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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楠之说道。车速仍然平稳,于是她蹙着眉再次说了一遍:“停车。”郑启侧头看了她一眼,驱车缓缓靠右,在不远处的临时停车处停了下来。楠之径自下了车,站在大桥边,直面盛夏的烈日,任由狂风将她的裙摆和头发都吹得飘扬起来。郑启一言不发地站在她身后,视线落在面前壮阔的江景上,长长的明江一眼望不见尽头,弯弯曲曲地延伸到天边去。沈楠之转过身,直直地看着郑启的双眼:“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第五个他郑启看着她的脸,平静地回答:“不认识。”楠之心里有些异样,不知为何,她总觉得在人前的郑启和只在自己面前的郑启,对待自己的态度有种微妙的差异。明明他总是做着一样的事情,总是保持着绅士风度,神情总是显得有些冷,话不多,可她总觉得,和自己独处时的郑启,浑身总是透露着浅浅的抗拒,他似乎并不喜欢和自己接触。“为什么你会知道我喜欢吃榴莲和笋?甚至是红楼梦那本书。”楠之从来都不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相反,只要稍与她相处过的人,都能意识到她有多会察言观色。“你不是说不喜欢吃榴莲么?”郑启的表情平静到甚至有些麻木,“还是说只是很久以前的习惯,早就被你一股脑丢了?”楠之滞住了,她没有想到对方关注的重点是这个细节。她低头瞧了会脚尖,再次抬头,语气比之前更加柔和了一些:“你和我同岁,我想问你,十五岁之前,你有没有在明德中学上过学?十几岁时候的事情我现在有些记不清了……”“我再说一遍,我以前从来不认识沈楠之。”他的声音又冷又硬,仿佛先前在沈家时对她的关照和呵护都是假象。楠之看着他冷漠的双眼,鼻子一阵发酸,一阵莫名的委屈在她心底里升起。她怎么能够忘记,他们两个人之间,先动心的人是她。他愿意和她结婚的初衷,不过是为了利益,她早就清楚这一点,却还总是忘记,他和她以往的任何一个目标都不一样,他只要站在她身前,就已经先天立于不败之地。她忽然想到方清欢的话,“楠之,你教我的都记得,可一到安然哥面前便全都忘了。”沈楠之太过高估自己,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输,可她并没有意识到,在他面前的自己,不再是平日里那个骄傲恣意的自己,她甚至在和他相处的第二天就开始患得患失地失了措。沈家对自己的态度,和自己在那个家曾经受到的冷遇,这甚至曾经是她斩获猎物的“手段”和“武器”,示弱向来是她最擅长的事情,勾起男人的保护欲,不该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么?可她却从一开始就不想让郑启知道真相,甚至,在他拉开那张椅子示意她坐下的时候,她因为内心某个角落被看穿而感觉到极度的窘迫和抗拒。她讨厌他似是而非的温柔,更讨厌他似乎能够一眼窥进她心底的眼神。唯有在他面前,她根本不想暴露自己脆弱的一面。她笑着道:“郑启,你是个聪明人,我在沈家的地位,想必你早已经看出来了,跟我结婚,好处或许并没有你期待的那么大。”越是难过和生气,她越是习惯笑脸示人,因为这一点,方清欢总觉得她是个跟自己过不去的死脑筋,没错,那个单纯到让她觉得幼稚的方清欢居然觉得她傻。郑启沉默了许久,楠之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是权衡利弊,或是一时不知道该怎样接她的话。楠之索性不再等,弯腰脱下脚上那双超过十厘米的银色高跟鞋,提在手里,看都没再看郑启一眼,转身丢下一句话:“招待不周,不送了。”她提着高跟鞋,赤着双脚走在桥上,步伐坚定得像个慷慨就义的女英雄,从始至终再也没有回头看一眼。她并不知道,她离开以后,身后的郑启掏出一支香烟,正要点燃,却不知为何愣住,又把烟塞进了烟盒里。他抬起头望着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周身的气息似乎越来越冷冽,过了许久,他猛地一拳打在桥边的护栏上,留下几丝血迹。然后他低低地喃喃了一句:“郑启,你什么时候才能长点记性。”看也没看一眼受伤的手,他坐回车里,驱车向前驶去。宾利刚刚驶出明珠大桥,拐过下一个路口,他忽地将车往回倒了几米,停在一家平价帆布鞋店门前。门前的垃圾桶上,随意地丢着一双银色的高跟鞋,鞋跟足有十几厘米,看上去价值不菲。他认识那双鞋,那是刚刚沈楠之脱下来提在手里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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