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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西安的第一个晚上,潘修礼是独自吃的饭。
饭很好吃,但却没有味道。
不是饭没味道,是人没心情。
从济南到西安,一千多公里,开了一天多的车,却换不来他与叶蔷薇的独处时间。
这让谁看来,都是一种窝囊的表现。
潘修礼郁郁寡欢,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是来寻洒脱的,却惹得踌躇起来了。
西安是古城,自然有它的魅力。潘修礼本想到处去逛逛,又内心期待叶蔷薇会来找他,因此踟蹰不定。
夜色是人类最喜欢的,因为它是人们最容易释放自我的时候。
白昼的劳作往往让人忘却了自我追求和欢愉,唯有在这夜色里,不用顾虑太多,不用去特意劳作。
可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夜色也是如此,它说走就走,根本不听你是不是舍不舍得它。
潘修礼踌躇的时候,夜色失去了耐性,转而离开了。
潘修礼时而看手机,时而拨弄电视机,最终放任夜色离开。
待他醒来时,天已大亮。
亮归亮,时间却不晚,才七点。
潘修礼看了看手机,依然没有叶蔷薇的信息。
他叹了口气,踱下了楼梯。
楼下本就是一个小区,空荡的地方居然支起来摊子,而且是早餐摊。
“西安人果然会做生意,”潘修礼说着,又觉得说的不妥,“也许不是西安人,是来西安讨生活的外乡人,他或者迫于生计,或者见缝插针,办起了这早餐摊。”
早餐摊卖的比较全:茶叶蛋、小米粥、胡辣汤、油条、包子,唯恐照顾不全食客的味蕾。
潘修礼要了份胡辣汤和油条,一如他在河南吃的早餐一样。
西安早餐摊讲究一些,桌子是长条小矮桌,谈不上多干净,但绝不脏;马扎不高,但也不会让人屈着腿;地面铺着整齐的小方砖,虽也免不了吹起丝丝灰尘,但足以说的上舒适了;就连餐具,也备上了可以多次重复使用的黑色长筷。
无论是外在还是内核,反正潘修礼更喜欢西安的早餐摊。
难道这里面没有人的因素?
一定是有的,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潘修礼风卷残云般吃完早餐。
快,一直是潘修礼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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