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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隐先生曾对洛溦说过,每次跟沈逍换完血,她的体内便也会残存一些赤灭毒。
所以小时候每次从长安回到越州,她都会被送去郗隐的药庐,吃药调养很长一段时间。
年纪越小的时候,待的日子越久,前前后后加起来,大约有六七年的样子。
郗隐脾气古怪,喝多了酒,就会骂人。
先是骂她爹,然后又骂她,说她蠢,说她模样难看。
洛溦最开始被送去时,还不到四岁,听见郗隐骂她爹,又气又委屈,小脸上挂着两行泪,抽抽噎噎的,再不肯吃药庐里的任何东西,包括郗隐给的药。
熬了不到一天,就昏过去了。
终归人的天性,都是趋利避害。
日子久了,吃的苦头多了,小姑娘的性子也就渐渐被磨得没心没肺、刀枪不入了。
郗隐喝酒发疯,那她就尽量不让他碰酒。
他喜欢她做的饭菜,她就顺理成章地掌管起了药庐里的伙食。
偶尔他又发癫骂人了,她便给他的膳食里下点黄莲巴豆什么的,也就扯平了。
唯一再被他气到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郗隐试药时吃错了致幻的毒草,又骂骂咧咧起来,骂着骂着,竟然还哭了起来,指着她说道:
“要不是生你的时候难产,阿萝怎么会死?我明明要把那颗血灵丹给她,她却给了你!”
“你这个害人精,害死了你亲娘,现在又害你哥!好歹那小子长得像阿萝,不让人讨厌,要不是小时候没了亲娘,没人照顾,你哥读书也不至于落后那么多……现在又因为你,搬去长安……”
“那小子长得像阿萝,脑袋却跟宋行全一样的蠢,去了京城,肯定活不了了……”
“你就是个讨命鬼!”
洛溦记不起自己是怎么跑出药庐的,只记得下山的时候,天还是晴的,等她一路跑回到宋家所在的青石镇时,雨已经下了很久很久了。
十二岁的小姑娘,跑了四五十里地,一身狼狈,鞋也磨破了。快到家门的时候,又才想起,父亲最怕得罪冥默先生,断不会支持她从郗隐那里逃走,迟早还是会把她送回去的。
她不敢回家,坐去了家附近的石桥下,躲着雨,低头查看鞋上的破洞。
就那样,不知过了多久,头顶上的飘雨,忽然停歇。
撑着油纸伞的少年,敝旧的衣衫浸着雨痕,在她面前慢慢蹲下身,将一双绣着栀子花的布鞋递了过来。
她惊愕抬眼,认出来人。
“辰哥哥……”
卧房床榻的四周,罩着里外三层鲛纱帐帘,帐内熏着馥郁宁神的沉水香。
沈逍低头系好洛溦伤口的绷带,抬起头,拂开身侧垂落的织锦帐,让帘外透入的烛光映得更明亮了些。
榻上女孩依旧双目紧闭,失了血色的面颊莹白透彻,嘴唇动了动,轻轻唤了声什么。
沈逍听得不太真切。
依稀,好像是……
沈哥哥?
他记得,她小时候第一次进京时,软软的一个小人儿,无知无畏的,总这样追着叫他。
后来长大了,懂了尊卑礼数,倒再没这样叫过了。
沈逍垂下视线,重新握起了女孩的手腕,确认绷带上没有渗血,又将手反转过来,看了眼掌心的伤口。
红痂又有些开裂,想来是伤口太深,即便用了九芝丹,亦恢复得有些缓慢。
从小到大,都蠢的厉害,割开了口子,血汩汩的流,还能扑扇着一双眼睛,跟没事人儿似的,咭咭呱呱说个不停……
沈逍一手托起洛溦缠着绷带的手腕,一手取过药露,缓缓倒入她的掌心。
昏睡中的女孩像是被药露刺痛,蓦然蜷了手指,握住了他的指尖。
沈逍一滞,松开了洛溦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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