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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遥面朝窗外,一动不动地坐着,侧脸很淡漠又很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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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书很厚。
席雯把某一页折了角,提醒窦遥去看其中一段:
「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
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我也听到了。
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
直到有一天,
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
然后门铃响了。」
空白处还有她的手写字。
“如果那个脚步没停下来,就没必要再听了,窦遥,当它不存在。”
窦遥下颚绷紧,先是沉默地看向窗外,少顷把头埋进掌心,肩膀无声地颤抖。
他知道席雯的意思。
他也同意。
但他一点也没听进去。
他愿意等,也只想听到某个人的脚步,这不关其他人的事。
从七岁到现在,从三中到一中,校服都换了好几套,但最好看的永远都是那个人身上那套。
所以如果那个脚步没停下来,那他就一直等。
—上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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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余华的书。
第44章若只如初见
从鹭城回去的大巴早些年是每天两班,通高铁以后就减少到每天一班了。
九月末依然热浪袭人。
阳光透过车窗照进车内,晃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坐在窗边的女生本来觉得今天真够倒霉的,没前排可坐就算了,车里还这么热,结果上车后立刻改变了想法。
——隔壁坐着个大帅比,巨冷巨少见那种。
对方一身宽松卫衣加牛仔裤,坐姿很懒散。大巴座对于1米8的男生来说很挤,他两条无处安放的长腿随意分开,瘦削的膝盖顶着前座椅背。
压低鸭舌帽,他把五官全都藏在下面,只有一小截下颌线可以看到,但那种流畅的锋芒还是挡都挡不住。
在这种小城市能遇到这种极品,绝对是需要烧高香的运气。
而且他的手好漂亮啊。
男生很少有这么舒服干净的手,骨节分明但不会太细,手背上的青筋凸显得刚刚好,每个细节都透着一种锐利的力量感。
大概就是……看着瘦但一拳能打死两三个?
刚才他上车,前后左右就都在注意他。但他表情是很冰山那种,一看就不太好接近,也不会随便跟人聊天。
“随市到了啊,随市!有下车的提前拿东西!”
女生瞟过一眼他的票,知道他的目的地。见他似乎在出神,没有要起身的意思,她鼓起勇气戳了戳对方肩膀:“那个……”
对方上半身动了动,少顷绷着眼皮坐直,微微不耐烦地朝她看了过来。
……怎么会有人又凶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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