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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晓天能感知到沈铮的杀意,但他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静静坐在那里,静静调息。
他知道沈铮杀不了他,因为许无双还没有死,除非他从许无双尸体上跨过来,否则他没有机会。
毕竟,许无双不会答应,他们说好了要同生共死,而且他们都不是轻易食言的人。
狼毫墨笔在空中挽起一朵血花,如钢针般狼毫喷发出浓重杀意,直取巫晓天的眉心。
其实,只需一根狼毫,便能轻易取走巫晓天的性命,他浑身没有半丝灵力,和普通人无异。
而且,天珠已经出现过一次,此刻正沉睡在他体内,短时间内根本无法苏醒。
许无双在半空中焦急万分,青龙躯将速度发挥到极致,但他与巫晓天还有段距离,而沈铮离巫晓天近在咫尺。
狼毫墨笔距巫晓天更近,离他眉心只有短短半寸,猩红色狼毫将他脸庞映的微微潮红,就像人临死前回光返照的颜色。
然而,狼毫墨笔再无法寸进,连锋芒也难以吐露分毫,唯有悬停在巫晓天眉心前,挣扎着不肯后退。
许无双在百丈之外开启逆天圣瞳,青龙额头上的黄色竖眼,泛着炽烈金光,仿佛想要融化天地万物。
金光从巫晓天眉心与狼毫墨笔之间穿过,在方寸之地留下一条黑洞,将沈铮与巫晓天阻隔开来。
毫厘之间,已是两重世界!
巫晓天安全了!
但他的安全,却消耗掉许无双八成灵力,距离太远,逆天圣瞳必须发挥到极致,而他别无选择,必须如此。
莫说八成灵力,即便是八成性命,他同样会毫不犹豫。
谁让要救的人是巫晓天呢?他没得选择!
沈铮面前已彻底失去巫晓天的身影,只有一条神秘怪异的黑洞,狼毫墨笔停滞在黑洞前,不知是进还是退。
他能感知到黑洞恐怖的威力,那仿佛能够吞噬世间万物,甚至包括时间和空间,只在原地留下一条虚无地带,就像是天地未开时的混沌空间。
但他不甘心,不想无功而返,虽然神识无法穿越黑洞,他却知道巫晓天就隐藏在黑洞之后。
疑虑再三,他决定退却,贪婪的错误已经犯过,他觉得没有必要再犯。
或许等黑洞消散,他能够轻易击杀巫晓天,但许无双仍在身后,此刻他伤势不轻,恐怕不是他的敌手。
那怕他用一招围魏救赵,消耗掉了对方大部分灵力。
但少年至尊不能以普通修真衡量。
面前黑洞,便是最好的凭证,这种无上法则,漫说普通修真,即便通天大能,都未必听过、见过,更别说拥有。
狼毫墨笔离开黑洞,在空中画下一道灵力屏障,鲜红屏障如同从天边挂下的红色丝绸,阻隔在沈铮和许无双之间。
屏障挡住了许无双的目光,掩盖了沈铮的身影,更暂时阻拦了许无双的身形。
青龙躯虽然强横,但没有足够灵力支撑,一时还破不开灵力屏障,况且许无双和沈铮之间,还差了一个境界。
沈铮眼看红色屏障越来越远,心里有些可惜,却又十分得意,他没能杀死巫晓天,却连战两大少年至尊,并且还可以全身而退。
此等战绩,放眼南陆,也堪称辉煌!
即便强如沈傲,还不一样死在少年至尊手中。
沈铮有些飘飘然,自认他才是南陆年轻修真第一人,至于其他修真,无非都是些沽名钓誉之辈。
相信不用太久,他必然名扬大陆,成为年轻修者争相膜拜的偶像。
越想越美,他忍不住哼起小曲,曲子是青楼勾栏里学来的《夜半念奴娇》,有点下流,还有些风骚。
尽管这与他谦谦君子的形象不符,但是他喜欢,此时此刻他不想压抑自己,只想好好放松一次,因为装君子太累。
“嘿…小子!曲子哪学的?够骚气,大爷喜欢!”
一缕神识突兀出现在沈铮脑海,让他的小曲戛然而止,差点没当场崩出尿来。
所以,他脸色难堪,异常恼怒,恨不能将发神识之人碎尸万段,然后再往他脸上撒一泡黄汤。
“何方鼠辈?滚出来…”
“脾气不小,看来随我!哈哈…大爷还是喜欢那曲子,哪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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