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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株矮树的树根大约是三到四块,唐森估计了下,要支撑他一个星期的伙食,至少要挖六七十株,这还是他每餐只吃六七分饱的情况下。
不过这次他准备多挖一点,暂定100株,反正现在还是早上,距离天黑,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随着一株株矮树的倒下,唐森准备的笔记本电脑包也越来越鼓,里面的树根,就是他生命的保障。
嘴里念着第99根的时候,忽地,一个像是踩到枯枝的断裂声一下子惊醒了他,他连忙放弃挖掘,另一只手握紧了消防大斧,矮下身,警惕地四处看了起来。
因为蹲在矮树下面,他看不到什么东西,但却能听到脚步声正一步一步地朝他这个方向走过来——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划过来,就像那种高低脚,走路的时候用脚划着地面的声音。
是那种东西!
唐森立刻做出了判断,两年多来厮杀逃命的经验,让他轻易地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他的心脏立刻提了起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只有一只那种东西,这从脚步声上就可以确定。
一只的话,对他来说,不算危险。
近三年时间,他又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甚至更危急的险境都遇到过,眼下他要做的,是趁它靠近的一瞬间,直接暴起灭了它。
随着脚步声的临近,唐森微微抬起头来,透过矮树的缝隙,他看到了那只东西。
那是一个浑身破破烂烂的人,皮肤呈现青灰色,双眼眼珠怒突,就像死鱼眼那样,时不时张大的嘴巴里,流出暗紫色的液体,形象丑陋而恐怖。
走路一瘸一拐,似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但唐森知道,一旦它发现了食物,跑得会比猎豹都快,这种东西,没有痛觉、没有嗅觉,但力大无穷、速度惊人,一对一的情况下,正常人类都没有存活的可能。
不过它也不是没有缺点,脑子这种好东西是它不具备的,有的是对血肉最本能的渴望,行动也是出于本能,所以只要利用好它不会思考的缺点,要灭掉它,不是难事。
丧尸,这是末世前只存在于影视或科幻小说里的怪物,如今却在这个崩坏的世界里横行,几乎没有天敌。
唐森疑惑的是,大白天的,这东西怎么会出现?
他之前不是没在白天里碰到过丧尸,但那是受到声音的刺激,才会出来准备大快朵颐,而眼下,他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而对方也绝对不知道他在这里,否则的话,早就扑过来了,不会这样漫无目的地乱走。
巧的是,它漫无目的的闲逛,居然就在他躲藏的这条线上,只能说,是他运气不好,也是它运气不好。
唐森握紧手中的斧子,肾上腺激素狂飙,甚至握着斧头的手都有些颤抖起来,这不是害怕的,而是激动和兴奋。
脚步声近在咫尺,唐森用手一撑地面,整个人一跃而起,手中的大斧重重挥了出去。
丧尸不懂得躲避,甚至因为看到食物而兴奋地扑过来,但唐森的速度更快一步,斧子从它的脖子一切而过。
“噗呲~”像是利刃割开了布匹一样的声音,丧尸的动作顿时僵住,一颗像是西瓜一样的东西落进了“麦田”里,压倒了几棵矮树。
唐森看了眼手中的斧刃,上面一片光滑,甚至都没有沾上一点丧尸那令人闻之欲呕的腥臭体液,他的速度和力量又增强了,这是对他常年保持锻炼的最好回报。
哪怕之前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胖子,在无数次生死边缘徘徊,以及对自己的死命操练,如今的他,从外表看上去瘦,但内里的肌肉却是一块一块的,小肚上更有令人嫉妒到发狂的八块腹肌。
看都没有看地上无头的丧尸躯体一眼,唐森又挖了两株矮树树根,他准备撤退了。
提在手中的笔记本电脑包装得鼓鼓囊囊的,里面的食物足够他吃一整个星期还有剩余的,甚至节省一些的话,可以撑过两个星期。
前提是,必须有水。
所以趁着还有大把时间,他准备去找淡水,那是比树根更加重要的东西。
在这个破败的城市里,要找到淡水资源很困难,要是在山区里或者农村,可以就地挖一些水井,但在这个钢筋混凝土的地方,几乎不可能做到,除非有大型挖掘机器,但机器一开,宣布着开餐时间到了,丧尸群会顷刻间把人变成一堆骨头,甚至连骨头都不剩下。
幸好老天还不算绝,总算给了条活路,偶尔会下几场雨,只要找到能储存雨水的地方,那么淡水就解决了。
一般雨水最有可能储存的地方,要么在树上的窟窿里,要么在一些大厦的天台上某个无法被阳光直射的角落里。
这两处地方,唐森直接把大厦的天台排除了,因为要上天台,必须进入大厦里面,而那里却是最危险的炼狱。
因为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在阳光无法照射到的大厦里面,是否躲藏着一群正在养精蓄锐的丧尸,一不小心惊醒了它们,下场只有一个。
唐森要找的地方,就只剩下树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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