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两者不太行,可谁还没在家自己做过饭呢。
小太监听此眉开眼笑。
不管怎么样!忙了一天有口热乎饭就行!
见着小太监的表情,剩下的宫女厨娘们也笑了,人就是这么容易满足,有口好吃的就行!
年纪最大的于淑开口道:“我来做吧,你年纪小。”
谁知道苏菀坚持:“没事,我来做。”
她已经馋自己手艺很久了!
今日她也要吃自己做的饭!谁也拦不住!
看着手里的食材,不新鲜的笋,一点点猪肉,鸡汤,还有软薄的面,再有可以随便用的青菜。
苏菀立刻想到要做什么。
除了不新鲜的笋用不到之外,其他的都可以用上。
众人只见她站在案板前的小凳子上,快速切好必备的葱姜,切肉刀锋利无比,迅速把之前的肉片切成极薄的肉丝。
这些材料准备之后,直接在小灶台上起锅烧油,等油温一热,直接葱姜煸锅。
苏菀动作太过利落,以至于剩下的人想帮忙都没帮上。
没办法,她动作太快了。
还没等大家想其他的,葱姜的香味让人肚子忍不住咕咕叫。
不仅是小太监肚子在叫,其他小宫女也一样。
小太监理解道:“你们在西膳房受苦了。”
西膳房的饭菜也顶多饿不死人,别说吃好,吃饱都艰难,没办法,太难吃了。
葱姜炒至金黄之后,切好的肉丝直接倒入里面,肉香混合葱姜香味,既驱除了腥味,又增添了炝锅的风味。
苏菀要做的,便是十分钟就能做好的炝锅面。
炝锅面多是在路边大排档可见,快手菜,但炝锅这种方法,很容易让食材的辛香激发出来,入口便能刺激味蕾。
肉丝翻炒几下,再倒入酱油等调味品,最后加入鸡汤跟水。
这鸡汤也就有个鲜味,若是有高汤的话味道会更好,不过现在对饿着的众人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鸡汤倒入锅中之后,小灶改为大火,让里面的水直接滚开,最后把软薄的面条放里面。
苏菀直接放了五个人的量,轻咳道:“面条放多了,一会我们一起吃吧。”
接下来就是等面条煮熟,放入青菜,炝锅面也就做好。
苏菀说完抬头看着众人,只见所有人紧紧盯着锅里的面,然后清晰地听到口水咽下的声音。
“好香。”
“我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面。”
“我一会要吃两碗,不!三碗!”
小太监的豪言壮语把旁边的小月等人惊醒。
协议恋人[娱乐圈] [诛仙青云志]卿本从瑶 后宫 迟来逢冬 雏菊 去他的贤妻,不干了 掌上娇 协议同居后我被总裁捧上了天 总裁的饲养宠物日记 你们嗑的CP,BE了 [网王]跪求好人卡2 热爱觉醒 国服第一扳手 一念之私 相思扣 妄神[快穿] 旁观者 [综漫同人]在乙女游戏中艰难求生 [综]每天都被老公掰弯 婚后热恋
王牌对王牌推荐电影你好,李焕英同类小说!重生后景燕归决定虐最坏的渣,发最富的家,嫁最帅的男,养最好的娃!至于前世抛弃她的父母不找也罢!那位非她不娶的方先生,为什么和传说中的完全不一样?说好是个穷教书的,却拥有跨国集团!身份比她还神秘!虐渣比她还高明!方弦之媳妇,我长得帅,学问好,聪明机智善良勇敢,各种基因优良景燕归怒你到底想说啥?我想和你生娃!...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乌龟小姐姐的经典小说成了大佬掌中娇后我飘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她被亲生父母的养女所害,诬蔑成杀人凶手。只要你签了它,你就是谢太太。牢内,路繁星凝视着面前矜贵的男人,眼里都是不敢相信。条件。她问。替我挡灾。此后,她路繁星在商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势必要将路,沈两家踩在脚底下,更要将那圣母白莲花的皎月拉入泥潭。本以为男人会宠她一辈子,可最后,路繁星才明白。原来他这辈子就是为了她而生的。...
...
她是‘皇’集团的掌上明珠,有着一副堪比天使的绝美外表骨子里其实是一个诡计多端的小恶魔生平第一次,她隐瞒自己显赫的身份谁知他不仅不解风情,在坏人的恶意中伤下,将她的爱污蔑成‘别有用心’终于,她离开他,决心接受哥哥们的安排和另一个男人结婚结婚礼堂上,心心念念的呆头鹅没有到场,她反倒等来另一个神秘的男人在所有人的注目下,优雅狂狷的男人如希腊神祗一般震撼出现,举手投足中带着浑然天成的尊贵和霸气他勾唇浅笑,绚烂绮丽的光华闪过那双深邃的眸亲爱的闻声,皇茉儿的脸上写满了震惊熟悉的慵懒低沉的嗓音,眼前却是一张绝美魅惑的脸到底哪一个,才是她爱的那个他-读者群1红袖VIP会员群1192804432春卷群1106781728(满员)3春卷群2148601207(新群)(进群请备注红袖会员名,否则会被拒加!进群请...
流氓老师之后,夜独醉龙在边缘!龙宇凡,世界鼎鼎有名的龙影雇佣组织首领,为了过上平凡的生活不顾一切回到华夏国。然而,无意中与几个美女的同居生活,却带给他另一段异样的人生。感谢兄弟们给予的一切,新书依旧需要兄弟们的支持,鞠躬致谢!...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