇,想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不过他并没有冲动的上前询问,而是忍了下来。

因为他不知道那几个人的善恶,万一惹上麻烦动起手来,可不是好玩的,他现在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力。

“得想个办法先调查一下这个血族。”

从酒馆里出来,叶晨走在大街上,眉头紧锁,“不过这血族首领倒是个麻烦。”

从刚才那群人的对话中他得知,血族首领是个气海镜八重天的强者,根本不是他能够抗衡的。

即使集市屠杀一事真的与血族有关联,以他现在的实力,也没有任何办法。

“看来还是实力不够!”

紧了紧拳头,叶晨决定先按兵不动,不要打草惊蛇,把实力先提升上去再说。

“将那留在龙玉空间的幽冥猫魔核炼化,估计就能突破气海镜了。”嘴角一翘,叶晨决定先找个安静的地方住下。

没多久就发现有一家客栈,那客栈的店面却有点恐怖。

上面挂着一块匾额,匾额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大字,看不大清,门两边放着两尊地域神像,一个是牛头,一个是马面。

“这种地方,连住的地方都要这么阴森,店老板也不是正常的人,但是既然是住店给钱就行,我又何必拘泥于这种小节呢。”

念到此处,叶晨抬腿走了进去。

进入店中,里面灯光微暗,叶晨有种错觉自己真的来到了地狱,但是前面的客人很多,店主在那一一登记接待着。

“老子走了一天困死了,都给我让开。”这时一个大汉闯了进来,大声嚷嚷。

可是还没等他接近柜台三米远,只听大汉“啊”的叫了一声,然后倒地,眉心有一个血窟窿,异常刺眼,显然那大汉已经死绝了。

这时排在前面一个娘娘腔怪笑道,“土包子,不知道这里要排队吗?”

不仅是他,店里的其他人也是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看着地上的尸体,脸上满是不屑与讽刺。

“好快!这个店主的眼睛里藏着刀?”

叶晨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看着地面的尸体,而是注意到对面那店主眼中闪过的寒芒,那是刀剑上真正的寒芒,摄人心魄。

喂,隔壁班的你  白衣军主  网游之灭世魔刀  探险者:九龙秘棺  重生聊斋  傲世狂妃  三稽  单车侠  超级武装  霸宋西门庆  珍居田园  我在四合院里面的反坑生活  妇科男医师  重生之王牌检察官  暧昧三国  谋国  重生天才符咒师  娘子,吃完不许逃  重生后死对头对我花样求婚  军长大人,惹不得!  

热门小说推荐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大唐剑尊

大唐剑尊

我有一剑斩妖魔,一柄青霜腹中藏。我有一言惊风雨,守生养气居紫府。我命由我不由天,还丹成金亿万年。...

撩倒撒旦冷殿下

撩倒撒旦冷殿下

喝醉酒在酒吧强吻一个美男四次?美男还是京城第一大豪门的继承人?性格残暴嗜血桀骜不驯,有着撒旦之称!并且对女人厌恶至极?卧槽!表示已死,有事请烧纸可美男说负责!以以身相许吗?做梦!是以身伺主!可以暖床吗?可以去死!...

女总裁的猛男保镖

女总裁的猛男保镖

佣兵界的超级兵王,重回都市成为一名打杂的小文员,却意外被美女总裁看上,从此步步高升,风生水起...

球在脚下

球在脚下

懒惰是一种原罪,因此勤奋也是一种天分。这是最值得期待的天分,因为别的天分都在上帝的掌控之中,只有勤奋,能够创造上帝都无法估计的奇迹。只要球在脚下,我就不会放弃对足球的梦想,我坚信勤能补拙,我坚信天不负我,我坚信我能踢出最好的足球。赵亚宁自传我的传奇一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