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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许无双更知道,金色光球只是一缕意志,是战神永不言败的无上战意。
它不是神魂,甚至连神识都算不上,尽管它还带有战神的记忆,强大无比,却无法独立存在,只能寄居在自己识海里,无法离开半步。
一代天骄,一方至尊,竟沦落至此,许无双不知战神经历过什么,但也可以猜出,那必然惊天动地,艰辛无比。
人世间最悲凉的事,莫过于壮志未酬,英雄折戟!
既然战神不是为争魂夺魄而来,他在冥冥之中选择自己,必然希望他能够传承衣钵,续写遗志。
许无双无法忘记,战神曾给他两次重生的机会,这份恩情可比天地,他没有理由辜负对方的信任,也必须继承他未完成的遗志。
他相信,总有一天,战神意志会全部苏醒,届时他便会明白,自己该何去何从。
“杀了?”
巫晓天匆匆赶至许无双身旁,见他安然无恙,高悬的心才彻底放松下来,只有同沈傲交过手,才知道他的厉害之处。
若没有天珠,就算巫晓天打出自然法则,恐怕也难以消融沈傲的肉身,那毕竟是部分法则,无法与天珠相提并论,两者至多会战成平局。
彼时,沈傲已晋入神魂后期,又有金甲护体,初期通天大能也难以毁掉他的肉身。
“杀了!”
许无双轻描淡写,自从沈傲亮出神族身份,又被巫晓天打败,便注定了他必死无疑。
若他能战胜巫晓天,保留金甲肉身,许无双可能不会贸然出手,因为那样,许无双也没有杀死他的把握。
可惜他只剩下神魂,许无双有战神意志加持,神识强大无比,即便遇上大能境修者,也休想凭借神魂在他身上讨到便宜。
“出来吧,朋友!戏也演完了,不如一起聊聊!”
许无双转过头,微笑着看向身后,从他追杀沈傲那刻起,便有个人一直跟在他们身后。
“许无双,你太没劲了,小爷还以为只有我发现了,没想到你早知道了!”
巫晓天觉得有些扫兴,原本他还想显摆一下大预言术,没成想许无双早发现有人跟踪。
“果然不愧为少年至尊,相差两个境界,仍然能觉察到我的神识!”
一位白衣青年悠悠转出街角,站定在许无双十几米以外,他留着粗短胡须,修剪的极为得体,这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多了一丝儒雅飘逸。
青年手中,摆弄着一支狼毫墨笔,长约二尺有余,狼毫上墨迹未干,就像刚书写完毕,尚未来得及洗笔。
但许无双和巫晓天看得分明,狼毫上并非什么墨迹,而是干涸后变暗发黑的血迹。
空气中,也因此多了一丝血腥气,令人觉得有些恶心,又有点莫名地兴奋。
“血狼,沈铮!”
许无双眼神内敛,射出两道寒光,每当遇到危险,他总会下意识做出这一动作。
这代表他非常重视,而且十分警惕!
显然,来人已经让他心生警觉,不由自主兴起防备之心。
“哦!没想到镇南候竟听说过沈某!”
沈铮脸色一怔,有些惊讶,他为人一向低调,漫说在南荒,即便在南陆,大多数修者也未听说他的名号。
因为,他在沈家行二,是孤狼沈傲的二哥,上面还有大哥沈岸。
兄弟三人,沈岸是沈家大公子,当代家主嫡亲长子,平素最得家族器重,一举一动,沈家上下都会瞧在眼中。
沈傲年龄最小,又是庶出子,虽然年幼时受尽欺凌,但也是沈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几年,沈傲修为突飞猛进,大有成为南陆年轻修真第一人之势,家族对他的关注,也越来越密切。
反倒是他这位二公子,上有大、下有小,平素也没有太突出之处,最容易被人忽略。
恰恰,沈铮还不爱出风头,凡事不争不抢,一副随遇而安的模样,如此关注他的人更少。
许无双听说过他,是因为沐临冬曾经提起过,说他写的一手好字,书法犹在她之上,已隐有大师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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