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间桐雁夜是没有魔术才能的人。
或者说,自从玛奇里佐尔根,也就是现在的间桐脏砚带着家族于四百年前离开故乡来到这个远东岛国,名叫冬木市的小城时,就已经失去了灵脉的垂青,家族成员厅内的魔术回路数量一直都在减少。
前三百多年还好,最近六十年来,出生的基本都是没有魔术回路,或者只有寥寥数条的家族成员——这与普通人类几乎没什么两样。
再加上,家族传承的是水属性的虫类魔术,这种术法比起普通的魔术来要更加挑战正常人类的极限。所以,十多年前的间桐雁夜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从他那个已经活了好几百岁的父亲手上继承魔术,并离家出走远赴欧洲。
但今天,他为了那个孩子,那个自己挚爱的人与最恨的人所生的孩子再一次回到了这个让人厌恶的阴暗宅址,接受着地狱一样的为期一年的魔术改造——想要让普通人获得施展魔术的能力,可不是短期内就能做到的。
从结论上来说,间桐雁夜的精神力量终于承受住了苦痛,但是肉体却已达到了极限。
到了第三个月的时候,头发已经全部变白。肌肤也是所到之处全部浮现出斑痕,其他的地方血色全失,变成像幽灵一样的土灰色。名为魔力的毒素在静脉里循环,从几乎透明的肌肤下面可以看到它们在膨胀,全身好像爬满了青黑色的裂缝。
就这样,肉体的崩溃以比想象中还要快的速度进行着。特别是对左半身的神经的打击比较严重,左腕和左脚甚至一度完全麻痹。虽然通过暂时性的康复运动暂且恢复了功能,可是左手的反应仍然要比右手迟钝,一旦走快了左脚就会拖地。
由于脉搏不规律引起的心悸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吃东西也不能吃固体物,而替换为葡萄糖输液。
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说,间桐雁夜作为一个生命体还能发挥作用已经到了让人觉得奇怪的程度了。具有讽刺性的是,尽管如此他还是可以站立走路,却全靠他用性命换来的作为魔术师魔力的恩惠。
但今天,他所遭受的折磨终于有所成效。
“召唤的咒语你已经准确无误地记住了吧。”
为了保险起见,间桐脏砚,他那长相犹如骷髅一样,内心也同样残忍阴暗的父亲一再提醒。
雁夜在黑暗中点了点头。
腐臭和水气的臭味弥漫,像深海一样的绿色黑暗。这是耸立在深山小镇山丘上的间桐宅邸隐藏在地下深处的虫库。
虫库,顾名思义,就是培养虫子的地下仓库。因为间桐家家传虫类魔术的关系,这个仓库里全部都是间桐脏砚所培养出的飞虫。
它们体态各异,有长着巨大獠牙,身形不小的牙虫;有身躯肥大,能够提供大量魔力的肉虫;也有长的就像人类的男官,用于改造身体的魔虫。
此刻,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墙上站着的都是这种突破了人类的精神极限,看一眼就会产生眩晕感的恐怖场景。
“那就好。只是,在这个咒语的中途,再加两段别的咒语吧。”
“什么意思?”
看着一副疑惑表情发问的雁夜,已经习惯与虫子相伴的脏砚阴险地笑了一下。
“这不是很简单嘛,雁夜。你作为魔术师的能力,和其他的Master相比差的可不是一点两点,这你也知道吧。这会影响Servant的基础能力的。”
“既然这样的话,只有通过Servant的职阶进行弥补,必须从根本上提升参数。所以,这次就给召唤出来的Servant添加发狂这一属性吧。”
脏砚好像对此所包含的毁灭性意味很欢迎似的,喜色满面地高声宣称道。
“雁夜哟,你作为Berserker的Master,给我好好地战斗吧。”
于是,召唤开始。
“……宣告,汝身听吾号令,吾命与汝剑同在,应圣杯之召,若愿顺此意志、此义理的话就回应吧,在此起誓——吾愿成就世间一切之善行,吾愿诛尽世间一切之恶行——然汝当以混沌自迷双眼,侍奉吾身、汝即囚于狂乱之槛者,吾即手握其锁链之人!”
“汝为身缠三大言灵之七天,来自于抑止之轮、天秤之守护者!”
雁夜和普通的魔术师不一样,他的魔术回路是由别的生物在体内寄生而形成的。为了刺激它使之活性化,雁夜需要承受的是比其他魔术师还要强烈百倍的剧痛!
在咏唱咒语的同时,间桐雁夜的四肢痉挛,毛细血管破裂渗出鲜血。剩下的完好的右眼中流出血泪,顺着脸颊滴落。
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松懈精神。
龙焰苍穹 揍敌客的自我修养[综] 天地烈风 女总裁的修仙兵王 女友天降 阴影之主 末世妖行路 第一影后: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龙血武帝 龙魄原型体 夜夜霸爱:傲娇男神深深宠 仙河长路 倾城毒妃:后宫第一宠 我的冰山美女董事长 惊世毒妃:轻狂大小姐 坏坏小娇妻:夜帝请躺平 最强二世祖 司茶皇后 天地微尘传 崛起之第三帝国
1撩,2吻,3扑倒!全民偶像韩青禾居然是个冰山流氓!不想死就别说话。想哭就哭出来吧。从那之后,一无所有的她开始了和妖孽殿下同居的日子。他强吻她独占她脾气冷还是个大醋王!这还没完,某天起床照镜子,她不可思议地发现自己头顶居然长出了纯白的犄角,玻璃般透明的瞳孔变成了流光溢彩的红色,背后更是多了一双漂亮的...
没钱有什么可怕的,我老婆是海州首富!豪门很了不起吗?我老婆就是豪门!上门女婿怎么了?这个家一切我说了算!...
南宋末年,金国衰落,蒙古崛起,中原大地群雄纷起,烽火燃遍,上演着一场混乱的三国大战。那一年,成吉思汗五十二岁,老头儿一个,还能蹦跶十三个寒暑那一年,忽必烈一岁半,只是个吃奶的屎娃娃那一年,穿越重生的孟九成十八岁,风华正茂,意气风发。那一年的某一天,孟九成突然激灵一下,产生了宏伟的想法,发出了心底的呐喊再也不能这样活啦!俺要革命,不,是造反。俺要打老的,欺小的,纵横四海,天下无敌呃,先从死人头系统换个小镜子,贿赂,不,请示一下俺那天下无敌的老婆大人,俺想再娶个软妹子给你当闺蜜耶...
又名在逆流的岁月里习惯的点了支香烟,我穿梭在人群涌动的街道上,从最初路过玩具店的欣喜到喜欢上更纯净的黄昏,人流正渐渐的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夕阳那么美,而我却塞上了耳机,然后放上了一首萧亚轩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只怪我们爱的那么汹涌,爱的那么深,于是梦醒了搁浅了沉默了挥手了却回不了神…我在想,谁成为了我的陌生人,谁又会陪伴我左右看着这美丽的夕阳。...
权倾京城的薄以泽,在雨夜里捡了一位薄太太回家。薄先生这么缺女人吗?我缺薄太太,不缺女人。人人都羡慕她命好,刚从颜家千金的位置跌落,转眼就被安上薄太太的头衔,三媒六聘,风光大嫁。薄以泽说,他的妻子可以在京城横着走,颜一晴信了。薄以泽还说,他爱她,颜一晴也信了。后来,她死了,他不信,挖坟刨碑,死要见尸。多年后,小团子指着英俊挺拔的男人麻麻,那是爹地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