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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重甲骑兵(第1页)

王恺被父亲王肃紧急召集回京城洛阳,因为此时的凉州等地已经受到鲜卑族的各种侵袭,晋朝在凉州等地的不少郡县都受到了攻击,被鲜卑族掳掠去了不少百姓。而且凉州当地的驻军,在抵御鲜卑族首领秃发树机能统帅的本部大军时接连败退,造成了鲜卑族的大举入侵局面。

这个事情还得从三国时期说起,当时曹魏镇西将军邓艾与蜀汉姜维对垒期间,就曾经接受了当地秃发鲜卑族的投降,邓艾把他们安置在雍州、凉州之间,与汉人杂居。当时邓艾采取的这一举措,其实现在看来也是处理民族矛盾的一种司空见惯的做法,基本上也是延续了东汉以来吸纳游牧民族人口内附、补充中原劳动力的思路,但问题就出在对待这些人的方式上面。

三国时期,特别是魏国建立以后长期以来,内迁游牧人民长期遭受中原朝廷及地方豪强的压榨、欺辱,既要充当雇佣兵出生入死,还得沦为佃农、奴婢充当苦力。就像《徙戎论》里说的那样:“苦汉人侵之......士庶玩习,侮其轻弱,使其怨恨之气毒于骨髓......”。不过这也情有可原,凭借两汉数百年的强盛、“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霸气,那时的中原人有足够的骄傲资本。

因此,在三国时期,邓艾的统辖管理方针政策下,那时雍、凉地区的秃发鲜卑氏,日子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当时的鲜卑族除了游牧之外,其实并不会耕作等技术,当地打猎的情况也每况愈下,不少鲜卑族人的温饱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特别是到了公元268—269年间,司马炎刚刚建立西晋不久,胡汉混居的河西、陇西地区又遭受连年大旱,大量百姓面临着饥饿的威胁,民族、阶级矛盾空前激烈。为了防患于未然,西晋朝廷在公元269年2月分出雍州、凉州、梁州的一部分设置秦州,任命大将胡烈为秦州刺史。胡烈这个人在三国末期属于名将之一,为人骁勇,在西部地区向来有较高声望,司马炎于是把凉州等地的管理大权全部交给胡烈,希望在他的管理下能够稳定好胡汉两族的矛盾,解决好各种纠纷,期待他能够镇抚住当地的局面。

但是胡烈这个人有个毛病,武将出身,智慧并不多,又缺乏谋士参谋,虽在早年间因参与平定蜀汉声名鹊起,但就像西晋朝廷的一些官员评价的那样:“胡烈、牵弘皆勇而无谋,强于自用,非绥边之材”,在现实中,胡烈他也只能是一名骁勇善战的武将,他并不具备处理政务,特别是处理复杂边区民族矛盾问题的才能。

按照司马炎的思路和命令,被授予重任的胡烈,在到任后,面对凉州等地饥肠辘辘、渴求朝廷赈济的各族百姓,不仅不进行安抚、救济,反而施行一味的高压手段,派兵进驻鲜卑聚集地,意图用强悍的武力将一切不满牢牢压制,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对于本就桀骜不驯的鲜卑族人来说,无异于火上浇油。

原本期盼朝廷救济的秃发鲜卑族人,此时面对着耀武耀威、毫无同情心的胡烈大军,长期以来的压抑、愤怒情绪瞬间爆发,既然横竖都是死,那么与其饿死、不如战死。公元270年,在首领秃发树机能的煽动下,当地鲜卑部族悍然起兵反叛,胡烈一听,来的好啊,我正愁没仗打,于是胡烈毫不姑息,亲率大军予以征讨。

