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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chemistry,过来爆我老大一个八卦。我老大最近认为一个人“挺有感觉”的。不过,至于“此人”给我老大的感觉,是不是传说中所谓的“chemistry”,那我就不得而知了。而且,我也没能力得知。为什么?因为“此人”和我老大,这两位是正儿八经科班出身的“chemists”。跟chemists谈chemistry,我再蠢也知道什么叫“班门弄斧”。不过,我倒是好奇,两个chemists在一起,会怎么看“chemistry”的问题呢?
当然,这个问题在我爱上苹果的老大面前,还是不能提,不能提,一提人家就跟我急。
我听苏说过,她说她发现沈芳和我重逢后,很快就又陷落了,是因为自从和我通上电话,沈芳就像个偶八桑一样,一天无数次在苏面前嘘嘘叨叨我那点儿破事儿。当时苏问沈芳,她是不是又爱上我了?我主子起初还死撑不承认,不过,终于在苏大姐摆事实,讲道理的逼迫下,不得不痛苦的面对了这一现实。不是吗?如果没动那个念头,怎么会一件小小的事情讲过一遍又一遍?
我觉得女人基本上陷入爱情时都是一样的。我当时不也是吗?一天爬上天涯n次,废话屁话多的自己现在回头看,都想把电脑砸了。
所以,我现在把这个公式套入我老大身上。所以我特别怀疑。
就从今天晚饭开始吧,老大提“此人”到底多少遍我反正记不清了。反正次数多到我都想用冰淇淋把丫嘴巴糊上。不是我不厚道,也不是我不讲“江湖义气”,实在是您说的次数太多了太多了太多了。单是那句“你们说那个耳钉是钻石吧?”就问了n次啊n次啊n次啊,问的我主子最后都笑开了。
太蠢了,实在太蠢了。就算我主子见过很多钻石,她也没本事就从一张照片上就分出真假啊。更何况,当你爱慕(注意,我说的是爱慕,不是爱,admire,不是love!不许YY)上一个人时,总会有意无意提升对方的形象。就算人家带的是fake的,您也估计能当成真的。
不是吗?
如果不是,怎么会觉得人家“穿KFC uniform有uniform的帅,穿suit有穿suit的帅。穿大学open-day guider Tshirt,哇,太可爱了……”
Excuse me?您不是TT吗?
Ignore me。 我知道这年头TT流行被掰弯作PP。
因为沈芳从一开始就跟我说chemistry,公司又有个chemist作顶头上司。弄得我现在狂羡慕人家正儿八经的“chemist”们。出去开会,我总想装chemist。当然,的确也装过若干次。不过,因为大学学的有限,总是装得很不彻底,最多是在分析的场子上混混。试过无数次想去趟合成的水,每次都无功而返,好几次还差点呛死在里面。没办法,水太深。也难怪,这就是为什么同样都是毕业生,算起工资来,分析的,生物的拼不过药化、合成的。人家起薪就能高出至少5000镑来。放在南部能多快10k。
并且,也不仅是工资如此。在我们这个行当,chemist的地位也远远高过其他背景。比如,在我们公司,我最最可爱的老安同学和印度哥哥就是极好的例子。尤其是老安,每次讨论问题时,起始句千篇一律的是,“我作为一个化学家,对于这个问题……”,骄傲的舔着大肚子,生怕人家不知道他一肚子的“有机物”。当然,这两位的薪水和bonus,还有升迁的速度,也是一般人无法比的。而我,之所以混的还算行,就是因为自己逼着自己往chemist上靠。没办法,行情如此。谁说基础科学前景勘忧?说这话的一定不是搞research的。
所以,我实在很奇怪,被我老大狂多提及的“此人”为什么舍弃眼看到手的“锦绣河山”去转做business?
不过,我老大对我的遗憾很不屑,认为我相比之下太没“魄力”了,而且,人家实习上班,我老大激动的也装作逛街大老远跑去探班。回来自然又是兴奋一场,夸完西服笔挺后,对我窝囊着接着作research也表示了不屑。当然更多的是对于“此人”光鲜外表的“眼红”,“她才3天啊,就带上manager的badge了啊,怎么做到的啊?”
沈芳倒是维护我,告诉我老大,作business或是finance自然要穿的光鲜。这是行业基本要求,和能力关联不大。
不过,私低下我们也说过,或许现在的小孩子们,更注重于外在的风光吧。
反正,对于我老大钦慕的“此人”的此决定。我听到的确有点措手不及。不过,按我主子的分析,其实兴许也是件好事。因为人和人的性格不同。人和人对于“放弃”的认识也不同。有的人走过了,总会想起以前的。而真的有些人,哪怕是旁人看来再宝贵的东西,人家也能说丢了就丢了。
我跟沈芳说,我觉得我是前一种人。沈芳也是。
沈芳听了却摇摇头,“我或许是,但是你,真的未必。”
不过,我们都肯定地是,我老大绝对不是后面那种。所以,您还是,
1,改好您的论文。
2,安安心心找份本专业工作。
3,甭惦记“此人”了。没戏。
(不是我咒你。我觉得我还是比较理解此人的。没看人家前段都故意躲着咱们了吗?)
大家有空帮我灌灌水,挣钱明天冲到90页,方便我写差前总结啊。
无聊同学分析的有理。嗯,我主子现在以每天n坑的速度,努力从一只勤劳的小鼹鼠发展成为能量十足的挖土铲车。而我以每日落坑n次的速度,也终于成就了一身传说中早已绝迹江湖的——“金刚不坏之身”。
像我这样的落坑频率和摔劈程度,还能顽强的活下来,还能灵活的运用手指——打字。我咳~呸~那什么铁布衫,算个屁啊。
当初神奇的翠花我说自己是“变性金刚”真是很有预见。太他妈的明智了。
好,我现在自封自己是Bill Gates second!(快实现,快实现……)
我也是看了筒子们的回复才恍然大悟彻底悟,哦,我说呢,这么多化妆品……本来我就奇了怪了,我是去做试验去的,又不是去party的,那么多葛兰傻耐欧做什么?
昨天更搞笑,她的票寄到家里,我这才发现,似乎预定日期根本不是这礼拜的事儿啊。
看来,装可怜这一招,虽然陈旧了些,虽然老土了些,但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博取“心地善良”(我,比如说我!)的人们的“同情”啊~~
首长大人,甭在哪儿欢欣鼓舞试衣服了,您就先腾个空,可怜可怜我吧~~~
我这一整天的拎包小丫鬟外加柴可夫,现在还要回头面对单位这么多临走前的破事儿屁事儿糊涂事儿,还要跑上来更新。
哦,终于的,我跌坑里次数过多,哦~导致我精神压力过大,
哦~哦~哦~我临近崩溃了……(呸呸呸,这个不要实现。)
谢谢大家灌水支持,还有3000字节,马上就到9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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