同年6月,胡烈与秃发树机能展开军事对决,双方在一个叫万斛堆的爆发了大战,结果胡烈率领的晋军被秃发树机能打的落花流水,而且因为是骑兵作战为主,晋军的骑兵部队被秃发树机能率领的骑兵直接冲散,导致整个晋军方阵打乱,主帅胡烈也被秃发树机能的骑兵在冲杀中砍死。在这个过程中,统领西晋凉州诸军事的扶风王司马亮曾派刘旗(qi)去救援,但后者看到秃发树机能的鲜卑部队那么勇猛,也担心自己上去就是送死的局面,于是观望不前,从而直接导致了胡烈部队的全军覆没,胡烈战死的局面。事后,司马亮等人的官职全被被罢免,并换上石苞的亲戚,时任兵部尚书石鉴前去秦州应对鲜卑叛军。

但打赢了胡烈大军的秃发树机能已经缴获了大批的晋军的战略物资,马匹粮食兵器盔甲等物一时间的充足供应,让鲜卑大军实力激增,各地的鲜卑族人纷纷过来投靠。此时的鲜卑大军势头正盛,秃发树机能这个人心眼多又极富谋略,无论是尚书石鉴还是继任的秦州刺史杜预,都未能率领晋军获得胜利。

为了应对这一尴尬局面,司马炎多次调兵遣将,在7月曾任命汝阴王司马骏坐镇关中。但经过其后一年多的交战,秃发树机能不仅没被削弱,反而与氐、羌、匈奴等部落形成了联军,让西晋王朝吃尽了苦头。

公元271年,秃发树机能攻打金城,先后击杀了两任凉州刺史牵弘、苏愉;到了公元275年,秃发鲜卑的势力已经往西扩张至西域一线,获悉晋军连连战败的消息,司马炎坐卧不安、心急如焚,朝堂之上,群臣面对如此的局面,忽然之间没有了声音,发了一通火之后,司马炎直接命令王肃石苞等人,不能只依靠凉州等地的大军进行作战了,需要中原地区的大军去支援凉州。

王肃和石苞这时意见是比较统一,凉州那边虽然乱,但也只是边疆袭扰,对方游牧民族,抢了粮食和人口之后,就直接回草原了,他们不会留下来守城,无非撤了之后,晋军再回防。但是江南吴国如果不除,早晚就是心腹大患,一旦吴国跟凉州那边的鲜卑族沆瀣一气了,来个前后夹击,晋朝直接完蛋了。所以对于司马炎的调动中原主力去跟鲜卑决战的做法持保留意见。

但是随着王恺等人的回归,王肃这天上朝的时候,专门还说了一嘴王恺对于这个局面的看法,那意思是犬子也认为陛下的方针政策很对,但是中原大军一时之间集结调动肯定不能那么快的集结完毕,这个中间也是需要时间的,利用这个空档期,王恺希望率领一支先头部队西征,给大军集结争取时间。

其实在上朝之前,王肃听了王恺的话之后,连连摇头,不想让儿子去当出头鸟,现在的鲜卑一族风头正盛,兵强马壮的鲜卑大军,王恺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怎么会是秃发树机能的对手。连胡烈这种平定蜀汉的大将都被秃发树机能临阵给砍了,王肃怕自己的儿子有闪失。因为王肃他们得到的线报上说,鲜卑族此次出征带着巫师,当时胡烈的主力部队那真的是不容小觑的,连蜀汉的强军都能碾压的部队,能是弱兵吗?可就是在阵前,胡烈的骑兵部队刚列好队伍,对面就飞沙走石,骑兵们啥也看不清楚了,就觉得一阵天地震动,从鲜卑战队中冲出来一支怪兽打头的骑兵部队,胡烈的部队直接一阵弓箭射过去,但人家那边丝毫没有伤亡,而是直接冲入了胡烈的骑兵方阵中大开杀戒,所以导致了胡烈的当场战死。

王恺一听,玩巫术,妈的我得去会会这个名字那么难听的秃发树机能,叫这么个破名字,一定是头上没啥毛。王肃本就不愿意王恺去冒险,听了王恺的话之后,更是坚决不同意,因为王恺说我只帅本家家兵就能把战局给扭转过来。王肃严肃的说道:“行军打仗不是过家家,更不是开玩笑,你率领的部队一旦与那些骁勇善战的鲜卑人遇上,对方的巫术又那么厉害,肯定是有去无回了。”

王恺把王肃带到院子里说道:“老爸,我给你看点你没见过的东西,但是只能是咱爷俩知道,其他的人,暂时先保密,包括皇上那边也不能说,我其实已经把吴王孙亮给安抚住了,既然凉州那边吃紧,我们就先收拾完凉州再收拾东吴。我给你看看我的杀手锏。”

于是当着王肃的面,王恺也不再隐瞒什么,双手一拍腰上的九尾狐和梼杌的钥匙扣,王肃只觉得院子里面一阵罡风冲过,眼前就多出来两个凶兽,一只是小马驹一般大小的狐狸,巨大的狐狸身后还有九根偌大的尾巴在不停摆动着,而那只九尾妖狐的旁边是一头犀牛大小的猛虎样子的凶兽,獠牙外翻着,长长的尾巴扫来扫去。王恺跟王肃说这俩是上古的妖兽,被自己偶然降服,然后使了个眼色,九尾狐当着王肃的面,眨眼间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再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女神仙飞在空中。

而梼杌在接收到王恺的命令之后,直接嗷呜一声震的满院子的树木枝头乱颤,梼杌飞起身来对着一棵三人粗的大树就是一爪子,王肃眼看着那棵大树被梼杌一爪子给抓烂了,砰然倒下。王恺说道:“我们家需要一个契机,文武兼备,老爸是文官,掌握朝堂大臣,儿子我率军出征,一定会打出几个打胜仗,我们王家要竖立当朝第一家的牌子。”

于是按照儿子的说法,王肃在朝堂之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由王恺帅本部家兵出征凉州。

司马炎一听虽然高兴,但是也不想让自己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去冒险,于是给王恺再划拨一支刚刚组建的精锐骑兵部队,由大将马隆协助王恺出征凉州。当天下午王恺跟着老爸王肃专门进宫面圣,王恺阐述了一番自己的战法,同时跟司马炎说自己这次出征要以奇兵战略,出奇兵打胜仗,所以想以清一色的骑兵部队,不带步兵协同了。司马炎对这个法子第一次听说有点感到新奇,其实王恺是学的后世古德里安的闪电战模式,以装甲部队大胆穿插的战略,迅速突破敌军防线向纵深攻击,同时学习蒙古大军的骑兵战略进行攻击。

当时的晋国骑兵部队也主要驻守在边防一线,中原的骑兵部队并不是很多。王恺跟晋文帝司马炎说了自己的意思,我只要一万重骑兵,但是需要配备三万匹战马,每三匹战马配一套重型铠甲,配一名骑兵,骑兵士兵的身上也是着重型盔甲,平时行军时盔甲物资放在一匹战马上,需要作战时,给一匹战马装备好,由重骑兵直接按照号令实施攻击。

马匹好说,但是骑兵士兵就需要甄别和挑选,王恺的意思让马隆先出面去征兵,公开宣布招兵标准:任何人,无论农民还是商贩,只要能拉开一百二十斤力的弓、九石力的弩,就能享受重金报酬、入伍参军直接进入皇帝的亲军重骑兵部队,享受最高的待遇,全家还可以免除赋税徭役。

司马炎考虑一番之后,准奏,于是第二天王恺就开始了备战工作。靠着皇帝司马炎和老爹王肃的强大支持,王恺三天之内迅速得到了三万五千匹战马的装备,不到一周的时间,王恺的一万名重骑兵战士也全部集结在了校军场。有了皇帝的亲自支持,王恺安排马隆到晋国的武备库里尽情挑选到了自己心仪的武器装备。与此同时,王恺安排孙大福等人带着图纸,找到洛阳都城的各大铁匠铺,以最快的速度赶制一批新式武器。随后,带着晋文帝司马炎和王肃的期待,王恺带着足够的物资,率领精锐骑兵正式开拔。但是王恺出征之后一连好几个月,他的队伍音讯全无,甚至有朝廷官员担心他们已经全军覆没,一直到1个月之后的一天夜里,王恺的一名使者突然回到了洛阳,司马炎亲自接见后,高兴地拍着手大笑大声说道:“好!好!好!我这王恺确实是不负朕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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